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節
我哥猶豫了一下,我用腳踢踢他,道:「給你選擇,一、你去打,我留下一會去派出所保釋你們。二、我去打,你留下,一會去派出所保釋我們。」我這時脫下了腳上的高跟鞋。那高跟鞋絕對是凶器。
我哥馬上起身道:「我選一!」
我哥他敢選二試試看!
我遠遠看著,堂弟把那姓岑的攔住了,表弟在後面推著他,推推搡搡地往小巷子的另一個角落去了。這小巷子本來就挺冷清的,那角落就更沒人去了。打架報復的最佳場所啊。
我也緊張啊,但是想著那姓岑的,出門買幾個餅不至於帶著什麼裝備吧。堂弟現在可是裁紙刀不離身啊。而且三個打一個,堂弟和表弟還是去學了幾天什麼散打的,再搞不定,他們就太遜了。
在他們都消失在那小角落,兩分鐘之後,那個角落一片聲響,吸引了大家的目光。我們看到的就是灰夾克推開了我哥,衝出了角落,就往人多的外面街道跑去。他一手捂著小手臂,應該的被刀劃傷了。他跑得快,我也沒看清楚到底怎麼樣。
我們家那三個男人也都追了出去。我擔心地也跟著跑去開車。
姓岑的那爛五菱就在我們車子旁邊,我心理想著,要是現在有個什麼跟蹤器還是竊聽器就好了。我裝他車子上。
可惜,平民小百姓出門逛街,誰會帶那個啊。
我只能做做壞事的,把那車子輪胎上的氣門打開了。就算一時半會那輪子還有氣,陰漏,也能讓他在兩天之內發現輪子癟了。我還壞心眼的將那氣門丟花圃裡了。然後才開著我們家的車子去找我哥他們。
等我開出外面街道的時候,早就沒有人影了。我打了我哥的手機,沒人接電話。靠!打群架呢,誰還有空接電話啊。
我將車子停一邊,朝著人多聚集的地方去找。很簡單,有打群架看,很多人都愛圍個圈圈看熱鬧啊。這是中國國情啊。
所以我很快就在一個藥材的批發市場裡找到了他們。只是老岑早就沒影了。堂弟氣喘吁吁地吼著:「別讓我再看到你,我見一次打一次!」
我哥拍拍他肩膀:「行了行了,你厲害了,閉嘴吧。」
等我扒開人群走到他們身旁的時候,老岑的沒影了,三個男人都在喘氣,還好,三個都沒傷,就是堂弟的手臂上,那刺青的位置有點擦傷。
而他們的身旁站著兩個年輕人,熟人啊,小鍾和他老婆啊。小鍾皺著眉頭,他老婆更是一副小鳥依人,擔驚受怕的模樣。
午飯還沒吃呢。我還是叫上那三個男人,連帶著認識的小鍾夫婦一起去隔壁的小餐館吃飯去了。那美味的餅餅,我還是放在車子上了。
那小餐館真貴啊,一小碟青菜,五塊錢。不貴嗎?那碟裡只有兩根,我哥一口就能吃完的量。反正表弟結賬,所以我們要了十碟青菜,十碟筍乾炒豬肉,六盅水煮牛肉,二十碗米飯。沒錯結賬的時候,就是二十碗。反正我沒吃飽。
那種一碗只有兩口飯的,我估計親們也都見過吧。
表弟從一旁的藥店裡買了藥水和繃帶,給堂弟包紮上了。其實我坐對面看著,我很想說,只是擦傷啊,包個毛啊。我寶寶摔一跤,還傷得比這個重呢。
我問小鍾怎麼會在那裡碰上的。小鍾說,他在批發中藥呢,就聽到有人喊外面有人打架,他就去看熱鬧了。沒有想到居然就是我們。後來聯繫著,之前我們跟他說過的事情,想了好一會,才衝出人群,準備幫我們打架的,結果,那人跑了。
堂弟是打架打熱血了,說話都帶沖了。他說道:「你就是害怕!什麼幫我們打架啊。那人跑了你才出來的好嗎?得了吧。說實話,我從來就沒相信過你。我看你也是個深藏的魚,那天別很你爸咬死我們幾隻小蝦子就行了。」
我哥拍拍他,低聲道:「別說,吃飯!」
小鍾咬咬唇,一副無辜為難的模樣,我真想說,他那樣子,御姐最喜歡了。怎麼他老婆會是個小鳥依人型的呢?
