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堂裡堂外來聽審的人一時間議論紛紛,男人們不語,多半都和蘇青蛾有過那麼一檔子事,而女人們就無法冷靜了,平時就對這個蕩婦恨之入骨,恨蘇青蛾勾引自己家的男人,現在聽聞蘇青蛾把李大人都害死在了床上,生怕自己家的男人也難逃魔掌,於是呼聲高起:「殺了這個妖婦!殺了這個妖婦!」
  「不,不要殺我。」見那些人巴不得自己死,蘇青蛾突然覺得萬分淒涼,只希望自己罪不至死。
  趙天虎沉默了許久,突然抬頭,非常堅定的看著劉師爺,大聲的說:「要殺就殺我吧,跟蘇青蛾沒有關係,剛才她那麼說,是為了幫我掩蓋真相,其實人不是她殺的,殺死李大人的人是我。」
  那些聽審的人一下子就安靜了,劉師爺冷笑道:「趙天虎,你平時作惡多端倒也罷了,為什麼要下手殺害李大人?從實招來!」
  「因為,因為我昨天晚上去找蘇青蛾,結果發現蘇青蛾被李大人霸佔了,所以我一氣之下就殺了他!」趙天虎理直氣壯的回答,說得好像真的是李大人橫刀奪愛一樣。
  就在其他人開始重新思考誰說的是真話時,蘇青蛾已經淚水盈眶,她不知道自己這一生和多少男人睡過,可是除了趙天虎,沒有一個人能這麼對她,是不是愛,她不清楚,她只知道這個男人為了她把命都豁出去了。
  「趙大哥……」
  「什麼都別說,頭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後,又是好漢一條。」趙天虎不是那麼容易感傷的人,只是蘇青蛾的眼淚讓他覺得很心酸。
  蘇青蛾流淚,搖頭,小聲的說:「可是你沒有殺人啊,就算李大人是被害死的,害死他的那個人是我,要償命的人也應該是我。」
  「好了,你們不用爭了!」驚堂木啪的一聲打在案上,劉師爺崩著個臉,貌似清官的模樣,清了清嗓子說:「李大人被害一案,已經查清,趙天虎和蘇青蛾二人狼狽為奸,謀害人命,現在本師爺宣判,明日午時,將趙天虎和蘇青蛾二人在菜市口處斬!」
  這個判法,多數人都在歡呼,看熱鬧也好,恨之入骨也好,都成了塵埃落定,不知道為什麼,蘇青蛾聽到將被處決的時候竟沒有那麼怕了,如釋重負的笑了一下。
  其實,按規矩,師爺沒有判案的權力,按道理,案子還該查得細一些,但是那些都沒必要了,趙天虎和蘇青蛾碰上了劉師爺,早晚都是死路一條,劉師爺還希望蘇青蛾的死能把自己和蘇青蛾之間關係撇清,蘇青蛾怎麼能不死。
第32章 歡喜佛(十)
  趙天虎和蘇青蛾分別被關在兩個地方,到了行刑時才得以碰面,身上都穿著灰色的麻布衣服,衣服的正中間寫著一個死字,頭髮凌亂,雙手被綁在身後,跪在菜市口的中間,身後站的是一個手持大刀的彪型大漢。
  「午時到,行刑!」監斬的劉師爺看了看天色後,扔出了一塊木牌,木牌落地,大漢舉刀。
  趙天虎和蘇青蛾閉上眼睛等著死亡的這一刻,說不清楚哪個人的頭先落地,感覺只一瞬間,兩顆頭就從各自的身上掉落,滾到了一起。就在這時,天顯異象,原本放晴的天空突然烏雲密佈,狂風四起,吹得沙石樹葉亂飛,所有的人都忙用衣袖擋風沙。這種天象沒有持續多久,當一切恢復平靜,人們睜開眼的時候,怪事發生了,趙天虎和蘇青蛾的屍體連同頭顱都不見了,刑台上只留下兩灘血漬。
  「怎麼回事?」這可嚇壞了劉師爺,只聽說過到刑場劫囚的,還沒有聽說過劫屍的,加上剛才的怪象,讓他覺得不安。
  有人說劊子手膽子大,敢拿刀砍人的腦袋,這可不見得,只見劊子手握著還在滴血的大刀雙腳顫抖,地上濕了一灘,有道是殺人者必怕報應,無論為何殺人,心中總有去不掉的陰影,總怕別人來報復,況且是自己剛殺的兩個人的屍體不異而飛了,叫人如何不怕,聽到劉師爺在問,劊子手只好哆嗦的回答:「我……我不知道。」說完,如同干了壞事的孩子,扔下刀不顧一切的往家裡跑。
  眾目睽睽之下,居然發生了這等事,實在不可思議,於是成為了鄉民茶餘飯後的談資,有的人在趙天虎和蘇青蛾死後反而倒戈相向,質疑劉師爺是不是冤枉了趙天虎和蘇青蛾。
