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節
那是一串很普通的住宅鑰匙,上面無任何特殊標記。這起比前兩起還要複雜一點,死者的身份無法立刻證實。
死者是年齡在45歲左右的男性,皮膚黝黑,是那種被太陽暴曬過度的黑焦色,雙手粗糙,佈滿老趼,衣著普通,應該是低收入的工人。從外面特徵判斷,可能是本地人,也許就住在附近。
一個低收入的普通工人,與前兩名死者的身份差異太大,不免令人產生更大的疑惑。不過,他的身上確實又出現一封類似宋詞密碼信的東西。
「這沒有信封嗎?」聶成德舉著透明塑料袋問道。
「沒有。」
這點也很奇怪,在前兩名死者身上發現的宋詞密碼信都有信封,而這名死者身上發現的物件竟然沒有。難道是死者讀完信,將信封扔掉,或者放在哪裡?
如果沒有這封宋詞密碼信,或許死亡原因會初步斷定為不慎溺水身亡。現在,起碼宮布布、宮政、聶成德、穆林以及偵破此案的相關人員都清楚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聶成德部署任務:「現在首先要確定死者的身份,叫人在周圍這帶尋訪,還有查詢一下最近上報的失蹤人口。死者死亡三天以上,他的家人一定會報警。」
「這事肯定跟那三個人有關。」宮政斷言道。
——那三個人指的是潘永利、韓千尋、田嚴。
「還有,這首宋詞密碼趕緊破譯出來。」
宮布布看著聶成德把證物遞給跑過來的刑警,拿去分析,估計很快就能夠有答案。不過,她覺得有點奇怪的地方是死者口袋的拉鏈。那張紙之所以浸泡三天沒有溶化開,原因是放置信的口袋拉著拉鏈。但是,死者另一邊的口袋,即右邊口袋卻是開著的,拉鏈並沒有拉上。僅僅是因為右邊沒有放東西?
宮布布摸摸自己右邊的上衣口袋,放著口香糖,再摸左邊的口袋,沒有任何東西。
很有意思!
宮布布面對血腥死亡時,總是充滿理智。
天使宮布布今天的著裝,可愛淑女至極。碎花紋的連衣短裙,外套寶藍色的小開衫,手提黑色花紋的包包,腳上是一雙純白長筒靴。宮布布最多的東西就是衣服、包包和鞋子,這是她的最愛,也是普遍女性的最愛。
不過,這樣一位漂亮可愛的女孩表情認真地站在一具死屍面前,的確有些破壞畫面。
宮布布拉開名牌包包,在裡面翻找東西,啪啦啪啦的聲音說明裡面的雜物眾多。她尋覓一番後,掏出一隻精緻的鑷子,其作用原是修整眉毛。不過,宮布布幾乎沒有用過它修眉毛,倒是經常用來夾一些手不能拿或者拿不到的東西。
這會兒,她拿著鑷子,在死屍旁邊蹲下身,夾住死者後脖的領子,揭開,往裡瞅瞅。法醫穆林用不悅的眼神瞥她一眼,旁人是不敢這麼沒有規矩的,只有宮布布。他略帶諷刺地說:「你能看出什麼!浸泡3天。」
哼!宮布布起身,心想:浸泡3天,那道痕跡應該是消失了。不過,真相八九不離十。
思考之餘,不免慶幸。為何慶幸呢?
慶幸被害人是死於三天前,即第二名被害人孫建死後的第二天或者第三天。那會兒,她還沒有猜到兇手。如果她當時已猜到兇手,卻因為沒有掌握足夠的證據而沒有立刻揭發,致使有人繼續被害的話,她的內心必會愧疚不已。
宮布布現在還是不準備揭發真兇,因為一個細節尚未得到解釋。她只希望在得到答案之前,千萬不要再發生命案。那樣,宮布布大王的完美主義就毫無意義了,因為鐵定是不完美的結局。
老爸他們很快就查到被害人的身份,叫王貴,本地人,住在城鄉結合部。前天,他的妻子到派出所報案,故而便從最近的失蹤人口檔案內,對比出此人。
宮布布雖說已經知曉兇手是誰,但是,對於兇手為何要殺害此人感到疑惑不解,從被害人的身份來看,似乎跟之前的兩起案件毫無聯繫。那麼,兇手為何要對其痛下殺手?
宮布布覺得破案的整個過程一步一步,像是男人偷看美女脫衣服洗澡一樣,慢慢地、一件一件地剝開,那種在極度興奮中等待的心情。(汗!宮布布大王,你的比喻為啥這麼流氓?)
在被害人上衣口袋浸泡3天的那張紙上的數字很快就被技術科還原出來,只有幾個數字稍微模糊,打印的數字遠遠沒有手寫的數字那麼容易化開。
222·22211 211
22211,12112。2211221,22112。
22211,22112。2211221,222112。
3
法醫的驗屍報告也出來了,死者的死亡原因是溺水身亡,全身無傷痕,死亡時間大約在6月16日下午。
「噢,第二名被害人孫建死亡的第二天。」
兇手下手速度很快,那會兒,警方還沒有確定三兇嫌,甚至還不知道這裡面藏著一段戀情,處於一籌莫展之際,兇手已經殺害了第三人。
為什麼說是殺害,而不是意外?除了因為死者身上發現宋詞密碼信的緣故,還因為死者會游泳。
「我老公怎麼可能淹死,他會游泳!」這是死者王貴妻子的原話。
死者妻子說話的口氣與農村罵街的婦女沒什麼兩樣,歇斯底里,唾沫亂飛,一會兒哭天抹淚,一會兒哭爹喊娘。午後書社!
「你丈夫真的會游泳?」
「當然,去年夏天他還去過河裡游泳呢。」
「6月16日下午,你丈夫外出做什麼?」
「上醫院討賠償。」
「賠償?」
「我老公死得太蹊蹺,一定是醫院的人幹的,他們殺死了他!我的老天爺啊!你可讓我怎麼活啊!」婦人拍著大腿痛哭,高分貝的哭聲震得大伙耳朵嗡嗡直響。
她指的醫院是瑪麗亞醫院,她的丈夫前段時間因性功能問題前去就診,醫生開錯藥方,導致他產生腹痛腹瀉的負作用。他之後找醫院索賠,協商未果,因為他開價10萬,醫院自然不肯支付。他就像無賴一樣三天兩頭到醫院鬧事,不依不饒。
她的意思是說醫院殺人滅口,當然,一般不致於如此嚴重。不過,還是有一點引起了他們的注意——這起醫療事故的當事人竟是韓千尋。
「三天前,你家裡有沒有收到過信件?」
「信?沒有。」婦女搖搖頭。
「你丈夫沒有跟你提到過信件?」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