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節

  還記得,一個多星期以前,海哥跟我說過的一句話嗎?
  那是有人要他轉交給我的一句話。
  話裡最重要的思想就是,鬼神無情!
  幾天前,從李仁厚家中出來,前往陳教授住處的途中,我曾經就這一句內隱含的玄機請教了二位資深道長,然後我得到了答案。
  人身有三魂,天魂主理智,法則,約束力,正義和良知。人正因有了天魂的制約,才不會做出一些滔天的大錯。正因為有了天魂,所以我們才會發現,其實無論多麼壞的人,他都有善良的一面。
  比如,一個殺人狂,他在父母面前可能是一個甘願付出一切的孝子。一個搶劫犯,又極可能是孩子眼中的好爸爸。
  但倘若一個人身上,再找不出一絲一毫的人性閃光點時,即沒有天魂力量體現的那一刻時,那便是此人滅亡之時。
  但鬼,沒有天魂!
  鬼身有的是生魂龐大的怨氣和一股子至陰至執的地魂。
  地魂給了鬼一些類似神通般的力量。怨氣給了鬼強大的行動力。
  但是它們缺少法則。
  冷梅之所以能夠在工地的地底廢墟內產生出,散盡魂靈,不再拖累我們的偉大思想。其根本就在那件玉鐲上。
  玉鐲內部,通過符,或其它什麼方式,模擬了一道類似天魂的法則。
  冷梅借助法則約束,讓她具備了基本的道德和約束力!
  除了養魂的器物內蘊含這種類似天魂的約束力量外,像道家的真言玉章符同樣有這類功能。
  而排除兩者之外,還有一種,那就是簽訂靈魂契約。即,共享天魂,以得鬼助!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養鬼術。
  比如,我們知道的古曼童!那就是讓我們人與小鬼之間,簽訂一個靈魂契約,然後讓小鬼與我們共享天魂而生存。
  但為啥要這樣呢?因為,缺失天魂力量,鬼本身亦活不長的。
  祝老道原話,除非那鬼,遁破虛空,前往他界。否則身處我們地球這個物理世界,離了天魂後,他們先是發瘋,發狂,暴虐而為,接著不久就會自行散掉。
  中華大地,民間多流行養鬼,比如拜偶像,拜神物,拜這個,拜那個,供奉香火,這都是標準的養鬼行為。
  而你一旦對鬼行大禮,行信仰,行祭拜。你與此物之間,就建立了一條看不見但卻存在的,天魂共享契約!(此契約,對動物靈同樣有效。)
  而一旦有的人,借鬼取財,干了見不得人的卑鄙事,天魂力量式微,鬼就會性情暴躁,繼爾,禍害它的宿主!
  放眼當今,許多寺廟,道觀內,供養也大多是鬼!只不過,有的好寺廟由大德高僧主持,因此許多的鬼,也可以在那裡修持出正果。
  反之,我不多說了,諸位細心看就行。
  除外,再多說一句,民間有許多自稱神通,能看清因果未來過往之事的人。他們身上,大多都有鬼依附。只不過,他們不知,以為修行所得。其實是無意間與鬼靈簽訂了契約。但由於本身天魂極旺,能夠克制鬼力,所以,只要秉承正念,一路修行下來,亦是大功德一件!
  但,那不是仙!不是神!
  而是鬼!
  甭嫌我囉嗦,這很重要。以後,無論行走哪個寺廟,道觀,大佛之前。若有心,獻香一柱,飄然離去即可,不必跪,不必拜,更不要求!
  因你一旦求了!鬼不應則罷,一應之下,這條契約,就會在無形中建立!
  請神容易送神難吶!
  諸位三思!
  如果有人問,這可能會背離信仰。那我說的是,信仰,最主要的前提是不要拜偶像!你信的是理念,是思想,而非一個偶像!
  理智和冷靜是個好東西,當鬼神無情四字在我心底浮現剎那,我明白,我只能忽悠女鬼一時,我救不了她一世。
  想要救她,需先斬斷她與左原之間的維繫關係。再進一步,以道家術法感化,超渡,往生,可關鍵,這事兒,人家樂意嗎?
  她當然不願意!
  女鬼同學只稍愣一秒,轉瞬,這貨顯化的影子又重歸血肉模糊的無臉模樣兒了。
  嚇人,是挺嚇人。但這是幻覺,非真實物質之形態。
  這個時候,繼續忽悠嗎?當然不是了,就在剛剛,利用對方驚愕的短暫機會,我已瞟清了附近的形勢。
  這兒是一個棺材窩兒,後邊有兩個大棺材嗝成了一個死角。是以,把女鬼同學引到角落下手,位置什麼的,就比較理想一些,不容易受到偷襲。
  盤算好了計劃,我不理面前這貨呲牙裂嘴,身體一旋,就奔棺材窩去了。
  可就在這節骨眼,女鬼同學突然猛地發狠。
  「啊……」
  操縱盧媛媛的身體跟一武林高手似的,嗖,蹦離地面瞳有一米多高,然後四肢彎曲,看架勢就想給我摟懷裡,來個傾城一吻,死嘎嘎。
  攻擊方式改變了,一下子就從『恐嚇』技能,轉換成單純的物理攻擊。
  我閃,同時,抬起大牙,在手裡拿捏好勁道。
  這個很關鍵,大牙雖然是一種邪惡的法器,同樣咱也不能忽視它拉轟的物理攻擊。一旦輸出傷害加大,那媛媛同學,可就要直接變鬼嘍。
  嗖!
  大牙遞上。
  對準媛媛眉心輕輕一點。
《觀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