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節

  我看看她,心裡有些失落。於是使勁攬住她,想用玩笑緩和一下這樣的氣氛:「我可不是這樣!」
  「……生命不過幾十年,誰會相信愛能天長地久呢?」她全然不顧我的心情,繼續發表著自己的看法,「如果真有來生,誰還記得曾經是誰的誰?!……希望死後,有人能在我的墳墓上立一塊碑,刻上『查無此人』幾個字!」
  我心裡一陣沮喪,無論自己怎樣的努力,卻始終得不到她積極的回應。
  「哲,我不希望你有什麼瞞著我!尤其是你心裡的想法!」
  「什麼?」我有些莫名其妙,「沒有什麼瞞著你呀!」
  「你沒有什麼要問我的嗎?」
  「沒有。」
  「你不想瞭解我的過去嗎?瞭解我和丁磊的事?」
  我有些吃驚地看著她。
  「其實我早已經知道了你們調查丁磊的事,還因此跟蹤過我!」
  ……
  我知道,這件事捂不下去了,自己必須得跟她解釋清楚,否則我們之間會越來越麻煩!
  事情的起因是北江市發生的一系列變態殺人案,當時師父鍾任之是案件主檢法醫,他在一次我們師徒見面時講述了這個案子的偵破經過。
  如果僅是變態殺人案本身,並不會有多複雜,然而這一系列案件後來被人利用,發生了案中案,就複雜了很多!
  案發於北江市的多個居民小區,被害的是一些二十來歲的女孩子。兇手在殺人時,手段殘忍,一般是趁人不備從後面把受害人打暈,然後將人體器官活生生地分割,致使受害人失血過多死亡!這樣凶殘的案子連續發生了幾起,導致當地居民人心惶惶,年輕女孩子不敢出門,社會秩序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各級領導對案件的偵破情況盯得很緊,刑警隊的壓力非常大。師父說那段時間,他們幾乎不眠不休,像開足了馬達的機器般日夜追查著那個變態者的蹤跡!他們知道,這是在與死神賽跑,像這樣心理變態的罪犯,已經變成了嗜血惡魔,除非被抓住,否則他是停不下來的。——早日抓到那個人,可以挽救很多生命!
  因為兇手在實施侵犯時,並沒有與死者過多接觸,所以現場沒留下什麼有用的東西,法醫解剖時也沒有找到與罪犯有關的證據。
  研究案情時師父認為,兇手的心理變態跟仇恨有關,仇恨社會,仇恨這個年齡段的婦女!極有可能被這樣的人傷害過,導致心理不平衡造成的!有些變態者實施作案時,會在現場留下簽名式的行為,本案分割人體器官的行為就是兇手在這一系列案件中留下的簽名式行為!
  然而,林顯著他們認為,這樣的分析對案件並不起什麼作用。案犯不會向誰張揚自己曾遭受過心理傷害,更不會宣示自己心理變態,他甚至都可能沒有發現自己受過傷害或者心理變態!
第九十一章 她曾經的男朋友(二)
  那時候,林顯著是北江的刑警大隊長,與法醫鍾任之、犯罪痕跡檢驗的裴仁是公安局有名的鐵三角,人稱「鍾裴林」,鍾任之的法醫、裴仁的痕跡、林顯著的偵查,各有擅長。然而在形容這個鐵三角時,大家調侃他們是等腰三角形,林顯著特種偵察兵出身,作風雷厲風行,凡事容不下半點優柔,是三角形的頂角,所有人必須以他的意見為準。其他倆人是底角,雖然沒有同等話事權,但意見卻至關重要,是頂起林顯著的底座!
  師父的意思,是試圖以兇手的簽名行為做為依據,收集同類案件的線索,找到其中的規律,發現蛛絲馬跡。這也是類似案件的通常做法!
  但那次,林顯著因為著急沒有採納他的意見,固執己見地認為應該立足於追蹤偵查,這樣才能在時間上抓住主動,盡快破案。因此安排了幾組人員,在一些可疑場所布控,守株待兔,等待兇手出現!
  然而這樣所謂的主動,往往因為抓不住問題的關鍵而貽誤時機,沒有人知道兇手長什麼樣,這樣做顯然徒勞無功。
  還沒等到有什麼收穫,轄區又發生了一起相似的案件!值得慶幸的是,這次兇手襲擊受害人時,那女孩沒有被一下擊打暈迷,於是大聲叫了救命,周圍鄰居聞訊趕來,將兇手堵在了一棟居民樓裡。
  警察趕到後,對居民樓進行了仔細地搜查。
  整整一個晚上,大家原以為插翅難飛的那個兇手,卻始終沒有被找到。
  師父說到這裡時,臉上總是顯出無比難過的神情:「如果我們再堅持搜查下去,或者多守一陣,後面的事也許就不會發生了!這是血的教訓!」
  原來,他們以為兇手已經逃脫,無法再找到他時,就收隊回了公安局。等到第二天上午,同一居民樓裡的另一個女孩子被發現死在家裡,受害的情景與前幾起案件一模一樣!
  那個膽大包天的兇手在公開與警察叫板!師父他們憋著一股勁,恨不得掘地三尺,把那個魔鬼挖出來!
  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時候!案件的轉機,出現在最後的那起案件中,兇手遭到了受害人的反抗,師父他們在做屍體檢驗時,在死者的指甲裡發現了罪犯的皮膚組織。——在生命的最後時刻,可憐的受害人也讓罪犯吃了點苦頭,雖然最終還是沒能挽救自己!
