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節
靠!富得漏油啊!比火葬場還有賺頭!
這時候兩家親戚過來搶屍體了。大漢是婆家那邊的,死活的拉扯著抬擔不讓另一邊人搬抬,而娘家的人也嚷嚷。有句話說得好,人為鳥死,鳥為食亡。哦,應該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我和卡卡無能為力,站在旁邊好像看熱鬧。這也難怪,一百萬的分紅呀,誰家搶到屍體,用誰家的名譽的火化也好,靠關係去補辦戶籍也好,或者是註銷戶籍也好,反正我也不知其理,我們只是來拉屍的。
大漢大打出手,你們見過嗎?只見大漢掄起鋤頭,對著親家那邊的人使勁的甩,而親家那邊也不甘示弱,拿起扁擔左擋右攔,一個回合下來,平分秋色,只剩下倆人氣喘吁吁,好一部武俠大片,真實格鬥!我在看著目瞪口呆,這都是什麼人啊?蠻人!
大漢喘氣說:「我說大舅子,你就從了我吧,彩虹都嫁給我這麼個月了,理應就是我家的人,死也是我家的鬼。你們這樣不行。」
大舅子說:「我們倆連襟,為什麼還讓我妹子死不過去?人都走了,你們還折騰什麼玩意兒?快快讓她入火為安。」
「你還好說,我老婆還不是回到你家死了的,鬼知道是不是你們下的毒手?」大漢說。
完了,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是刑事案件了!
「妹夫,你這什麼話?我妹有絕症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知道還娶,我早就看穿了你的把戲,你還不是想娶個南村媳婦,做個南村女婿,還不是知道南村的徵收在即。」大舅子回敬。
「你這話就不對了。我賣豬肉的遠近有名,要娶個本地老婆,還不是容易過殺豬!」大漢說。
「哼!你娶媳婦容易,可是娶個馬上要死的媳婦,你當真是庖丁解牛那樣快手嗎?」大舅子道。
「得!無論如何,彩虹的屍體你不能讓火葬場的人拉走!要拉也是應由我家叫來拉。我叔是趙剛,他是村支書,你趕緊的鬆手,讓我把彩虹帶回家。」大漢說。
「趙剛又如何?你真以為死人他還能給入戶籍嗎?再說,趙剛還說賣豬肉出身的,再怎麼也是個豬肉佬!」大舅子說。
大漢有點不服氣,一副凜然的態度,覺得民政局就是他那殺豬的叔開的,不屑的瞄著他連襟---大舅子。
看熱鬧要講門道,雖然人家死了人了,我們還在看熱鬧,真是過意不去,但是我們不能閉著眼睛不看這個事情。
卡卡忍耐不住了,對村長說:「村長,不好意思,我的出車時間到了。要不我先把逝者帶回去,存進冰凍倉,後來的怎麼搞就怎麼搞吧。」
村長也沒話說。卡卡就示意我,一起把這白布搬進車。我彎腰抬神。
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我們抬屍的時候倒沒有人來攔我們,可是只聽見「匡匡」幾聲,是我們的車發出的聲音。
我放眼過去,我的媽呀,還真是蠻人,這樣的事情都有?
只見又一個大漢帶著幾個人,把我們的車弄翻了!我們這車可是連交警都避讓三分的「綠色皮卡」,在這村民眼中居然比不上一頭牛!就這樣被他們翻了!
「喂喂喂!!幹嘛?」卡卡一甩白大褂衣尾,指著這幫蠻人,飛一般的衝過去,我見形勢不妙,也顧不得屍體,走回我們的拉屍車。
「我要告你們!你們妨礙公務,妨礙殯葬事務!」卡卡氣得直吐唾沫!
這小一號大漢,估計就是剛那大漢的弟弟,長得一個餅印出來的模樣,一看就是賣豬肉出身的人。
那小漢說:「我叫你們搬!我叫你們走!」
人群也朝著這邊圍過來,就這幾十米遠的地方,村民已經把我們的車和人圍得水洩不通了。我倆看著這群蠻人,也真沒有辦法。我只看過我村裡的人把一些來欺負村民的惡霸的車弄翻,想不到今天我們開著殯葬的車還真能被他們弄翻!如何是好?
