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節
瘋狗嗯了一聲:「我和他們一樣,都是半死不活的人。說實話,以前在世上生活的時候,我覺得我是一個異類,過得很孤獨,所以才四處偷屍體,因為那種屍體的感覺讓我覺得很親近。現在我到了屍谷,像是找到親人了一樣,我感覺這裡很好。」
我和無名沉默了一會,也就只能接受了這個現實。
我們兩個輕手輕腳的躺進了紙棺材裡面。這車和棺材都是紙糊成的,但是我們躺進去之後,卻沒有把它壓塌。看樣子,屍谷中的人應該有特殊的手法。
我聽到囚骨在外面說:「走吧,走吧。穿過陰間,回到人間吧。」
我感覺身子一晃,這紙車動了。我能感覺到車轱轆軋著山路,扎扎作響。我躺在棺材裡面,左搖右晃,不得不用手抵住棺材壁,好借此穩住身子。
我也不知道棺材晃了多久,我在這小小的空間裡面,像是失去了對時間的概念。
我只覺得過了很久,外面有光漏了進來。紙棺材已經有了一個破洞。
我從裡面爬出來,看到我們已經回到人間了,紙人和紙車半倒在一條小溪旁,清水已經把那些紙紮品沖走了一半。
第666章 伏魔廟
我從地上爬起來,好在溪水只把紙紮品浸濕弄壞了,倒沒有把我的衣服弄濕。
我向周圍看了看,發現無名枕著一塊石頭,睡得正香。
我拿出手機,藉著僅存的一點電力看了看,發現時間只過了一天而已。
我推了推無名,對他說:「你睡夠了嗎?咱們還是趕快從這裡出去吧。」
無名猛地驚醒了,看了看周圍,笑著說:「不錯啊,睡了一覺,就回到外面了。」
回去的路上沒有瘋狗帶路,我們吃了不少苦頭才找到了大路,然後攔了一輛車,回到了火車站。
等我們終於趕回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三天了。
我對無名說:「那個惡和尚在哪?我們已經耽誤不少時間了,趕快去找他吧。」
無名咳嗽了兩聲,有些虛弱的說:「你就不累嗎?我累得連話都不想說了。」
我苦笑了一聲:「我也累得走不動路了。」
無名說:「磨刀不誤砍柴工,現在是半夜,咱們先睡一覺,睡醒了之後我帶你去怎麼樣?那個地方距離市區不遠,是一座廟,我曾經去過。天下間再也沒有那樣的廟了,所以我敢肯定就是那裡。」
我拿出美玉看了看,裡面的人影仍然在盤腿打坐,沒有什麼異象,於是我點了點頭,對無名說:「明天中午我們出發。」
無名嗯了一聲:「那我先回去了。」
無名回到了道觀,而我去了租住的房子。我拖著疲憊的身子,勉強洗了個澡。
等我出來的時候,看到客廳的燈已經亮了,葉菲正坐在沙發上,她看見我之後,很高興的說:「你回來了?事情辦得怎麼樣了?」
我坐在椅子上,有氣無力地說:「辦成了一半,累死我了。」
葉菲遞給我一點吃的東西,我一邊吃,一邊和她說話,結果吃到一半就趴在桌上睡著了。
我這一覺睡得昏昏沉沉,開始的時候,還朦朦朧朧的聽到葉菲在叫我。感覺到她在搬動我的身體,到後來,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等我一覺睡醒的時候,只覺得胳膊腿無處不疼。我睜開眼,發現自己躺在床上。估計是葉菲把我拖進房間來的。
我穿上衣服,揉著胳膊走了出去,看到無名已經等在客廳了。而他和我一樣,也在揉脖子。
無名見我醒了,對我說:「咱們吃點東西,然後找那惡和尚吧。」
我答應了一聲,就坐在桌前。
葉菲已經去上班了,臨走的時候給我們留了飯,我和無名湊合著填飽了肚子,然後下樓打車。
那座廟距離市區確實不遠,我們在出租車上坐了十幾分鐘就趕到了。
我下車之後,無名指著廟門說:「就是這了。」
我看到廟門上面掛著一塊大匾,上面寫著:「伏魔廟。」
這座廟很大,尤其是大門很宏偉,讓人抬頭看過去,能感覺到一陣壓力。可奇怪的是,這座廟冷冷清清的,根本沒有香客。
無名帶著我向裡面走,一邊走,一邊說:「這座廟不太吉利,凡是在這裡上香求平安的,不僅求不來平安,而且有可能惹上災禍。所以誰也不肯來了。」
我看著廟裡面的石桌石凳,奇怪的說:「既然這廟這麼邪門,為什麼不把它拆了?」
無名說:「就因為它邪門,所以誰也不敢拆,萬一惹禍上身怎麼辦?」
我點了點頭:「這倒也是。」
我看到廟裡面有幾個穿著僧袍的和尚。因為香火不好,所以他們的袍子都帶著補丁,看樣子過得很清貧。
我們在廟裡面轉了一圈,看到了供奉佛祖的大雄寶殿,看到了四大天王,看到了各種菩薩。我們把所有的院子都轉了一遍,也偷偷地觀察了那些和尚一番,但是卻沒有看到幻覺中的惡和尚。
我開始有些著急了,對無名說:「你是不是記錯了?這裡哪有惡和尚?」
無名嘀咕了一聲:「不對啊,這裡既然是伏魔廟,就不應該有錯啊,好像少了一座院子一樣。」
他嘀咕了一聲,帶著我又開始在這裡轉圈。轉了幾圈之後,他停下來了,指著一面牆說:「我曾經來過這裡,這裡應該還有一座院子。可能有人用牆把它封起來了。」
我看到這面牆和院牆沒有區別,如果翻過去的話,可能就到了大馬路上。不過無名言之鑿鑿,我就姑且信他一次吧。
翻牆對於我們來說,不是什麼難題。我們兩個趁那些僧人不注意,一陣助跑,跳了起來,然後用手抓住了牆頭。兩腳在牆面上亂蹬,總算把身體提了上去。
做這些事的時候我在想:「我到底在幹嘛?二十多歲的人了,還要學小太妹嗎?」
不過等我坐在牆頭上的時候,很快被另一面的景象驚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