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節
第一百九十二章 金鼎(二)
《禮記·禮運》中記載道:「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橧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這是西漢時期的文人對於古人的生活記載,然而,即便把最早的出土文獻算上,一些記錄同時代歷史的文獻也只能追溯到商代晚期的甲骨卜辭。關於「三皇五帝」時期的真實與否在歷史界從來便是爭論不休的,甚至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在史學界興起的「古史辨」運動,以顧頡剛為代表的一批學者以批判精神和科學方法考辨上古史料,一度曾經有大量學者否認中國擁有五千年的文明史。
這僅僅是歷史的爭辯便到了如此的程度,那就更加別提宗教了。作為中國唯一純正的本土宗教,道教的誕生初期一直就是一個謎。根據傳說和零星的史學記載,早在黃帝時期有了對於天帝的祭祀,其內容有「封禪告天」、「郊祀上帝」、「接萬靈於明廷」等。這種由來已久的鬼神崇拜,到周朝時形成了一個天神、地祇和人鬼的神靈系統和敬天法祖的信仰傳統,這個傳統也一直流傳至今,並且在今天依舊在全世界有華人的地方重複上演。
如果說宗教出現的初期是源自人對自然力的膜拜,對一些超乎他們認知的力量便加以神鬼化的描述,那麼道教不僅承襲了這種鬼神崇拜思想,而且將這個神靈系統納入神仙體系。後來大約到了戰國時期,各諸侯國追逐長生的夢想到達頂峰,尤其是秦始皇為代表。同時期的荊楚地區的《莊子》和《楚辭》等對神靈仙境的屢見不鮮的描述,給神仙方士很大的啟迪和思考;燕齊地區流傳著海上蓬萊、瀛洲、方丈三神山的傳說,驅動著帝王和方士前往尋訪。方仙信仰和方技術數被道教繼承,方士逐漸演化為道士。
再加上這一時期,老子的道家文化橫空出世,於是一些尋仙的道士便把「道」視為天地宇宙、陰陽五行、萬物生靈的本源,以此為基點建立道教神學理論體系,由此道教正式成為了一套具有自己獨立歷史和理論的東方宗教。
「真正的道士絕不是搞封建迷信。」這是查文斌在面對一些社會輿論時的反駁,他也從不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而向眾人收取錢財信物,宗教對於他而言是信仰,道士對他而言卻不是職業。
這尊鼎無論是建造還是藝術,都已經超過我的想像,我很好奇它是怎樣被運進來的?
查文斌解答道:「現場開模的,你看地上散落的一些石塊,是現有了這一層,然後再一層層疊加,最終形成了一座山,小憶它的工程量不會建秦始皇陵小了。」
「誰有這樣的能力呢?」雖然我的歷史不算特別好,印象中天目山一帶從來便沒有聽說曾經出現過一個如此強盛的文明,按照這幅圖的構造,其中的一些信息的描繪,還有所用的材料和浮雕的手法,至少也在戰國以前。
「我想上去看看。」他抬頭看著那尊鼎,鼎的內部通常是中空的,以前這種尊貴的禮器中通常會擺放著一些祭品,還會在其中雕刻銘文,銘文通常會記載這尊禮器是為誰,又是在什麼情況打造的。
對於查文斌的爬樹技巧我是知道的,他純粹就屬於門外漢水準,這種任務自然還是我來了。「太高了,再說你會爬嘛?要不還是我上去,剛好站得高看得遠,順便找找二呆又溜到哪裡去了。」
「那你悠著點。」他並沒有拒絕我的提議,看得出這件東西給他的震撼實在是太大了,作為一個非宗教者我是自然不能理解他心中的激動,尤其是這幅圖中出現了造化玉碟,這可是傳說中的天書一般的存在。
