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節
這種事情,我寶寶也會經常做啊。所以我一下人認定這個論證不成立。
乖乖爸爸去借狗的事情可能並不是那麼順利的,畢竟要跟一個十幾二十的女生說這些,多半是不相信的。
第七十九章 坑爹的故事(2)
乖乖爸爸這一去,都快要半個小時了,才把那狗借來。而且小優也跟著過來了。也是啊,這麼莫名其妙地就要抱人家的狗走,誰樂意啊,當然要過來看看啊。
小優看到我和堂弟的時候,那是別開眼,連個招呼都不打啊。理解,人家在讀大學生,從小接受馬列毛思想教育,唯物主義那是深入人心了的。所以她眼中對我們的鄙視我也就沒有計較。
說實話吧,要不是這兩年遇到的事情,我估計也會用那種眼神也看街上的騙子的。
不過我也是一個心性高的人,她這個樣子,我理解,不代表我就要去討好她。所以我也沒有說話。堂弟倒是上前打了招呼,說了理由。
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小優懷裡那狗狗就衝著在媽媽懷裡的乖乖使勁地叫喚。
小優說道:「那你們看怎麼辦吧。不過不能傷害我的狗狗。」
堂弟抱過了那隻小狗,好小呢,就知道沖人狂吠了。堂弟從討好小優,轉向了討好那隻小狗了。看著他抱著小狗親暱地說道:「狗狗啊,你是不是看到什麼髒東西了。要是你能說話就好了。」
然後他又轉過身對我說道:「姐,要是你會汪星語就好了。現在就方便多了。」
我小時候家裡也養過狗,雖然我不會學狗叫,不能對話什麼的,但是狗的很多動作我能猜出它的意思來。我拎著那小狗後脖子皮就提了起來。
就這麼個動作,小優就在那邊喊道:「它會痛的。」
心裡翻個白眼,小狗小貓小的時候,後頸的皮都是有特殊結構的,這麼拎著根本就不會痛。要不貓媽媽、狗媽媽沒有手,它們怎麼抱它們的寶寶的。都是這樣直接咬著這塊皮就能跑的。
我把小狗放在了地上,關注著它的動作。一下地,它就往小優腳邊跑去,然後轉身對著乖乖狂吠。然後還不時揮舞那小爪子,想要上前抓乖乖。而且身子也是向後繃著的,就好像隨時會衝出去一樣。多半是忌憚著乖乖媽媽呢。
乖乖媽媽急得都快要哭出來了。
我知道狗狗友好的表現是身子向前,伸爪子摸摸。而貓咪伸爪子是直接攻擊的意思。這個就是為什麼小貓和小狗經常打架的原因。小狗伸爪子說:「你好!」小貓就誤解為小狗是想打架。
語言不通就是這樣啊。
我問堂弟說道:「這麼小的小狗,要是真遇上鬼,敢不敢去打架啊?」
堂弟愣了一下,才說道:「不知道。在農村到處是狗,但是也沒有聽說那條狗就去跟鬼打架了啊。要是晚上有是東西經過,它們也只是叫喚,不會衝出去打。上次老鍾那黑狗敢去咬那布娃娃已經是恨厲害的了。不過人家是大黑狗,這個是小寵物啊。」
我也點點頭,然後說道:「小狗的意思是要打架!」我幾乎是下了定論的。從小到大,我接觸的貓狗很多,小時候的土狗,還有給我當馬騎的狼狗,大了的哈巴狗、吉娃娃、雪橇犬什麼的,小貓就更多了,但是我從來沒有被咬過。這就是語言相通的好處啊。
堂弟皺皺眉:「什麼意思?」
我說道:「如果這小狗已經英勇道敢去跟一個髒東西打架的話,那麼就是有髒東西了。如果它不敢的話,那麼應該是沒什麼髒東西。不是問鬼問不來嗎?我估計是根本就沒有髒東西啊。」
乖乖媽媽聽了我的話,心裡稍稍安定了些,說道:「那它怎麼就只對我家乖乖叫啊?」
「呃……這個,可能小狗記仇吧。要知道小狗這東西有靈性的。要是傷害了它,它會記著很久的。看看那狐狸,故事裡不都說狐狸也記仇嗎?爺爺害了狐狸,爺爺死了,狐狸能找到那家人,十幾年之後害那孫子呢。」
堂弟暗暗捅捅我的手臂,我也發覺自己作為師太說這些話太不專業了。什麼故事裡啊。唉!失誤,失誤啊。
乖乖媽媽看著懷裡的乖乖就厲聲問道:「你是不是傷害過小狗啊?」這媽媽變化也太大了。剛才還護著自己孩子呢,現在一下就這麼質問了,還是很生氣的模樣。
「老實說!不許撒謊!」
乖乖被媽媽這麼一吼,一下怕得哇哇大哭了起來。
小優在一旁也尷尬地說道:「沒事,沒事,狗狗沒有傷到啊。」
可是乖乖媽媽卻還是對著孩子厲聲道:「你好好說!是不是抓狗狗了?」
孩子還是在哭著,好一會才斷斷續續地說道:「我踩到它尾巴了。」
坑爹啊,這個故事真他媽坑爹啊。沒有想到這次真的就讓我猜對了。結果就是乖乖媽媽把乖乖打了一通,小優在一旁勸著說算了,趕緊把狗狗抱回家。
乖乖爸爸把我和堂弟送下樓,當然,沒有紅包!
