第464節

我尷尬地摸了摸鼻子,除了血櫻和老爹,我可不想其他人惦記著我。
話說我們連夜坐專機奔往不死城。
次日清晨,信南志和帶著侄子信南春,一大早就氣勢洶洶地來我們的住處找麻煩,可悲,等他們趕到時已經人去樓空,就連他們留在我們身上的隱修印也沒有一點反應。
「他們肯定是看破了我們的隱修印藏起來了。」信南志和不信邪,於是席地而坐,施展『隱修追蹤術』尋找我們的下落,結果他大汗淋漓地發了半天的功,連個鬼影子都沒看到。
路過的人看到這麼好端端的一個人坐在地上哆嗦,還冷汗直流,以為是麻風病,一個個躲得遠遠的。
找了一天無果,第二天、第三天信南志和很不死心地又來了。
叔侄倆又是蹲點又是用追蹤術,可壓根不見人,好像我和血櫻突然之間從世間消失了一般。
「叔父,這樣等下去也不是辦法。我記得初五好像是血櫻母親的忌辰,她會不會回去祭拜了?要不然我們回日本看看。」信南春看起來更加理智一點。
信南志和憤怒地看了信南春一眼,那眼神分明再說:「早說啊,害我白蹲了三天!」可他憋著氣什麼也沒說,帶著信南春鬱悶地離去。
和信南志和一樣,天天在尋找我的還有另外一人楊猛。
他用了兩天時間,才將體內的蟾蜍火焰徹底清除出去,等他傷勢復原,出來時卻感應不到我的存在了。這說明我和他已經相去千里之外,超出了他的感應範圍。
楊猛下到凡間,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殺我。現在我都找不到了,還殺個屁。當下急得團團轉,卻又不知如何是好。
天下之大盡可去得,他抓著腦袋也想不出來,我到底是去澳大利亞看袋鼠,還是到巴西看足球賽去了。
楊猛唉聲歎氣、煩躁不安地在車站附近來回走著,想離開這裡,又心存僥倖,也許我過幾天就回來了,其他書友正在看:。
就在他煩悶不堪的時候,突然聽到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大哥,這麼巧啊。」
楊猛狐疑地看向眼前穿著淺色牛仔的女孩,「你是?」
「我是火車上坐在你對面的那個,穿白衣服的,我們還一起住過旅店。」麗穎驚喜道,沒想到茫茫人海,她還能再遇見他。
原來是她。楊猛不由得有些失望,他對麗穎沒有什麼好感,要不然也不至於忘得這麼快。
可麗穎卻完全不同,她也不知道為何,當再次在人群中遇到他時,她的心突然砰砰砰地跳了起來。
她特別害怕再次與他擦肩而過,所以在他先開口道別時,提前問道:「大哥,你現在有時間嗎?」
楊猛黑著臉:「有。」
「陪我去看場電影,好嗎?本來我約了同學一塊的,結果她臨時有事。票都買了,不去的話也浪費了。」
楊猛還在遲疑中,麗穎不由分說地袖著臉拉住他的手,往電影院跑去。女人衝動起來,比男人要可怕得多。
這是一部好萊塢魔幻大片,有著華麗的鬥場景和淒美的愛情故事,可以說男女通吃。
「你們人類……」楊猛說到這裡又覺得不妥,改口道:「你們都喜歡看這樣的電影嗎?」
「還好啊,你不喜歡嗎?」
「我只是覺得他們的戰鬥很假很沒技術,而那對男女主,一照面就如膠似漆地纏在一起,不是很莫名其妙嗎?」
麗穎心中萌動,嘴上卻不動聲色地說:「那叫一見鍾情。是最真摯的感情。」
「你不是說真情是兩情相悅嗎?」楊猛覺得不對。
麗穎有些吃驚,這麼久了,他還記著她那句隨口說出的話。麗穎頓時感覺臉袖燥熱,解釋說:「兩情相悅當然是真情,一見鍾情更是真情。真情分很多種的嘛。」
楊猛無語,看她信口胡說,很明顯也是在不懂裝懂,枉他還信以為真。
兩人一起看完電影,楊猛心情竟比之前好了許多,不再那麼煩躁不安了。他並沒有意識到,最初他是討厭麗穎的,可慢慢地接觸著接觸著,他似乎對她沒有那麼討厭了。
楊猛陪著麗穎逛街吃喝玩樂,齊天河卻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該死,崔小蠻到底去哪了?」昨晚他夜觀星象,一顆火星墜落,這顆火星齊天河非常熟悉,因為它曾經是齊天河的頂頭上司巫聖主!
巫聖主親自降臨,看來人間大禍臨頭。偏偏在這個關鍵時刻,崔小蠻卻死活不見蹤影,齊天河真恨不得施展一個大召喚術,把我秒召喚回來。

第三百四十三章 春宵一夜
這日,我們降落在血櫻的故鄉小鎮蘭戶。
蘭戶是一片很寧靜的小鎮,雅致休閒,適合散居。
此時已是八月,桂『花』飄香,我和血櫻散步在『花』園的小道上。
血櫻跟我說起她兒時為數不多的快樂時光,都是在這片小鎮裡留下的。只是時過境遷,如今這裡也大變模樣。
我坦然一笑:「這裡比渭南鄉好多了。」不是我對自己的故鄉沒有感情,只是就事論事,渭南鄉地處偏僻,光靠一條水路,發展起來還是很難的。
走著走著,血櫻不自覺地拉住了我的手,這小妮子,拉一下手還這麼偷偷『摸』『摸』的。
我把她攬入懷中,在一處靜謐的『花』叢中坐下。
夕陽溫柔地照『射』下來,透過樹葉,落下斑斑點點的光芒在我們身上。
我和血櫻越抱越緊,彼此感覺到對方心跳得好快,呼吸也變得短淺急促起來。
緊緊貼在一起,就有些熱,但此時更熱的是心。
這是一種致命的衝動,當我和血櫻在桂『花』樹下盡情深『吻』時,恨不得天長地久,世上就只剩下我們兩人。
血櫻是如此的動人,以至於我想『吻』住她的每一寸肌膚,將她縱情地裝入我的身體,裝入我的心裡。
《屌絲不怕鬼吹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