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節
「好吧,今晚你去陪你的未婚妻吃飯,我呢,去找天絲吃飯。今天我也約了天絲晚上一起吃飯的。」
「那正好了,不過柿子啊,你請天絲吃飯是真的挺賺的。她壓根就吃不了幾口。而蕾蕾那小丫頭,我可記著呢。從小到大都特別能吃。還是那種吃了不認賬,一直長不胖的類型。」
「喲,我怎麼聽著,你好像還挺喜歡人家的樣子啊。你說我們這是不是應該叫美男計啊。」
「行了吧,行了吧。少廢話了。我先去買點東西,晚上還要去他們家呢。」
「嗯,辛苦小胖了。小胖再見。」
手機掛斷之後,曲岑仕看著手機笑了笑。美男計就美男計吧,這個案子是肯定要查清的。現在已經不是單純的查案子的,還希望能找到為天絲和晶晶開脫的借口。不過有一點,小胖說得很對,那就是天絲真的吃得很少。
第五十九章 晶晶爸是鬼市人
離下午天絲放學的時間還很長,柿子拿著自己手中的這些資料就想打車回家了。站在路邊等著的士,心裡還在嘀咕著,他的車子怎麼現在都成了小胖在用,他倒是天天打車的了。不過正好藉著這個機會去找下零子叔,讓零子叔借輛車子吧。反正零子叔家三輛車子呢。
打車去到了零子叔住的那小區,樓下能看到零子叔的越野車。上了樓,拍了門,可是竟然沒有人給他開門。這個時間,零子叔應該在家的啊。除非是跑業務去了。
曲岑仕自己掏出了鑰匙打開了門,進門喊道:「叔,我回來了。」
可是空蕩蕩的房子裡沒有一點的聲音。竟然真的沒有人在家!不過曲岑仕也是在這邊住過的,也就沒有多計較,直接坐在了沙發上研究起自己的那些資料來。
「晶緣」,在工商局那註冊的老闆是癸乙。姓癸?有這個姓?他疑惑著翻著後面的身份證複印件,還真是這麼個名字呢。癸乙,這兩個字都是十天干裡面出來的。能取這樣的名字,肯定也是瞭解易學的人。
那麼晶晶說這個店的她爸爸的,那麼晶晶的全名就是「癸晶晶」?這如果是一個笑話,那麼他也就是聽著笑幾聲。但是如果這是事實的話,他還真的笑不出來了。
身份證上寫著的住址是A市XX區XX路,看著這個地址,他的心中緊了一下。這裡他當然記得,這條街在這座繁華城市的縫隙裡,是一條保持著七八十年前建築的老街。那是一條地地道道的鬼市。真實的鬼市!
他十一二歲的時候,零子叔還帶著他進去買過東西呢。這個「晶緣」真的老闆竟然是鬼市裡的。這也太讓人聯想了吧。這個地址是鬼市裡的地址,還是現實中那條街的地址呢?
而在營業執照上填的資產是兩萬。現在怎麼看也不止兩萬吧。他們店裡那珠子,上萬的可不止一條啊。
曲岑仕默默記下了那地址,準備著安排時間進去看看,說不定能找到這個癸乙。畢竟這店登記的時間並不長,也就四年不到。那老闆是走了放棄了,還是怎麼了,總要去看看的。
翻完了「晶緣」的資料,他看向了一旁的那幾張「當下」的資料。
「當下」寫著的資產是十萬,這個還符合實際一點。不過估計現在「當下」也不止這個數了。「當下」註冊的時間……「靠!竟然是一樣的!」柿子自言自語地說了出來。
「當下」和「晶緣」的註冊時間竟然是同一天!這裡面是巧合?還是有著什麼聯繫?
