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節
陳超想到了那些「紅顏禍水」的故事。也許這就是「先入為主」的心態在作祟吧。他試著解讀那些古典愛情故事時,曾經讀過一篇後現代主義評論,其中就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也許是那些故事潛移默化地影響了他的思維方式。
十三
星期五清晨,人們發現了第三具身穿紅色旗袍的女屍。
這次拋屍地點又是一處公共場所——外灘的一片樹叢,靠近九江路和中山路的交會處。
發現屍體的是退休老教師南華,當時他正要去那個路口附近一個叫太極角的小廣場,走上石階的時候,他看到了被棄於路邊的屍體。死者一半身體被樹叢遮擋,另一半露在外面。聽到南華老師的大聲喊叫,周圍晨練的人們都圍了過來。附近各種媒體和報社的記者們蜂擁而至。他們從各個角度拍了照片之後,才想起來要報警。
於光明帶人趕到之時,現場看上去混亂嘈雜如早市一般,擠滿了看熱鬧的人,他們你一言我一語地發表著看法,像是在市場上討價還價。
這裡不僅是整晚車來車往的繁華之所,更是警方重點布控、附近居委會加強巡邏的「敏感地區」。兇手棄屍此處明顯是在向警方炫耀,其挑釁意味遠超之前兩次。
這次,兇手應該是在開著的車上匆忙丟出屍體的。在這個地方,他無法像之前那樣為屍體擺出個造型。這點從第三具女屍與之前兩具完全不同的姿勢上就能看出來。
死者仰面朝天,一隻胳膊甩到頭頂上,身穿與之前兩名受害人一樣的紅色旗袍,開衩被撕破,未系扣子。左腿自膝蓋向上彎著,露出大腿和陰毛。她看起來二十出頭,臉上化著濃妝。
「這個狗娘養的!」於光明望著女屍,一邊咬牙切齒地咒罵著兇手,一邊戴上手套。
與前兩名死者一樣,這個姑娘也是窒息而死。從指甲顏色上看,於光明判斷她的死亡時間應該在三四個小時之前。死者身上只穿了一件旗袍。沒有皮外傷,沒有性侵犯跡象。生殖器內外、股溝和陰毛等處未檢出精液痕跡。指甲縫裡未檢出血液、泥土和皮屑。四肢皆沒有抓咬傷痕。
警方正忙於在案發現場收集任何一處可能被遺忘的細節,諸如煙蒂、紐扣、廢紙等。不過現場早就被破壞了,於光明估計手下們也找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了。
忽然,他在死者左腳底部發現一絲淡色的纖維。這或許是她生前所穿的襪子留下的痕跡,也可能是她赤腳在某處行走時沾上的。他將這條纖維小心取下,裝進證物袋中。
之後,他站起身。伴著淒厲的呼嘯,從河邊吹來一陣刺骨的寒風。不遠處海關大廈頂樓的大鐘開始報時。光陰荏苒,這段旋律卻從未變換,然而此刻它伴著天空中的陰霾,似乎更像是在為這位死於非命的年輕姑娘送葬。
於光明意識到自己應該馬上回局裡。於是他命令手下繼續在現場調查,自己一個人離開了。
寒風中的公安局大樓似乎也在瑟瑟發抖。返聘回來的門衛老梁,被凍得像霜打的茄子,哆嗦著對於光明點了點頭。
市政府、媒體、社會大眾……電話正從四面八方鋪天蓋地般打到局裡。幾乎所有人都在談論連環殺手在向警方挑戰的事情。
這樣的事之前就已經發生過兩次,而且很可能將繼續發生。這給警方造成了巨大的壓力。連續三周都有人遇害,而警方對案件的調查沒有取得任何進展。估計下個星期還會有人遇害。
於光明的同僚們都已經被緊急派出去,他們要對每一處可能的角落進行排查。技術部門正在複查案發現場的情況。局裡設了一部臨時熱線,以便市民提供線索。所有配備了對講機的警車都在街頭巡邏。
於光明掐掉了手上的煙蒂,從早晨到現在他已經抽了四根煙。這時廖國昌拿著初步法醫報告走進辦公室。報告證實死者的確死於窒息,女士身上的屍斑與僵硬情況證明其死亡時間與於光明推斷一致。與第二名死者類似,沒有跡象證明第三名死者死前有過性行為。
由於之前的第二名死者是三陪女,廖國昌表示他們正試著以排查色情從業者的方式調查死者身份。這與他的新推斷一致。於光明也表示贊同。
