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節

  「你雞巴少吹牛了,捨不得錢就捨不得錢,說什麼沒有空出租車喲!」
  「你媽賣X,你不信算了!」
  「他們可能早就到了,等我們兩個到時,還喝得上雞巴啤酒!」
  「怕什麼,今天是田二毛的生日,讓他出點血,給老子們先抬兩件啤酒出來,大家喝他媽一個通宵!」
  石向東聽兩個少年滿口污言穢語,已明白兩人是不良少年,心裡暗暗後悔不該拉這種客人。但現在騎虎難下,只得先把這兩個討厭的傢伙打發走了再說。問道:「請問你們現在要去哪兒?」
  「去XX路小妹妹歌城!」後上車的少年回答道。
  石向東皺了皺眉,小妹妹歌城位於城鄉結合部,雖然距離這兒不太遠,但有一段路比較偏僻,如果對方一開始就說要去那個地方,他多半會找理由拒載。但現在想要不去,可能對方不但不付車錢,而且還會生事。對方雖然是個子較小的少年,但畢竟是兩個,自己雙拳難敵四手,真惹毛了對方,自己一定會吃虧。
  「看樣子他們和什麼人約好了一起去唱卡拉OK,就把他們送去吧,完了就回家!」
  聽了兩人剛才那一番對話後,他雖然對兩人印象不好,但想對方只是要去唱歌,所以沒有太多戒心。
  他當然不會想到,剛才那些對話其實是說給他聽的!
  他這一去,其實是開上了一條不歸路……
  「他媽的,早知道他身上只有這麼點錢,還不如放過他!」
  「殺都殺了,說這些屁話做啥子?」
  「老子開始就說了,要搶就搶出租車,你怎麼騙個摩的來!」
  「你媽賣X,現在的出租車司機都精得很,老子剛才本來等到了幾輛出租車,但那些車上面都安裝有防護欄,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選了這個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睜大點,看準了對象再上!」
  這兩個少年一個名叫林長書,一個名叫焦信光,都只有十七歲。林長書老家在貴州省習水縣鄉下,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跟別人私奔了,父親又長年在外打工,除了春節外,一般都不回家。因此林長書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爺爺奶奶照顧。
  去年,他的父親林五里用多年打工存下來的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裡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里心想店裡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裡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麼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裡,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只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裡的錢,用於上網、抽煙、打檯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裡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麼也不做,整日裡東遊西逛,虛度光陰。
  ※※※
  焦信光是他打檯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像林長書那樣,只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只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剛開始,林長書還暗暗為自己設了一條底線,就是只搶不殺,但做了幾起案後,他的膽子漸漸變得大了起來,三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持刀搶劫了一個深夜孤身回家的女人後,又想輪姦對方,因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對方。
  兩人犯了案後,為避風頭,暫時收手了一段時間。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預定計劃,先由林長書將作案對像騙到XX街,與焦信光會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樣子,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路上後,焦信光假稱內急,叫停了摩的,然後兩人摸出暗藏在身的水果刀,一陣瘋狂亂捅後,結果了石向東的性命。
  但讓兩人大失所望的是,死者身上只有三十九元錢!
  「好了,廢話少說,先把屍體藏起來吧!」焦信光說道。
  他們選擇的作案地段,位於駐馬店市通往信陽市的公路上,儘管選擇的對象有點超出計劃,但下手的地點卻是完全按計劃進行的。就在距離殺人現場前面十米遠處,公路邊上有一個涵洞,他們以前曾開著偷來的自行車到這條公路上兜過風,所以對這一帶地形還是比較熟悉。知道這個涵洞是個絕佳的藏屍地點,除了過往車輛,一般沒人會從這個涵洞經過。
  兩人將屍體抬到涵洞邊後,為了盡可能延長被害人被人發現和辨明身份的時間,焦信光提議將死者頭顱割下,另藏一地。林長書本無多少主意,聽他說得有理,自無異議。
  於是焦信光用刀將石向東頭顱割下,林長書扒下死者衣服,包好頭顱,將屍體扔進陰深深的涵洞裡後,兩人便開著搶來的摩托車離開了作案現場。
  他們經過一座小橋時,將衣服包著的頭顱扔到了橋下水中。回城後,兩人將搶來的錢平分後,林長書先回了家,焦信光則開著摩托車去他平日最愛去的一家網吧上網。
  第二天,他們按以前分工那樣,由林長書負責銷髒。
  林長書知道這事遲早要東窗事發,他先將摩托車的車牌扔了,然後開著摩托車前往一家離父親租處很遠、自己以前也從沒去過的一個摩托車修理行賣車。
  ※※※
  修理店的老闆懷疑他的摩托車來路不正,本不想買,林長書說:老闆你放心,如果是偷的車,我怎麼可能有車鑰匙呢。車絕對是自己的,只是因為我被老闆炒了魷魚,已近兩個月沒有工作了,想離開這個城市,到新疆去打工,所以想處理掉這輛摩托車。
  修理店的老闆又問怎麼沒有車牌,他說這輛車是從別人手裡買的二手車,買來時就沒有車牌。
  修理店的老闆將信將疑,看了車後,故意橫挑鼻子豎挑眼,林長書知道對方用意,懶得跟他廢話,說道:「你直接開個價吧!」
  「我最多只能給你兩百塊錢。」
  「太宰人了吧?!」
  「你嫌少,那只好另找買家了。」
  「好吧,兩百就兩百。」
  交易成功後,林長書焦信光又平分了這筆贓款。
  他們簡單商量過後,決定暫時安靜半個月,待風聲過後再「幹大事」。但事情的進展卻遠遠超出他們的想像。就在兩人做案26個小時後,林長書便被公安人員從被窩裡抓獲了!
  焦信光因為其時正在上網,所以僥倖逃脫,他聽到風聲後,也不敢回父親的租處了,在城裡東躲西藏一段日子後,終於也被抓獲歸案。
  林長書歸案後,極力為自己的罪行開脫,趁焦信光在逃的機會,將殺人的罪行全部推到焦信光頭上,基至還供出三個月前焦信光殺害那名婦女的罪行。
  警方懷疑他們可能還犯有別的案子,見林長書態度較好,利用他想立功贖罪的心理,本想再挖出幾起命案,不料林長書卻供出了另一起奇怪的命案!
  「警察叔叔,我們真的沒有再犯別的案子了!」
  「政策我們已經給你講得很清楚了,你要老實交待全部罪行,否則等到我們抓獲了焦信光後,由他供出了別的案子,你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立功機會了。」
《鬼屋夜話(詭高校無人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