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
這些對局外人而言都是事後才推理出的結論。而對於兇手本人,這是在殺人過程中就會第一時間反映出來的事實,根本就不需要費心去揣測。
打一個比方,若他沒有去殺人,比如阿西沒有姦殺費冰欣的話,他反而不知道自己會是什麼罪。
於是,從這個事例結合「罪之法則」就可以得出一個可怕的推論——
推論一:在無特殊線索的情況下,想要知道自己是什麼「罪」,被「罪」引導去殺人是最直觀的方法。
在這條推論中,人類的倫理道德被徹底顛覆了。
在這七個人的團體中,殺人不但得不到懲罰(其他知情者為了保護自己,也不會去向警方告發),反而會有重大獎勵。
這獎勵不是別的,而是自己的生存。
這可能就是罪之法則的本質:
「罪」會帶來死亡,不是自己的,就是別人的。死亡是「罪」的本質。
所以只有當接近死亡時,才是最直接面對和瞭解「罪」的機會。
夏月突然醒悟過來,在這起事件中兇手總會最先勝出,這就是阿西得以倖存的訣竅!
真變態!夏月在心裡咒罵,她發覺現在的情況對自己更為不利了。
首先她不能把這些告訴姐姐,讓她知道殺人會有重大獎勵肯定會不利於自己。與此同時,這條推論還完全否決了姐姐之前的方法。她曾說過推出罪的兩種方法:第一種是根據自身特性。除了那個幸運兒,別人看來並沒有那樣的運氣;而第二種是根據知道其他六個人是什麼罪來推斷自己的。這乍看之下沒問題,可根本就無法實施。
從剛才得出的推論來看,只有兇手才能盡快確定自己是什麼罪,如果你不是兇手,你就是躺在那裡的屍體。
從這個角度說,不可能有六個人能確定自己罪。總人數只有七個人,再怎麼排列組合,也出不來六個兇手,變成死者倒是有可能。
在自己不殺人的前提下,最幸運的情況是ABC殺了DEF,而自己正好是剩下的G。即便如此也無法確定自己的罪。因為死人的罪是無法確定的。
比如說,若最後王水明、費冰欣和自己所對應的罪被確認為「貪婪」、「懶惰」、「憤怒」中的某一個,該如何來做進一步排除呢?
而對於兇手來講,殺一次人也未必就能清楚自己的罪。碰到不巧的情況,他可能還要殺第二次、第三次。
這種事其實已經發生過了,身為「淫慾」的阿西在殺王水明時,罪就完全沒有加以體現,只有當他殺死費冰欣時才被明確。因為總人數是永遠不變的七,於是就有了第二條推論:
推論二:越早被「罪」引導去殺人,能明確自己「罪」的概率就越大。
面對這條推論,夏月繼而想到即使沒有那個前提,也就是說即使沒被選為制裁者,不是一樣可以通過殺人來分析自己的罪嗎?
殺人是最大限度地直視自己內心罪惡的行為,於是「推論三」也就應運而生:
推論三:即使沒被選為制裁者,也可以通過殺人來分析自己的「罪」。
——其準確性相對於制裁者直接被「罪」控制去殺人要低,但其準確性相對於做其他惡意的事都要高。
做越沒有道德底線的事,也就越能認清自己的罪惡。
現在每個人要做的事,就是要盡早明確自己的「罪」。
從這點上來說,若不是費冰欣當了擋箭牌,阿西可能還會繼續殺下去,一直殺到自己能印證成功為止。
現在的他可能已經在抓緊印證了。等結束之後他即使還想繼續充當統治者,至少已經不需要再去殺誰了。
接下來可能就會是其他人所導演的殺戮比賽。
夏月此時才明白那七條規則所暗示的東西並不像姐姐所想的那麼簡單,可以說那完全是惡魔的規則!
如果它被公佈出來,這團體裡將會出現不止一個兇手,而是N個。
【4】
夏月鑽過狹小的門洞。看到夏雪現在正枕在李富勝的腿上,畫面有點父女之間的感覺。李富勝坐在那裡抽煙,旁邊的煙灰缸裡摁了幾個剛熄滅的煙頭,這時他轉過頭對著夏月說道:「嗯?替老子找到倖存方法了嗎?」
「沒。」夏月搖了搖頭,看向夏雪,「姐,我放棄了。」
「你是什麼意思?」夏雪此時露出了明顯的失望之色。
「我真的找不出什麼bug,我沒那麼聰明。」
「這樣啊……我還以為你剛剛已經……」
「你把我交給那個叫阿西的吧,我想死。這樣你也就能完成他交代的事了。」夏月頓了一下,然後說道,「但看在姐妹一場的份兒上,你能答應我一個要求嗎?」
「你說。」
「只要別讓他碰我。」這時夏月用手指了一下李富勝。
夏雪看了李富勝一眼,點了點頭:「這個我答應。不過你真的就這麼放棄了嗎?」
「嗯,我承認我輸了,我承受不了這種壓力,覺得死也是一種解脫。」
「你想怎麼解脫問過我嗎?」這時李富勝突然怒吼了一聲,把夏雪嚇了一跳。
夏月反倒很鎮定地站在那裡,靜靜地看著他:「那你想怎麼樣?」
「你說呢!」李富勝說道,「我覺得把你直接交給阿西就是浪費!」
「你給我老實點兒。」夏雪這時打斷道,「難道你希望阿西生氣嗎?他的玩物怎麼能被別人先碰?!」
「哼,我還指望這丫頭能想出什麼來呢,我這是為了她好。」李富勝的聲音低了下去,但還是振振有詞,「你想把你妹妹的第一次給那種人?」
夏月回想一下,好像沒和人說這是她的第一次,不過這都無所謂了。
「姐,你還記得當時嗎?」她只覺得眼眶突然有點濕潤了,「你跟我說過『我們一定可以挺過去,要相信姐姐』,這都是在騙我嗎?只是為了把我騙來討好阿西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