小鍾好一會才說道:「我知道你們從來沒有相信過我。不過,那些事情我真的不懂。我爸也不會這麼做的。剛才你們不是和那個人打起來的嗎?你們不相信我就算了,反正我沒錯過那些壞事。」
第四十九章 妖(2)
我緩和了一下氣氛道:「吃吧,別嚇壞了你老婆。我們還能叫你過來一起坐下來吃飯,已經能說明一些問題了。那灰夾克是我們看見就打的老鼠呢。」
吃過飯,出了那餐館就看到一群人圍著一堆看著什麼。我們也好奇地看了過去。
在那圈子中,有這個一個農民模樣的男人,蹲坐在地上,他的面前放著一塊9吋筆記本那麼大的石頭,石頭是黑色的,但是有著白色的圖案。那圖案很明顯就能看出那是一條龍啊。而且石頭上還被澆了水,讓那龍看上去活靈活現的。
有人就說,那石頭是被畫上去的吧。農民模樣的男人,就讓大家隨便搓,隨便洗,可是那圖案還是洗不掉。我也好奇地拿起來仔細打量了一下。那石頭好重啊。側著看,那白色的部分有著礦物質的那種特殊的光芒。
嗯,應該是真的。我不確定啊。奇石在我們這裡算是一大特色。甚至在從市區,到鄰縣的一節路上,兩邊都是賣奇石的。每年春節的時候,市區裡也會有奇石展。
在著方面,我瞭解不多,我也不會看石頭的價值。只是直覺著那石頭是真的。
旁邊有人問了價。那農民說至少也要十二萬,他才賣。
這個價啊……真嚇人。我放下那石頭匆匆退出了這個人群。十二萬買塊石頭擺家裡好玩,這種事情我還是不會做的。別說我,就是表弟都沒興趣。這種石頭,要買,除非是自己愛好,自己收藏。要不就是買了送給喜歡這種石頭的人罷了。
這個小插曲,我們沒有記在身上,倒是那天的打架,讓大家記憶深刻。
晚上回到家的時候,表弟就坐在沙發上,看著他的那把裁紙刀沉思了很久。
我抱著寶寶在一旁吃著火龍果,他都沒一點興趣了。我探過頭看去,隨口說道:「刀子沾了血,不想要就丟了。這種刀不就是八九塊錢一把嗎?」
他用的是那種不銹鋼的裁紙刀,不是很大,也就八九塊吧。
堂弟頓了一下,才說道:「姐,你真天真啊。你怎麼就只看到這把刀呢?」
「不看到刀看到什麼啊?」我沒好氣地說道。
「血啊!」
「那麼我承認我的天真,你就是那看到血的變態。」
堂弟白了我一眼,道:「你就沒有想過,這個血很有用嗎?很多道法,都是用人血做引子的。你看看你不是被放了幾次血了嗎?喂,姐,說認真的,我們晚上要不要拿這個來來玩一下啊?」
「怎麼玩?」我也來興趣了。不說別的林正英師傅的電影裡不是有很多這樣的橋段嗎?用血來作弄別人。甚至可以殺人的。
只是什麼這點道行,還不知道有沒有用呢。而且那姓岑的也不在我們面前,我們也看不到那邊的情況啊。
不過試試還的好的。不過這件事,我們瞞了我哥。我哥要是知道的話,是絕對不允許我們這麼玩的。
等寶寶睡著了。我們就找個借口,說是韋樂找我們去酒吧。然後我們就出門了。
堂弟拿著自己的裝備,想想,接下來我們要做的,雖然是害人的事情,但是那也是道法啊。所以我們不能選屬陰的地方。研究了半天,我們選擇在小花園裡的那涼亭裡。
要害人,那麼當然要在月黑風高夜啊。我們就等到了十一點,四周基本上安靜了下來。那涼亭,就連小區攝像頭都找不到。我們就大膽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