脫下鞋子,試了一下,還行,有花紋都挺深,手腳可以著力。深吸一口氣我便選擇了其中一角。這柱子還好爬,不一會兒就蹭蹭上了頂,這難得是頂部那點東西,柱子到頭後再向上就是鼎的首部,這玩意四面就跟一堵牆似得,光用手腳除非是壁虎了。
我把五六半掛在繩索上,用力向上拋了幾次,我想穿過那間鼎的耳部,它有一個中空,或許可以纏上去打個結。也不知是我運氣太好還是敏敏之中就注定會讓我走那一糟,這樣一個高難度的動作還真的就成了,試著拉扯幾次,繩索非常結實。我朝著下方的查文斌揮手示意了一下便跟鞦韆一樣盪開,這可不是鬧著玩的,只要沒抓住或者繩索脫落我肯定不死也是重傷。
抓到耳部邊緣的那一刻,我知道自己成功登頂了,興奮地朝著查文斌一揮手後我便迫不及待的彎下腰去,可是等待我的卻不是什麼金銀珠寶而是一副讓我不能也不可能去接受的畫面。
這鼎裡有一汪水,我低頭看下去的第一眼就是刺眼的礦燈,猶如一盞月亮在其中倒影。這裡有積水倒也不奇怪,比較是河道底下頭頂常有滲水低落。可是這水裡的倒影好像還不止我一個,因為好像我還看見了水裡有一些其它的東西。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眼睛花了,當我開始逐漸適應礦燈的反射時,在我自己頭像的下方隱約出現了兩個人影,這個人影隨著我注視時間的長短也開始慢慢變得清晰起來:
一個胖乎乎的傢伙和一個瘦高的人一前一後在某條路上走著,他們好像是在找什麼東西,兩人期間不止有一次交流,但是我卻聽不到聲音。這倆人我可是都認得的,一個是葉秋,一個是燒成灰我都能認出的胖子!
我抬頭,我的頭頂的確就是光溜溜的石頭,我側身,下方站著的依舊是查文斌,我再回去看,那場景再次又慢慢的出現了,還是那兩個傢伙,似乎他們就在這尊鼎的那一頭!
「文斌!文斌!」我轉身朝下喊道:「他娘的,胖子和老二在裡面!」我的話有些語無倫次了:「我也不知道怎麼說,總之他倆在裡面走來走去的,真的是他們我沒看錯!」
「什麼?」查文斌對於這個答案顯然也是大吃一驚,他趕忙的去拉扯繩索道:「等我上來!」
「好好好!」我也不管他了,低頭繼續看著鼎中的景象,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講話的聲音他們能夠聽到,我發現每次畫面裡面的二呆在我講話的時候都會停下來到處看,難道他還能聽見我?
這世上似乎有好多事就是這樣神奇,在這鼎裡放佛是一個攝像頭,似乎我能看見攝像頭的那邊傳輸過來的畫面。畫面中有我們熟悉的人卻不熟悉的場景,這一扇門是先後進來的,我和查文斌在一個場景裡,似乎「胖子」現在和葉秋在一個場景裡。
不過,當查文斌爬上來的時候,水面已經恢復了平靜。我連比劃帶解釋的把我所看到的東西都告訴了他,他陷入了一陣沉默,好一會兒才說道:「跟我之前有些像,總覺得這個地方似乎有某種力量可以讓空間分裂,一道門打開進去的世界有可能是會截然不同的。」
「這個簡單。」我提議道:「要不這樣,等會兒我們下去之後先出門,然後再進來一次,看看是否是同一個世界便知。」
我的提議他再次接受,這是一個最簡單也是最笨的辦法,從辯證唯物主義角度來說,人不可能踏入同一條河流兩次。我只需要在門前地上做一個記號便可,隨便找了兩塊石頭堆在一起對。
「走吧老兄,頂多幾秒鐘我們就能知道答案了。」這時我大意了,我以為查文斌會馬上跟著出來,所以我並沒有像進來那般用繩索把兩個人連接,只是出門而已,一進一出,可是當我走出那道門等著他出來的時候這一等就再也看不到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迷失與重逢
有這樣一道門,當你走出去的時候就再也沒有機會走進來了,不要以為門後的那一切還是那一切,真正當你重新打開的時候或許就是另一個世界。
