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節
我請客,帶他們去了酒吧,其實大白天酒吧也不熱鬧,無非就是喝喝酒唱唱歌,消磨一下時間。
我這人比較古板,其實不喜歡這種地方,我來的目的就是想喝點小酒,享受一下這種氣氛。酒能麻痺人的思想,等到酒精上頭,人輕飄飄的時候,就不會去想那麼多煩人的問題,可以暫時舒緩壓抑。
小蝶雖然是個妖,變成人的模樣比真人還有女人味,從我們進酒吧,就有很多色狼盯上了他,礙於有我和吳非跟著,他們也只是敢看看而已。
幾杯酒就讓我有種輕飄飄的感覺,果然忘掉了很多東西,此刻我只想一醉方休,一醉解千愁,什麼都不想做,只是一味的喝酒。
酒吧裡通常是啤酒,偶有紅酒,白酒更是少之又少,畢竟這不是飯局,來這裡不是談生意,都是來放鬆心情,想在這種地方喝醉也沒那麼容易。
可我這次真醉了,我覺得我還能喝,問題是已經喝不下了,而且全身都麻痺了,就像是一坨爛肉,懶散地靠在沙發上,動也不想動。
吳非和小蝶正在對唱情歌,玩的不亦樂乎,唯有我靠在沙發上眼神迷離,連屏幕上的字幕都看不清了,這才發現淚水模糊了雙眼。
我在想她,曾經在幻界的那個她,讓我有一種安全感,現實中的她是個鬼魂,卻對我無微不至,在乎我的在乎,心疼我的心疼,我還是更喜歡那個鬼妻,她才是最懂我的。
可是她又在哪裡,能否感受到我的思念……
可能是酒喝多了,我想嘔吐,卻站不起來,此刻的我就像軟腳蝦,好不容易站了起來,一下子就摔倒了。吳非趕緊扶著我,我跟他說我要去洗手間,他扶著我去了洗手間,剛進來,就忍不住吐了出來,很噁心,但是吐過之後好受多了。
吳非這時才埋怨我,喝那麼多幹嘛,明明不會喝酒,來這種地方通常是放鬆心情的,幹嘛非得把自己弄的更加難過。
他是對的,我原本是想藉著酒讓自己忘掉煩惱,可惜失敗了,我發現喝醉了還是無法忘記煩人的事情,反而越來越難過。
有句話叫做酒醉心明白,我連走路都走不穩,思維也變的遲緩,心裡卻比什麼時候都清醒,我知道我的目標是什麼,知道我在為誰傷心。
吳非扶我出去的時候,走到門口忽然間停下了,他把手伸進我的口袋裡,把魂棺拿了出來,然後迅速在無名指上咬了一口,把手指按在棺蓋上,念了一句什麼咒語,這才把魂棺放進我口袋裡。
回到包間,小蝶自己還在嗨的一個勁,我真不敢想像,一個妖也能這麼可愛。誰說妖就沒有好的,至少在我看來小蝶是無害的,她不會害人,充其量就是吃一些孤魂野鬼,也不算是造業障吧。
我不知道我是什麼時候回去的,也不知道是怎麼回去的,總之我醒過來的時候在床上躺著,衣服也換了。
我知道自己喝醉了,看了看時間,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可能是吳非把我帶回來的,可是衣服是誰幫我換的,是兄弟沒錯,兄弟也不能隨便換我的衣服啊,那不是什麼都看到了!
可能是因為嘔吐的緣故,醒過來的時候肚子好餓,身上還有一股難聞的氣味,我去洗了個澡,然後換上乾淨的衣服出去叫東西遲,剛出賓館就看到了吳非,他和小蝶正在吃燒烤。
我沒有看錯,小蝶也在吃東西,還吃的津津有味呢。
我跑過去問她,不是不吃東西的嗎?
小蝶吐了吐舌頭跟我說:「人間的美食好久沒有嘗到了,還不錯,坐過來一起吃啊!」
吳非又叫了一些燒烤,叫了兩瓶酒,我擺了擺手跟他說:「不喝了,再喝又要醉!」
剛剛喝醉過,再喝酒真的會覺得反感,甚至聞到味道都想吐。我只能坐在一旁抽煙,看著吳非和小蝶眉來眼去。
所謂旁觀者清,我越看越覺得吳非和小蝶關係不一般,本來我們只是萍水相逢,這些天他們倆卻共處一室,似乎有些曖昧,難道說他們已經……
一根煙抽完,我問吳非是誰幫我換的衣服,他指了指小蝶,我老臉一紅,該不會是她吧,是吳非我都覺得難為情,真是她的話,我沒臉見人了!