  經過檢驗,兇手的DNA數據被破譯了出來。師父說他們當時盯著那些排列組合的數字,就像罪犯就站在那幾張紙裡面,所有人的怒火幾乎能將那份鑒定燒著。
  接下來案件的偵破就峰迴路轉了,警察將罪犯的DNA數據放到網上進行搜索,查中了一個叫做賴四的人。這個賴四是外地人,曾經在北江市打工,因為偷竊年輕女性的內衣褲被派出所抓過,拘留了幾天然後被遣送回了原籍。師父他們在調查時,還發現賴四在北江打工時,曾經多次調戲單位的女孩子。女孩子咒罵他時,他居然毫不在意,還說女人就是言不由衷,明明心裡喜歡,卻裝做清高的樣子!
  調查越深入,賴四的疑點就越大,他原來在老家有老婆,但後來跟了別的男人,原因是賴四性無能。這可能也是導致賴四仇恨女性的最主要原因!而案發時,賴四已經回到了北江市,具有在北江作案的時間。
  有了嫌疑對象,案件就容易辦得多,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工作,賴四最後被公安民警堵在一處租住的簡陋民房裡,無路可逃。當警察衝進屋內時,賴四正握著一瓶農藥坐在床上,嘴角流著白色泡沫,他笑笑對民警說:「我今天剛好找到一個目標,晚上準備動手呢,是你們救了她!可她哪裡知道你們這些救命恩人?」
  警察忙這忙那,最後從床鋪下搜出了襲擊受害人的凶器。
  喝下農藥後,賴四本來還很清醒,他淒然地笑笑說:「我知道你們都恨死了我。可我也沒有害你們誰的姐妹呀!麻煩你們幫我叫輛救護車!」這個殺人惡魔,居然感覺到了害怕!這讓警察感覺有些意外。
  「有些心虛!我怕我死了,那些人會在下面找我!」賴四道出了自己怕死的原因。
  後來,賴四還沒被送到醫院,就死在了路途中。
  林顯著得知後大發雷霆:「你們是不是故意的!就不能讓他交待完再死嗎?」賴四一死,所有的罪惡都隨之消逝,可是他到底做了多少起案,也成了迷。也許有以前做了案,毀屍滅跡沒被發現的,也許有在外地做案沒查出來的,像他那樣瘤毒一樣的人,到底殃害了多少人沒有人敢確定!林顯著生氣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沒有結案,體現不了警隊的成績!
  「當然沒有人是故意的,但可能也不會有人反對這樣的結果!」師父後來這樣說。
  賴四死後,所有人以為案件到此就可以結束了,北江市上空的恐怖烏雲也終於散去。沒想到此後的第三天,又有一個女的被發現死在了家中,那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婦女,兇手的作案手法與賴四一致。北江的居民更覺害怕了,有人傳聞是賴四的鬼魂不散,依然在北江作惡。但據師父他們屍檢,發現那個婦女已死亡一個星期左右,只是家裡沒住其他人,沒有及時發現而已。
  林顯著認為案件是賴四做的,可以一同結案,大部分人也持相同的觀點。但師父沒有同意這樣的看法,認為作案另有其人,這讓其他人很不高興,認為他是沒事跟自己找事!
  師父很固執地擺出了自己的觀點:賴四作案時,對受害人有明顯的特定選擇範圍,都是二十多歲的年輕女性,外貌出眾,而那個死者四十多歲了,面容平庸,不在這個範圍之內;其次,賴四每次殺人後,除了變態地分割了受害人器官外,並沒有實施性侵犯,而這起案件的受害人被強姦過,現場還丟棄了保險套,明顯是兇手畫蛇添足,欲蓋彌彰,企圖誤導公安機關往賴四的頭上懷疑,而他根本就不清楚,賴四雖然實施了變態殺人,但卻是個性無能,根本無法實施強姦!
  「但性無能並不是絕對的,也是有藥可醫的,你能保證賴四沒有就過醫?或者說受什麼刺激,情緒被激發了出來?」林顯著當時就跟師父爭辯了起來,甚至把自己瞭解的一些知識也說了出來。
  「據我所知,性無能還是科學難題,除了貼在電線桿的牛皮廣告,沒有哪個醫生敢說一治就能治好的!不知林隊長所說的就醫,是在哪裡就的?」師父笑著對林顯著說,「至於說到情緒激發,不知道是否有實踐依據呢?」
  林顯著本來就不高興,聽了師父的嘲諷,臉色頓時變得難看起來。
  爭辯的結果,是公安局領導聽從了師父的觀點,把那起案件單獨立案偵查。因為就算是賴四作的案,大不了查清後一併結案就是,而如果不是這樣,那就是草菅人命!林顯著以大隊工作繁重,抽不出人手為由,讓師父和當時還是普通民警的潘雲兩個人負責這起案件!法醫屍檢和現場分析是師父的強項,但真正到調查走訪,就明顯感覺吃力了很多,畢竟那是不同的另一項需要經驗和體力的專門工作。好在潘雲在這方面表現出了過人之處,他在調查中得知,死者是一個獨身女人,死之前與一個男青年打得火熱。男青年名叫沈禹,案發後不知去向。據鄰居反映,兩人曾以夫妻的名義同居一起,但前一段時間發生了爭吵,不知因為什麼事!
  沈禹浮出水面後,師父和潘雲加緊了對他去向的調查。而那個時候,也正是我與劉嫣開始正式相戀的時間。當時劉嫣笑著說這就是命,看來我們有緣,那就談一段戀愛吧,她正想有一段戀愛呢!說這話的那個下午,我們一起在河邊的垂柳下漫步。柳絮有如飄雪似的,在我們倆的四周飛舞,盡興完畢,才輕伏在地上,踏上去,柔軟得入了人的心扉。
  記得當時有人給劉嫣打了個電話。劉嫣對來電者說她在河邊散步,還說了一句讓我飄飄然的話:「你問那麼多幹嘛?和男朋友呢!」
《法醫的死亡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