上午十一點,死者身份被查清。果然,死者是一名陪唱小姐,叫湯秀眉,在一家歌廳上班,歌廳老闆從照片上認出了她。
廖國昌頗感得意地揮了揮手上的照片,對於光明說:「你看,我之前說啥來著!」
陪唱小姐在歌廳包間裡干的那點買賣,其實早就是公開的秘密。如果大款喜歡她們,那麼她們的服務可就不僅限於陪唱了,還有所謂的「出台」。對於這些,歌廳通常都不會阻止。跟湯秀眉一起幹活的小姐們都說那晚她沒來歌廳。不過因為她以前也經常這樣,大家就沒當回事。
據歌廳經理說,事發之前兩個晚上湯秀眉都沒來上班。至於她究竟去幹什麼了,歌廳就管不著了。經理和其他小姐們的描述,排除了死者在歌廳遇到兇手的可能性。
警方對湯秀眉常客的調查也是無功而返。經常點她陪唱的幾位顧客,那晚都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而她陪過的其他人都沒留下任何聯繫方式。
於光明聯繫了死者以前居住社區的居委會。接電話的是劉雲飛主任,也是湯秀眉同樓的鄰居。
「對那樣的丫頭我還能說啥?從頭到腳都散發著銅臭味。她有句口頭禪『幹得好不如嫁得好』。所以她就去歌廳混了唄,指望能傍個大款什麼的。」劉主任不屑地說。
「最近幾天您發現她有什麼可疑之處嗎?」於光明問道。
「她基本不跟鄰居們打交道。就算她自己不害臊,我們也都為她臊得慌啊。」
「鄰居們週四那天發現她有啥不對嗎?」
「哦,和她住一層的熊嬸說,那天那丫頭走得挺早的,大概下午三點鐘就出門了。一般她晚飯前是不出門的,那是她的習慣。當然,我們怎麼搞得清她啥時候出去賣啊,您說是吧。」劉主任說道。
「那就是說她平時白天一整天都待在家裡?」
「也不一定,她可能也去幹些別的事。不過如果是去歌廳上班,肯定打扮得花枝招展才出門呢,又是絲襪又是高跟鞋什麼的。所以我們都看得出來。」
「能麻煩您寫一份書面材料給我嗎?」於光明說道,「內容包括您和其他鄰居所知的,關於這個湯秀眉的。」
隨後於光明又給湯秀眉的鄰居和同事們打了好幾個電話,可忙了一個多小時也沒問出啥新鮮東西。那些人告訴他的也還是劉主任之前說的那些。
沒過多久,劉主任傳真發來一份三頁紙的書面材料。篇幅雖然很短,但細節還算詳細。
湯秀眉的母親在她很小時就去世了,後來,父親又下崗了,她高中沒畢業就去當了歌廳小姐。他父親沒臉繼續住在弄堂裡,就搬回蘇北老家去了。從那之後她獨自居住,偶爾帶男人回來。居委會對此瞭如指掌,但畢竟時代變了,居委會幹部們也不方便直接干涉。好在多數嫖客都願意去酒店開房,因此弄堂裡還稍微能消停些。
她家裡沒有電話,她也沒有手機,這兩樣東西對她來說實在太奢侈,偶爾她會用弄堂口的公用電話。不過她有個漢顯的呼機,所以傳呼就是她平時的主要聯繫方式。
於光明找到傳呼台瞭解情況,對方很快答覆了。星期四晚上並沒有人呼過湯秀眉。
他剛讀完這些材料就接到局領導的通知,要他去參加緊急會議。
「看看!報紙頭版頭條!『城市陷入危機』!」說這話的是李書記,此刻他面色鐵青,幾乎是在叫喊,「咱們公安局都成笑柄了!」
於光明和廖國昌都沒做聲。報紙上這個頭條可能有些誇大其詞,不過局裡現在倒是真的有些危機了。
「第三個!外灘!」李書記繼續嚷著,「你們到底查到線索沒?」
於廖二人都在悶頭吸煙,整個辦公室煙霧瀰漫。站在一旁的曉紅看上去臉色不太好,一手捂著鼻子,生怕被煙氣嗆到。
這時廖國昌開了腔:「調查得換個方向了。三名死者中有兩名從事色情行業,第二、三名死者工作地點一個是飯店一個是歌廳,都很容易被人約出去。這些女孩兒的家人一般不知道她們的所作所為,所以關於她們失蹤的線索很難查到。何況如果這種女孩兒跟客人出台,都會找個隱蔽所在。估計直到最後她才會發現自己處境不妙。」
「那田陌的情況又怎麼解釋呢?」於光明問道。
「她在賓館工作,也很容易被人約出去啊,事實上她那個男朋友不也是那麼約她出去的嗎。這就是我說要改變調查方向的原因。」廖國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