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節
過年嘛,幾千年的傳統節日,人們就是歇著呢,幹啥活兒啊?
很顯然,除了我們這些人之外,其他村民絕對沒有因為這兩天村裡的發生的幾起事件而感到有任何的不對,他們覺得這很正常不過了,村裡人嘛,街里街坊整天在一起久了,難免有些矛盾,有些小小的衝突。
娘們兒在家裡忙著做飯食,男人嘛,就得去張羅年貨了。村裡家庭稍顯殷實的住戶或者平時空閒時間少的人,都早早的備齊了年貨。而大部分人家,都等到二十八九這兩天去碼頭鎮的集市上買東西,據說這兩日買到的年貨要比前些日子買的便宜,原因嘛,自然是因為做買賣跑年貨的生意人,也是要張羅著過年了,所以他們會趕緊便宜點兒把貨物都賣掉,然後回家張羅著過年。
這好像很有道理,不過我倒是沒覺得這兩日買東西就比前些日子能便宜什麼,甚至……還有點兒貴了。用句俗話講:「南京到北京,買家不如賣家精。」人家做生意的,想得比咱們要周全的多,猜測消費者心理要猜測的更為透徹。
囉嗦了這麼一大堆,好像跟我們的故事沒有什麼必要的聯繫,其實不然。
話說臘月二十八這一天,按照我們事先的約定,今天正午十二點的時候,我和陳金應該去南河堤水泵房那邊兒,把那塊兒不知道屹立了多久的小石碑給刨開,然後掀倒的。
也就是說,我們有一上午的時間去幹別的事兒。
不要認為我們這幫平時睡覺都睡到十點多的年輕人,在這個時候還會很不懂事兒的睡懶覺。畢竟要過年了,家裡人都忙活,咱們也得忙活不是?況且,過年,對於年輕人來講,確實是個好日子,難得的是,過年那些天,可以發了瘋的玩兒,而不用擔心家裡的老爹老娘拚命的嘮叨咱們。
早早的醒來,我和爹一起去了碼頭鎮上,買了雞鴨魚肉、掛歷年畫煙酒等物事,家裡面,娘一個人剁餡兒包包子、做年糕。
前面咱們囉嗦的多了,所以這裡也就一筆帶過了,其實過年嘛,買年貨也就是那麼回事兒,沒啥新鮮的。
單說那日我們去買東西回來之後,就在家院子裡幫著燒火,蒸年糕包子什麼的。
卻沒曾想,這一忙活,中間竟然出了件大事兒,耽誤了我和陳金的時間。
本來我和爹從碼頭鎮買東西回來的時候,才十點半左右,打算著忙活會兒家裡的事兒,然後就去找陳金,早早的到南河堤水泵房那邊兒等著十二點呢。
就在大概十一點半左右,我正拿了鐵鍬準備去找陳金的時候,陳金風風火火的闖了進來,進門就招呼我出事兒了,我心裡當時就咯登了一下,心想這是怎麼了啊?看陳金的眼神兒,似乎不想讓我的父母和爺爺知道,於是我跟著他走出了院門兒。
陳金把我拖到牆根下,離院門有個六七米之後,才焦急的說道:「常雲亮在碼頭鎮上挨打了,剛回來,頭上挨了一刀,正在包紮呢,他讓我通知下兄弟們,去報仇!」
「啥?他娘的!等我回去抄傢伙!」我一聽腦門兒上轟隆一聲,怒火沖頂,扭頭就往家裡走去。
這還了得?兄弟讓人給打了,咱絕對不能袖手旁觀,絕對得報仇去!啥叫哥們兒?
進了家,爹問我出啥事兒了?我說沒啥,這種事兒不能讓父母知道,不然的話你別想出門兒了。
我進到東屋裡,從床底下拖出箱子來,那裡頭放著我們用來剝黃狼子皮的尖刀,我拿了兩把,然後用一塊兒破布捲起來,抱著走了出去。
出門兒,和陳金二人再無廢話,急匆匆往前街走去。
常雲亮已經包紮好了,家都沒回,兄弟幾個都聚集在了衛生所門口,一個個面上凶光畢露,怒氣沖沖,豪氣沖天。
不需要問什麼原因,也不需要商量,常雲亮不知道從哪裡拎了一根兒一米左右長的鐵棍,招呼一聲,兄弟們就跟在後面,急匆匆往碼頭鎮上走去。
說起來,現今這個年代,確實比以前要好的多了,如今要是開戰打架了,受傷的可就舒坦了,絕對不會回家立刻找人去報仇干仗,而是先報案,讓派出所的介入,然後呢,打了人的那一方家裡人就趕緊找人來這邊兒商量著和解吧,其實就是拿錢唄,拿的少了這邊兒不行,要告你,那你就很有可能蹲監獄了。所以就得盡量的拿錢,盡量的滿足挨打了這一方的人。
挨打了的人,肯定大賺!看似不風光,實則很划算的。
別說什麼臉面啊丟人啊什麼的,難道非得去報仇,然後一大幫人去打群架,血濺五步,玩兒出人命才好麼?