「你們要打架就打架去,為什麼要弄翻我們的車呢?所有的責任你們來負!」卡卡大叫。
那大漢跑過來,看著小漢,估計大漢也有點想不到,對小漢指責帶罵,小漢更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帶著那幾個翻車的人目視天空,還跟我拽呢?
我拿起我的夏新手機,直撥110,看你們這幫村民得瑟!
好生熱鬧,搶屍、群毆、妨礙公務,損壞交通設施,所有的一切擾亂社會治安的事情都在這瞬間發生了,這時候不能再靠兩個村長來主持公道了,只有靠我們的警察叔叔了。
村長知道事情鬧大了,帶著兩個家屬給我們賠禮道歉,說一切他們會負責,云云。卡卡可是氣不打一起來,任由他們奉承,我們也只能等警察過來處理。
此事的結果就是,我們那天用了超過出車時間的幾倍,才回到單位,屍體我們沒有拉過來,後來還是由同事再次出車拉回來的,而最後這屍體還是經過我燒的,那可是三個月後。
我們的車由小漢那家出錢維修和賠償,警察把他們抓了起來關了幾天;那屍體最後是入籍誰家,那就不是我關心的事情了,這個事情的結果我還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死一個人不容易,要拿那一百萬的分紅,估計那殺豬的更不容易,我知道那殺豬大漢之所以娶絕症老婆,看來一切都在他那豬肉刀的運籌帷幄之中。
66、半途熄火
都說人一倒霉就會喝水都要剔牙。在火葬場上班也些許年了,也遇見了不少的事情,例如剔骨回爐都做過,嗜屍血都試過,什麼屍體都見過。也一直在這工作中不斷的尋找人生的意義,最後得出的總結就是:活著比什麼都好。當我把這個心得與卡卡他們說了之後,受到他們的鄙視,因為他們認為我說的這是廢話,人就兩個境界:一是生,一是死。所以認定的我說的都是廢話,也罷,我可不是喬斯坦賈德,想不出所有的人生哲學來,對於一個燒屍工,能悟出這個結論已經很難得了。
自與卡卡搶屍之後,我對車班的興趣也蕩然無存了。出去開車,還不如在火化班裡好好燒著,不就個點火的事情嘛。
自從戀愛後,我變得有點優哉游哉,甚至可以說成是吊兒郎當那樣了。我飯後走往火化間,七爺已經去上班半個小時了,我還是墊後,理由是幫他女兒收拾碗筷。
我來到火化間,裡面已經停了四具神,七爺忙得不停,擺弄這個,擺弄那個。我穿好白大褂,戴上口罩,信步走進火化間。
今天火化間還真熱鬧,我進入之後,門外還是吵嚷得要命,我看不過去,打開門口就對他們說:「讓逝者安息,請肅靜。」
七爺看著我,我問他:「外面怎麼了?他們不是在告別廳完了嗎,還跑這邊來做什麼?還這麼多人。」
七爺說:「唉,他們也不是為了神兒來的,他們幾家在一起吵。」
「吵什麼?」我問。
「還能有什麼?家產呀。現實的社會。」七爺邊工作邊說。
「那也不能來這裡吵呀。七爺,趕他們走。」
「不在這裡吵那去哪裡吵呢?告別廳現在輪到其他家屬用了,他們要吵就吵吧。我們干自己的活。」七爺說。
我也無奈,反正他們吵就吵吧,和我們活人過不去,可也不能和死人過不去呀是不?
我把三具神一次的推入火化爐,百無聊賴。燒一具屍體大約需要四十分鐘左右。和七爺嫩眼瞪老眼。我跑到門口,既然沒什麼事情做就叫嚷下他們的家屬。
「等下,你,你,來取灰。」我指點他們。
他們停下來爭吵看了下我,接著又若無其事的爭起來。無非就是爭吵些什麼「老爺子的哪個房子是我的,哪個資產是我的」之類。你們就爭吧,真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