「當下」的老闆,名字是臧大官人?能這麼註冊的啊?他翻了一下下面幾張資料,竟然沒有找到老闆的身份證複印件。不過可以斷定的是這個臧大官人肯定不是名字。應該直是在這行裡的一個號罷了。
正在他看著這些資料的時候,門口傳來了鑰匙開門的聲音,走進來的正是零子叔。
零子叔是一身整齊,腰間還有著裝備回來的。剛才應該是出業務去了。零子看到柿子,就問道:「什麼時候來的?」
「剛來。叔,你去哪了?」
零子叔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就說道:「我昨晚去了鬼市,又牽牽扯扯的,去了一趟XX村,現在才回來呢。」
「叔,你看這個。」說著他遞上了癸乙的身份證複印件。
零子看了一眼,就笑道:「喲,還有人這麼起名字的啊。」
「你看地址啊!」
零子這才看向了那身份證上寫的地址,不由地皺皺眉:「什麼意思啊?」
「上次說的晶緣,就這個人的。他是註冊那店的老闆。偏偏還是住在鬼市裡的。」
「哦,那你是什麼意思?」
柿子就賠著一張大笑臉說道:「叔,帶我去吧。我一個人也不敢去啊。對了還有小胖,我跟他說,要是他想去的話,能不能帶他一起去啊?」他知道,如果只是他一個人去的話,零子叔肯定不會為難的。但是如果加上小胖的話,就不一定了。畢竟他要是去了鬼市,在那些阿飄原住民的眼裡,他就是一個同類。只要不起衝突,他根本就不會有事。
零子猶豫了一下,笑笑說道:「只是去逛逛,不能在裡面鬧事的啊。今晚吧,今晚正好我也去辦點事。讓那個小胖身上別戴什麼辟邪的啊。」
柿子馬上應著,以他對小胖的瞭解,小胖絕對願意跟他去鬼市裡玩一圈的。說到辟邪的就更不可能了。小胖都讓他爸在軍營了養了幾年了,身上根本就不可能帶著那些東西。
謝過了零子叔讓他留下吃晚飯,說是要去請女朋友吃晚飯。還約下了晚上十一點在那鬼市的路口等著。
這晚餐柿子訂了某酒店的餐廳。既然是正式請女朋友吃飯的,那麼自然不能寒酸了。因為這頓飯,柿子還專門回家洗澡換衣服。
四點半,A大的大門前,一輛銀灰色的越野車旁,一身休閒裝扮的曲岑仕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柿子站在車旁給天絲打著電話。
畢竟這車子,天絲沒有見過他開,他要是在車子裡,天絲是絕對不知道這車子是他開著的。既然是正式的追求,那麼玫瑰花是少不了的。女生有時候是挺虛榮的,不過柿子也願意滿足她的虛榮。拿著那二十朵的玫瑰花束,站在越野車旁,給她打著電話。
天絲接到他電話的時候,正從學校裡走出來。她心裡說不出是高興,還是不安。她高興的是,柿子竟然會這麼追求自己。是有男人追過她,但是那基本上都是見第一次面,就想著上床的。而柿子是第一個,見了這麼多次,才這麼正式追求她,也沒有過那種毛手毛腳的情況。
不安的就是柿子這麼追她,那麼以後呢?以後會不會像姐姐一樣,愛過了,面臨的就是那種裂心的痛苦。
走到學校大門的,天絲遠遠就看到了越野車旁的柿子。她沒有想到他竟然會拿著那麼大一束玫瑰過來接她。還是在大家都放學的時候,那麼多人看著。
不管天絲是怎麼特別的女生,柿子覺得她就還是一個女生。女生都喜歡玫瑰,都喜歡男人在大庭廣眾之下送她玫瑰。那男人要是帥一點,再開輛百萬的車子,就更好了。
現在曲岑仕自己覺得他已經符合了這幾點。雖然他身後那百萬的越野車不是他的,而的他借來的,但是效果還是達到了。
他拿著玫瑰花走向了她,說道:「喲,鮮花配美女。跟我去吃飯吧。」
很自然的收到了一些路過的女生投來的羨慕的目光。天絲微微一笑,接過了話,說道:「我……」
「走吧,我都訂了桌子了。只是吃飯,吃完飯,送你回家。」柿子可沒有忘記今晚他要去鬼市的事情。而且剛才他回自己租的房子那邊的時候,也給小胖打了電話,問他要不要一起去。那傢伙一聽是去鬼市,高興著呢。巴不得快點從蕾蕾家解脫出來,就直奔鬼市而去。
天絲沒有再拒絕,跟著柿子上了車子。
那酒店在A市也排得上名次的,樓上分著中餐和西餐兩個餐廳。依據天絲他們家的文化習慣來看,柿子還是選擇的中餐。
中餐廳不大,但是很安靜,偶爾有人說話,也是輕聲細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