真不如錢來的划算啊!說白了,如今這個社會,別以為自己打了人就風光了,有本事你打了人還白打,那才叫風光,可誰有這麼大本事?
可八十年代初期,不像是現在啊!那個時候,打架鬥毆那就是要戰勝了才是面子,至於派出所那邊兒,真個鬧到了派出所,賠了錢罰了款,挨打了的人也落不到一分錢,雙方都得出錢,而且錢都讓派出所給落下了。
嗯嗯,就是這樣,所以那個時候,解決這種事情的方式,多半都是靠武力解決,哪怕打傷了,自己看傷,打贏了就風光,說白了就是純粹的賠本兒買賣。
可還是要打!而且那個年代裡,就因為這個很不好的習慣,導致了許多殺人案件的發生。
唉,確實不好。
不扯淡了,咱繼續講故事!
話說當時我們一夥人怒氣沖沖的殺向碼頭鎮,半路上一邊兒走一邊兒聽常雲亮和常漢強把事情的起因給說了一遍。原來,這事兒說白了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要非得說出個是非對錯來,常雲亮他自己首先就錯了。
當時常雲亮和常漢強倆人一起去碼頭鎮上買過年的新衣服,當時倆人都看上一件夾克衫,然後倆人就討價還價,結果談妥了三十二塊錢一件兒,倆人每人買了一件。常漢強買了衣服就先回來了,常雲亮自己還在碼頭鎮上溜躂著想買條褲子,結果看到有人和他買了一樣的夾克衫,上前一問,人家花了三十塊錢。
要按說,這不是很正常的事兒麼?
多花了兩塊錢買了件兒衣服,怨咱自己不會討價還價,而且差的真不算多,雖然在那個年代裡兩塊錢也算是不少了,問題是看對誰來講了。常雲亮本身家裡就有錢,再說現在哥兒幾個各個家裡都有幾萬塊錢,還在乎這麼兩塊錢麼?最重要的是,這怪咱自己啊!
可常雲亮當時不知道哪根兒筋出了問題,愣是覺得自己吃了大虧,找到人家賣衣服的那塊兒,非得讓人退回來兩塊錢不成,人家不退,常雲亮這小子竟然毫不畏懼這是在人家的門市上,人家門市上男男女女四五個人呢,他動手砸人家門上的牌子了!
這還了得?都是一個肩膀扛著一顆腦袋,誰怕誰啊?
你砸人家門上的牌子,那簡直等於扇人家的臉!人家能樂意你麼?
結果自然就打起來了,所以常雲亮挨打也是必然了!
這小子挨了打也不服軟,滿臉是血的在碼頭鎮上嚷嚷著,這事兒沒完,他娘的你個狗日的打了老子,你這門市就別想開下去了!
然後,常雲亮帶血回村,碰上了陳金和薛志剛,趕緊讓他倆招呼兄弟們,準備報仇!
事情就這麼個起因,兩塊錢就引發了一場血案。
當時咱們為了哥們兒義氣,怒火沖頂,火冒三丈,什麼都不顧及不考慮了,只想著為兄弟出頭,報仇雪恨呢!實在是沒想過,常雲亮怎麼就會因為這兩塊錢,去找人家跟人大打出手呢?他平時不是這麼小氣的人,更何況,這明擺著是不講理嘛!
最重要的是,常雲亮和我們說起來這些的時候,也絲毫沒有避諱著自己的錯,誇大別人的錯,而是直來直去,好像很理所當然自己沒錯兒似的。
碼頭鎮距離我們村不遠,順著田間小路走的話,也就是四里地。八個人拎著鐵棍握著刀子沒多大會兒就跑到了碼頭鎮上,像是一群土匪似的。
到了那家店舖門口,人家也不知道是回家過年了,還是真就害怕常雲亮帶人來報仇,反正門是關上了,關的是嚴嚴實實。
除了我和陳金之外,其他人也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呢,到旁邊的門市上打聽,問那些開門市的人,這家關了門兒的老闆,是哪個村兒的人,在哪兒住,叫啥……
反正那樣子氣勢凌人,比警察調查案子的時候,還要問的有底氣!好像他們就是辦皇差的。
人家那些開店的本來都不想搭理,可看到一幫人氣勢洶洶一個個兒都跟狼似的,只好敷衍著說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