  「你們是不知道啊,趙天虎和蘇青蛾死的那天,我就在刑場,哎喲喂,可嚇人了,兩個人的頭都落了地了,還能滾到一處去。」一個買菜的村婦正在和相熟的人談論這事。
  另一個村婦撇了撇嘴,不屑的說:「生前不清不白,死了還想著呢。」
  「可別這麼說,這人都死了,而且那麼怪連屍體都不見了,你得當心點兒。」買菜的村婦好心提醒。
  偏好這個村婦的丈夫被蘇青蛾勾引過,滿肚子的火,大聲嚷道:「怕什麼,蘇青蛾這個淫婦做了那麼多不要臉的事,還怕人說嗎?這城裡上下的誰不知道?!」
  「哎喲,不和你說了,我還得回家做飯呢。」買菜的村婦找了個借口就溜了,生怕跟自己沾上什麼關係。
  站在街上罵人的村婦姓劉,不過跟劉師爺八桿子打不著,嫁人後隨了夫家,叫汪劉氏,汪劉氏生下來就是一副七星臉,也就是臉上長了七顆大痣,不說有痣是美是醜,七顆痣看起來確實有礙美觀,所以丈夫對她也不甚耐煩,加上生性善妒,所以不太招人喜歡,見買菜的村婦走後,自己也拎著香燭走了。
第33章 歡喜佛(十一)
  汪劉氏先去寺廟拜菩薩,拜完菩薩以後就拎著空籃子回家,從寺廟到她家有一段距離,必須得經過一條小河,河邊附近沒有什麼人家,是條近路,平時很少人走。由於走慣了,她一個人倒沒覺得有什麼,但是當她走了三四丈之後,就發現不對了,她老感覺有人跟在自己身後,可是當她回頭看去,身後卻一個人也沒有。如此怪異的心情,讓她覺得不舒服,於是加快了腳步,但是,無論她走多快,還是感覺後面有人跟,而且是她快對方就快,她慢的時候對方就慢。人,最怕的就是猜疑,有時本來平安無事,是自己的猜疑害死了自己,汪劉氏就是這樣一個不小心,腳下一滑撲通一聲掉進了水裡。
  「救……救命啊。」汪劉氏的兩隻手在水裡劃,想呼救,卻頻頻吃水,沒有堅持多久,她就落入了水中,小河上除了飄著一隻空竹籃,什麼也看不到。
  汪劉氏的屍體是在三天以後被人發現的,浮在河面上,屍體發脹,比平時脹了一倍,她的丈夫見此情景,倒也不悲,淡淡的說了句:「怎麼就死了呢?」他想的莫過於是些妻子死了,以後誰給他洗衣煮飯的事,還有就是辦喪事太麻煩,又礙於倫理,怕別人說三道四,終究還是在家人和妻子娘家的扶持下,所喪事給辦了。
  由此,關於趙天虎和蘇青蛾的故事就在街坊間越說越玄,有人說,趙天虎和蘇青蛾死後變成了厲鬼,來找對他們不敬的人報仇,汪劉氏就是最好的例子,才說了蘇青蛾的壞話,人就掉進了河裡。城中,聽到這件事的人都半信半疑,唯一一個不信的人是李半顛。這個李半顛年過五十,算是一個出家人,可是誰也不知道他打哪兒出家,是哪兒人,只知道他是三十年前來的這裡,也沒有什麼人與他有過深的交情,他也不愛和人來往。平時,就幫一些人家作作法事賺點兒飯錢,多餘的就買些酒,他愛酒,經常喝得大醉,是個為了酒連命都不要的道士。
  這天,李半顛坐在酒館裡喝酒,聽到有人在議論趙天虎和蘇青蛾的事,說什麼汪劉氏是趙天虎和蘇青蛾的鬼魂殺的,李半顛就笑了,拎著半壺酒走到那桌人的面前,拍著桌子說:「瞎說!那汪劉氏是自己死的!」
  「去去去,你這個臭道士,我們在這兒聊天有你什麼事呢。」年輕的公子嫌棄的看了一眼,就趕李半顛走。李半顛不僅不走,反而坐到了人家的面前,指著那個年輕公子破口大罵:「你們這些人啊,就是平日裡愛嚼舌根,有報應的!」
  「瘋子!」人家見李半顛不走,倒乾脆,把酒錢放在桌子上以後,自己走了。李半顛就坐在那裡,直到那兩個人走遠,才搖搖晃晃的站起來,酒館的小二對他很熟悉,知道他是醉了,所以也不管他,任他跌跌撞撞的走出去,上了大街。
第34章 歡喜佛(十二)
  李半顛有個習慣,一旦喝醉了就不會亂走,再醉他也會記得回家,而他那所謂的家就是城外山坡上的一所破廟,長年沒有人打理,他就把那裡佔山為王了,對他還說,條件還不錯,空氣又好,又清靜,基本上沒有人打擾。只是廟中佈滿了灰塵,加上長年失修,所以破損不堪,有的地方都塌了下來,在別人看來,也只有他這種瘋瘋顛顛的人才敢去住。
