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
「威爺,別賣關子了,最近淘了什麼寶貝沒有,拿出來讓兄弟們開開眼。」
沙發上坐著兩個人,一個是齙牙,帶著一副眼鏡,像極了松鼠,姓宋,所以有個外號宋大牙,另外一個是胖子,滿臉的肥肉,大屁股幾乎佔了沙發的一半。
這兩個傢伙都是當年做小保安時認識的死黨,聽說我換了房子所以過來慶祝,無非是想趁機蹭頓好的。
這些帶著夢想來到大城市打拼的人,整天日子過得苦巴巴,尤其是胖子,天生嘴饞人賴,整天就想著有一天能被小區的哪個貴婦或者小三看中,也好跟著發達。
我對著他們兩個笑了一下,緩緩合上手裡的筆記本,我點頭示意他們別說話,然後從椅子上站起,回到房間。
等我從裡面再次出來,這兩小子都在看我,「東西呢?」胖子見我兩手空空從裡面出來,忍不住問了一句。
「那些都是凶物,你們敢看?」
「別以為胖爺是嚇大的,小時候在農村鑽過墳,可惜,當時廢了不少力氣,就弄了幾個大錢出來,現在不知道跑哪個耗子洞裡去了,不然讓威爺過過眼,弄不好也是個寶貝,賣它幾十萬。」
胖子一臉的羨慕,看看我這裡,寬敞的客廳,獨立的房間,一個外地來的打工仔能在這種地方住上這麼大的房子,絕對值得好好回去吹噓一番。
「你小子的手比雞屁股還臭,能摸出來什麼好東西。」宋大牙咧著嘴笑,那兩顆大齙牙露在外面,因為牙太大,宋大牙的嘴唇基本合不上。
這樣也好,有時候就算不是在笑,也會被人誤以為他在笑。
「笑我,笑我,好好聞一下,到底哪個臭!」
胖子直接把大手堵在大牙鼻子那,另外一隻手摟住,可憐了宋大牙,用盡渾身力氣無法掙脫胖子,最後大牙只能兩腿一蹬徹底放棄。
「行了,胖子。」等我說完,胖子手臂鬆開,宋大牙一張臉憋得通紅,用力推了胖子一下,然後抬起胳膊立了立歪到一邊的眼鏡。
「不瞞你們兩個,上個月我確實弄了兩件好東西。」
「快點拿出來瞧瞧。」
「對,開開眼。」
「轉手賣了。」我手心一攤。
「賣了!」胖子吧嗒一下嘴。
「不然哪來的錢交租金,請你們兩個傢伙吃這麼一頓大餐。」
面前的桌子上擺著各種熟食,對於我們這些單身狗,熟食和啤酒的地位幾乎和『蒼井空』並列,哪個都不能少。
「兄弟,這次賺了多少?」
胖子大臉湊過來,提到錢這小子頓時兩眼放光,大牙坐在沙發上,自己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從大牙的眼神裡可以看出,這小子肯定也對錢的事感興趣,只是沒有胖子那麼直接而已。
我伸出五根手指在兩人眼前晃了晃。
「五千。」胖子幾乎第一時間喊出,宋大牙坐在那,從他的眼神應該已經猜到正確的答案。
「五萬!」
「靠,胖爺辛辛苦苦幹了三年,也沒攢下這個數,你小子不過倒騰一下手,這次危險不?」
我呵呵一樂,「這次簡單,暗市上淘來的,兩件清代的瓷器,如果不是中間有裂紋,破了賣相買家不肯買賬,轉手可以賺更多。」
這是事實,古玩界就是這樣,一看眼力,二看膽量,多少人一夜暴富,又有多少人一次失敗弄得血本無歸。
當然,玩古物的還好些,那些倒斗的,盜墓的,做的是缺德事,加上經常去地下,沾染屍氣,別看一個個表面風光,只有那些真正有本事的能鎮得住,守得住錢財,流落街頭家破人亡的大有人在。
「下次有這種好事記得照顧兄弟,走一個。」
胖子這次擺明是想喝個夠本,一直到了晚上九點胖子還在這賴著不肯走,胖子拎著酒瓶子坐在那說著心裡的委屈,原來這小子看上了一個女人。
「看上了就上,怕還是老爺們。」當時喝了酒,我的嗓門也比平時高了不少。
「上個屁,人家是公司白領,我是什麼,就一他媽的臭保安。」胖子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讓人看著覺得可憐。
「胖子,為天下的老爺們爭口氣,不要為一根狗尾巴草失去整片花園。」我拍拍胖子肉呼呼的肩膀,本來想安慰一下,沒想到這小子哭得更凶。
「走了威爺,下次再約,記得幫兄弟弄條正宗的紫檀鏈,出去也好威風。」宋大牙用力拉起胖子往外拖,房門重重關上。
胖子心裡的苦我清楚,只是這條路太過凶險,這一次和他們兩個說了謊,從暗市買回來的瓷瓶雖然是古物,中間不知經了多少次倒手,裡面還是不乾淨。
問題就出在有碎紋的那一個上面,瓷瓶的裡面藏著一個靈,多半是裂紋的緣故,經歷風吹日曬,靈的凶性已經失了九成。
我按照外婆交給我那本古卷上的記載的方式,點香燭燒了紙錢,嘴裡念了一陣,反正都是挑好聽的說,當時看著那道虛影在我眼前消散,算是徹底鬆了口氣。
我弄走裡面的靈,再次翻開古卷,上面記載對付凶靈的辦法有幾種,一是打開輪迴門,留在世上的凶靈多是因為特殊原因無法進入輪迴門轉世輪迴。
一旦輪迴門打開,凶靈的戾氣會被吸走,至於打開輪迴門的方法,古卷上並沒有任何記載。
第二種是滿足靈的願望,游離在世間的靈,並非所有都是凶靈,一些是因為夙願沒有達成,一旦有人能夠滿足它的願望,靈體內的靈識就會消失。
最麻煩的就是第三種,天生凶靈,怨氣太重,只想留在世上害人,只能通過一些手段令其徹底消失,至於是什麼,古卷上只是畫了幾個符咒,我按照上面的方法弄了幾個,因為沒有試過,並不清楚是否真的管用。
走廊裡的燈忽亮忽暗,送走了胖子兩個人,回到房間來到桌子前面,順勢拉開椅子緩緩坐下,桌子上放著最開始送回來的那個日記,日記皮上歪歪扭扭寫著四個字《凶靈筆記》。
人總是會忘記生命中發生過的一些瞬間,有些事可以,有些一定不能忘。
打開第一頁,上面整整齊齊寫著這段話,這不是至理名言,只是一段經歷,一種感悟而已。
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才要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怪事認認真真記下來,從筆筒裡拿起筆,翻開第五頁緩緩寫下:「第三筆交易,清代瓷瓶,裂紋均勻,凶靈一隻,屬性溫和,點香燭燒值錢,無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