吳非笑了笑說:「你可別想歪了,衣服是她換的,不過什麼也沒看到,我可以保證。」
我半信半疑,有沒有看到還不是她說了算,鬼知道她有沒有看到。
這個問題先不提,吳非跟小蝶走的太近始終不是好事,當著小蝶的面我也不好說什麼,想提醒他恐怕要找個合適的機會,我只希望這小子不要玩火。
吃過夜宵,我們回去休息,我讓吳非來我房間單獨聊聊,為防止小蝶偷聽,吳非做了手腳,當然能不能防住我們就不知道了。
我勸他不要和小蝶太接近,她是妖,人和妖不可能有結果的,況且顏如玉還在家裡等著他,千萬不要做傻事。
吳非表面上看上去很明事理的樣子,具體是怎麼想的我不知道,我只能幫他這麼多了,他要是執迷不悟,受傷的人一定會是他自己。
吳非讓我不要多想,他心裡有數,接近她只是想瞭解她,絕對不可能發生任何關係的,這一點根本不用提醒。
另外還有一件事,他今天扶我進洗手間的時候,感覺到魂棺有異常,蘇晴的殘魂在裡面有反應,應該是我過度思念她導致的,也許很快我們又能感覺到她的氣息了,下一次一定要集中精神想她。
這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找到蘇晴,是我唯一的目的,也是我唯一活下去的動力,失去她,我就彷彿變成了行屍走肉。
第851章 拍賣
一晚上在不知不覺中度過了,再次醒來,頭已經不暈了,我洗漱了一番,就叫上吳非和小蝶去辦正事,還有一段路程要趕,打車也要一個小時左右,最好不要遲到了。
上午九點,我們來到了展覽館,這時已經有很多私家車停在外面,人們排著隊驗票進入,我們也立刻排了過去。
這時我才看到,門票一張要兩萬塊,貴的有些離譜,可還是有那麼多人前來觀看。
果然有錢人就是多,像我們這種山溝裡出來的窮小子自然不懂。還好孟蘭把錢打來了,要不然恐怕就會錯過展覽,可能唯一的線索也會因此斷掉。
總之是我虧欠孟蘭的,等我把爺爺的遺產拿到手,一定會加倍償還,該還的都要還了,我不想虧欠任何人。
終於輪到我們了,驗完票走進展覽廳,一看這場面還挺大,整個展覽廳佈置的井然有序,漂亮的姑娘正在招呼客人入座。
剛進來我還以為我走錯地方了,這裡就像是舞會現場,吃的喝的一樣不少,可能是為了給大家放鬆心情,竟然還有衣著爆露的小姐上台獻舞。
我觀察了一下,這次來的大多數都是男性,各色各樣的人都有,偶爾也有女性前來,但都是結伴而來的。
性感熱辣的舞蹈表演完畢,接下來一位打扮的非常紳士的支持人上台宣佈我們這次的展覽相關,為了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在正式展覽沒有開始之前,所有入場的人必須把手機等一切電子儀器交給工作人員保管,展覽過後會還給大家。
或許很多人都跟我想的一樣,認為等下展覽開始的時候可能拍幾張照片,可惜這美妙的計劃怕是要落空了。
他們這樣做也有這樣做的道理,想想就知道了,公開展覽殭屍,這種事合不合理我不知道,如果過程被人拍攝了下來,必定會遭到無數人的輿論,這年頭網絡那麼發達,被人輿論始終不是好事。
等我們所有人登記了身份信息,把手機上交,並且挨個用儀器掃瞄全身,完全通過之後才入座。
隨著一段火熱的舞蹈,殭屍終於被推了出來,白熾燈下能夠清楚的看到它的模樣。
殭屍裝在一個密封的玻璃容器中,直立狀態,此刻正面朝眾人,它雖然閉著眼睛,即便隔著玻璃,我還是能感覺到那股讓人不安分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