  李半顛做事好像從來都不急,慢慢吞吞的從山下往山上走,走到廟門前時天都快黑了,他嘿嘿的笑,從懷裡拿出了只半大的雞,雞的嘴被綁住了,發不出聲音,翅膀撲閃著,是只活的,他自言自語道:「時間剛好。」
  說完,逕直走進寺廟,來到了兩具棺材面前,這兩具棺材可以說是寺廟裡最乾淨的地方,連木料都是新的,李半顛輕輕一推,就把棺材蓋推開了。
  「開飯啦。」李半顛對著棺材裡的人說話,說著就用一把小刀割開雞仔的頸子,雞血流了出來,一滴滴的滴進了棺材裡的一張嘴裡,那張嘴不停的吞嚥著,像是在沙漠中行走的人好不容易盼到了雨露,但是似乎也沒那麼貪婪,只喝了一小酒盅的樣子就閉上了嘴,再不肯張開。
  李半顛笑著說:「飽了?飽了就該他吃了。」說著,李半顛推開了另一個棺材蓋。
  另一個棺材蓋打開時,棺材裡面是空的,李半顛的酒全醒了,知道事情不妙,趕緊撕出一張符貼到了剛才喝雞血的那具屍體上,命令道:「起來說話!」符一貼好,棺材裡的屍體就坐了起來,是具女屍,脖子上有縫合的痕跡。
  「我問你,趙天虎人呢?」
  「我不知道。」女屍的嘴邊還留有血漬,木訥的回答。
  李半顛的眉頭皺了起來,如果連女屍都感應不到另一具屍體的離開的話,就應該不是屍體自己走的,而是在白天的時候,有人刻意偷盜。在這個城中,有誰會偷屍體?李半顛想了又想,莫說這個城裡,就算是大江南北,想要這具屍體的又會有幾個?不要說拿屍體來有什麼用,如果是一般的人,根本無法操控,怕都來不及。
  事情出在自己身上,李半顛就不能逃避責任,他下定決心要把另一具屍體找回來,於是,開始了明查暗訪,但最後結果不是很理想,這個城以及附近不太遠的地方他都找了,同行間也問了,都說沒有屍體的下落,他想,屍體一定是被人帶到了更遠的地方,奈何他孤家寡人一個,也沒有什麼盤纏,加上還有一具屍體,也不方便去尋找,只有等,一邊養屍,一邊等。等不到消息不是好事,等到消息又更不是好事,天大的禍事就要降臨了。
  不知道那具屍體在何處,對於修道之人來說,是種擔憂,而李半顛養的這具屍體在他的照料下恢復得非常的好,只花了七七四十九天,脖子就看不出來什麼痕跡了。又過了七七四十九天,屍體能夠說更多的話,再是四十九天,屍體能夠行走,每個四十九的循環都是屍體的一種進步。
第35章 歡喜佛(十三)
  養屍是一種道派秘術,與養鬼同理,不同的是養屍需要在人死的一個時辰內,三魂七魄還沒散盡之前,穩住他的二魂四魄,將其封於屍體體內,再以鮮血飼養。在這個過程中,是非常危險的,養屍的人必須要注意,在屍體沒有成活以前,控制好他的食物,也就是選取什麼樣的血液,有可能是豬血,雞血,牛血,這些都可以,但幾種血比較下來,唯獨取雞血最為方便,所以基本上是採用雞血居多。並且,期間只能提供一種動物的血液,讓屍體養成好的習慣,這樣一來,就不怕屍體會因為斷食而胡亂吸血。其實,這麼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不能讓屍體喝到人血,人血對於屍體來說那是最好的美味,有著與生俱來的貪婪,一旦喝上癮,就會發狂,這就是李半顛擔心另一隻屍體去向的原因。李半顛怕屍體會落在居心不良的人手裡,如果加以人血飼養,將會變成無窮的後患,因為這種屍非人非鬼,極為難搞,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能破解的方法,歷史上只要有這種屍的出現,其村鄰將會是堆堆白骨,直到有人能困住屍體,讓其不能動彈,餓上七七四十九天,這樣屍體才會因為飢餓而真正滅亡。
  每次想到這些,李半顛總是感到很不安,坐在廟門外的石梯上,看著遠處落山的太陽,感傷起來:「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啊。」
  「爹。」一個身穿黑色素服的女子走到李半顛的身後,拍了一下李半顛的肩膀。
  李半顛看了女子一眼,安慰的笑了:「鬼丫頭,坐下。」
《怪味聊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