只是在樓下的時候,我們看到了幾隻野貓,心裡感慨一下。這世界萬物有靈性,善待小動物,也是積德的一種。
回到家的時候,吃過飯,難得的我哥說要帶孩子去客戶家玩,拉攏關係好過生意啊。那客戶家正好也有一個稍稍大一點的孩子。
我哥把孩子帶去玩了,我就無聊地上網看小說去。
逛著論壇,有著很多人寫的雜七雜八的小說,雖然那些小說並不是每一本都寫得很好,但是也能是個消遣啊。
只是我看到一個名為「我爺爺的地質勘探筆記,記錄××那神奇地下世界」的帖子的時候,我愣了一下。那就是我們這裡附近啊。我點開了帖子,看了一樓我就知道我這會找到有價值的東西了啊。
那樓主說他整理爺爺遺物的時候,找到了一本筆記本,上面記錄著××××村,他年輕時去那參加地質勘探任務是事情,這件事已經是國家秘密了,現在只是當小說寫出來。文章是用第一人稱寫的,雖然把地點都換自創了,但是我直覺那地方就是我外婆的村子。那個浮在石油上的村子,那個奇怪的山洞,還有那裡地下的龍。都是那麼吻合。
因為是第一人稱,我不確定可信度有多高。兩個小時之後,寶寶回家了,我就先哄了寶寶睡覺,才用手機躺床上看著那帖子。足足看了三個小時啊。不是因為那小說就怎麼吸引人。
相對之下,因為那是一個讀初中的男孩子寫的,有著很多地方不是記流水賬,就是全對話式,甚至這貼子回復的人並不多,樓主也很實在地說,就是自己寫著玩的。
這小說裡吸引我的是那地質考察隊裡,有著一個懂道法的人,還偏偏就是姓岑的!岑這個姓在我們這裡真的很少,所以我馬上把那姓岑的在腦海中定義為我們見過的那個做壞事的姓岑的先生的祖宗了。不是祖宗也絕對是有關係的。
故事沒有寫完,我不確定最後那個姓岑的到底怎麼了。是不是那姓岑的真的就進了那個山洞,把那個山洞定義為自己的墓穴呢?
我給樓主發了私信,只是說很希望能和他聊聊,還吹捧了一下他的故事。要知道一個初中生,得到別人的肯定都是很開心的。而且這個時候的孩子,沒有什麼利益版權的認識,只要他回話,我能保證從他那裡得到我想要的信息。
第二天,我把這個帖子發給了堂弟,讓他也看看。堂弟吃午飯的時候就在那鬱悶了。如果說真是一個姓岑的道士將自己葬進了那山洞裡,然後他的子孫在幾十年之後,努力煉小鬼,還盜出他的屍體。而推算,那屍體根本就是一具不腐屍。這說明,那道士一開始就設計好了讓自己成為殭屍甦醒過來。
我問道:「那他到底要幹什麼啊?」
「不知道,管他呢。他要逆天,自然有國家軍隊的炮彈伺候。殭屍算什麼啊,直接炸成肉渣了。」
「也是,只要不拿我去煉小鬼,就不關我什麼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