時間,這是唯一不能被人所主宰的物質。它看不見也摸不著,它卻就在那裡,一分一秒靜靜地流淌,哪兒也不會去,哪兒也不會留。曾經有無數次,我曾經站在時間的岔口,只是這一次誰也不會曾想到輪到的那個人是我。
很多人都玩過一樣玩具,叫做魔方。最簡單的魔方三橫三豎,也叫做三階,上下左右前後共計六個面,六種顏色。沒有被打亂之前的魔方就好比是現在的時間,從這一邊對應到那一邊是固定的方塊,這就是所謂的時間軸。可是。突然有一條,魔方變了,固有的排列被打亂了,你還是從原來對應的點找過去,穿過中間的固有路線就會發現對面的一切不再是你熟悉的那個方塊。
時間是否可以像魔方一樣被打亂?我不知道,但是有人認為是可以的,這個人就是查文斌。
很多年後,還有一個叫做查文斌的人曾經告訴過我,命運是固定的,但是命運中的好與壞卻是可以重新排列的,這便是道家的命學。一個人一生中總有些起伏,或多或少,道家稱為「吉」和「凶」還有「平」這三種象徵著命運的態勢。
「命是天生的,改變不了的,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這是他經常和我說的一句話,可是我卻會反問道:「那你們說的算命豈不是騙人的?」
「怎麼會騙人?命是不能改變的,但是可以改變它的先後順序。」什麼人喜歡去算命?往往是那些不甘於命運的人,殊不知命運交替就如同陰晴圓缺,水滿則溢,月滿則虧。
他是這麼告訴我的:「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我們只是有些法子把他原本的壞運氣排到了後面,把原本後面的好運排到了前面而已,你終究還是逃不過那一條線。」
我是一個不信命運的人,我相信人的命運應該由自己掌控,這也是我和他最大的不同。
有一天,他告訴我,時間是可以被重塑的,無數的時間交織再一起,所以會有無數個世界的存在,也會有無數個你和我存在在那些無數個世界上。我問他,那我和你是在哪個世界?他說,在當下。
道教的玄學,本來就是玄嘛,我這等的凡人要是懂了也就不是凡人了。
出門的一剎那我就後悔了,繩子還空著,等我回過神想回去再找他的時候一切都晚了。兩個人擦肩而過卻劃開的是不同的時空,這或許就是算盤石最高的秘密。
現在天地之間只放佛剩下了我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黑暗的世界摸索著,探尋著。轉身再進,那尊鼎還在,它依舊是那般的金碧輝煌,精美絕倫的浮雕,氣勢磅礡的造型,空蕩蕩的只有自己的呼吸。
我無能為力,離開它們我就是離了群的雛鳥,在這裡,我的一切都是空白,唯獨等待或許是我最好的選擇。
低頭沉思,我就和胖子一樣消失了嘛?
心中一個聲音突然響起「不!小憶,你不能就這樣!」
我站了起來,有了!我想到了一個最笨的法子,也是當下或許對於我來說最好的法子,看著門口那一堆石頭,它的確如同我先前所放的位置,看著是這樣,結果也確實這樣。
「不要相信自己的眼睛,有時候它會欺騙你。」
這是進門之後查文斌對我說的,好吧,那我就閉上眼,用心再去感受一次!
再次繞開石門換了一口氣,我再次進入,「不對,這裡我曾經沒有來過。」迅速的我撤離,繞出去再進,我的辦法很簡單,既然這道門的進出很有可能不是一個世界,那麼我就多進多出,萬一又被我重新繞回到那個世界,或者恰好繞回到查文斌所在的那個世界呢。
這是一個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最簡單,也是目前我認為最有效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