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夠了」,羅亦安急忙回答。
崔叔沒跟羅亦安客氣。羅家平反後,政府發還給羅家部分補償。後來,政府號召老百姓買股票,並說這是支援國家建設。羅亦安父親傻頭傻腦,把政府補償的錢全部兌換成了股票,沒想到這件傻事讓羅家發了大財。羅亦安本不缺錢花,但羅家的教育要求子孫恬淡,所以羅亦安才自己掙零花錢。既然羅亦安說不缺錢,崔叔也沒強留。
「崔叔,別告訴那老外我住哪裡」,羅亦安叮囑道。
「明白,我就說你是雇來的夥計,你從後門走」,崔叔打開了古董店的後門,羅亦安悄無聲息地背起包,自後門溜出。
「終於,甩脫了尾巴」,羅亦安溜上了出租車,興奮地哼起歌來。
羅亦安現在住的房子位於一個高檔住宅區,叫做星月花園。當初,羅亦安畢業時,學校要收回宿舍,正當羅亦安為租房問題焦頭爛額時,一位常來古董店的客戶聽到了羅亦安的抱怨,靈機一動,願意與羅亦安合租房,解決羅亦安的困難。這位客戶就成了羅亦安現在的房東——譚彩玲。
譚彩玲今年29歲,在外企工作多年,擔任公司公關培訓部經理,常常領一些「外國友人」來店裡買些半真半假的古董作為旅遊紀念,一來二去,認識了在店裡當打雜的羅亦安,沒事時兩人還能聊上幾句。
譚彩玲那套房子本來是用來結婚的,沒想到結婚前夕,新郎受不了她的霸道獨自開溜。譚彩玲雖然恨得直想買兇殺人,可卻不得不繼續獨守閨房。每天下班後,一想到那空蕩蕩的大房間以及跑路的新郎,譚彩玲就不由自主浮出買醉的念頭。
天長日久,譚彩玲存了一個招納房客的想法。一方面,自己回家時房子裡有個男人會有種家的感覺;另一方面,在自己寂寞時有人能夠陪自己說說話,看電視時有人能隨自己感慨;還可以幫自己分擔點家務活。
可惜,譚彩玲是以調丈夫的眼光挑選房客,總感覺到自己把那麼大一個豪屋扔給一個陌生人不放心,那挑剔的臭脾氣導致高不成低不就,這事就一天復一天耽擱下來。
古董這個行業,非得閱讀大量的古書,有豐富的歷史學、考古學知識,對於每個年代所出產的物品風格都有所瞭解,才能玩轉。它還需要極其細心,能從微小的破綻中發現偽造的痕跡。羅亦安雖然不是專業古董玩家,但對任何古董的背景年代都能謅上幾句。落在譚彩玲這個絕對外行眼中,這是見多了金銀珠寶的標誌。
而羅亦安又是書香傳家,又教養討女孩子喜歡,性格堅韌又足夠細心,在譚彩玲眼裡這是個能幹大事的男人,現在他只是個初出道的雛兒,以她閱人無數的手段,玩轉這樣一個小男人輕而易舉。故此,譚彩玲盛情相約,羅亦安半推半就,好事就這麼成了。
羅亦安搬入的第二天就去了西藏,這次來才相當於正式入住。三言兩語打發了保安的糾纏,羅亦安用譚彩玲給的鑰匙打開了房門,直奔自己的房間。
譚彩玲這時候還沒下班,此刻正是這個白領小區最安靜的時候。羅亦安搬入時的行李還沒打開,乘著這機會收拾了一下房間,將所有的東西擺放好。羅亦安打了個電話,報告譚彩玲自己回來的消息,便翻出工具,鑒定起那條奇怪的項鏈。
比重測定結果出來了,羅亦安略略一掃,便覺得頭暈目眩。
「沒天理了,居然是條白金項鏈——18世紀的白金項鏈?這是個什麼世界?」羅亦安淒慘而又失望的吼叫在房間中響起。
白金又被稱為鉑金屬,它是在十八世紀初被發現的。當時在美洲大陸一些河流的沖積層砂土中,常常夾雜著一些天然的金屬鉑粒。礦工們挖出麥粒般銀白色礦物,他們誤認為是銀子,送到造幣廠,結果無法熔化。1735年,西班牙冶金學家得·烏略亞把這種在秘魯平托河的金礦中發現的假銀子帶回歐洲,並給它起了個名字叫「platina」,其西班牙文的原意是「平托地方的銀」。經英國化學家沃森的研究,做成標本送交倫敦皇家學會,到1748年鉑才工式被確定是一種新的元素。
鉑的發現在當時的歐洲轟動一時,法國國王路易十六曾稱鉑為「唯一與國王稱號相匹配的貴金屬」,用鉑作為首飾成為當時貴族間最流行的時尚。當時一條純白金項鏈的價格是驚人的,而且佩戴者非富即貴。
項鏈躺在羅亦安的手中,銀白色的金屬光澤在陽光下閃動跳躍,真讓他有種似真似幻的感覺。
由此,數個疑問浮上心頭:這樣一個人,來到西藏波密那麼僻遠的地方,目的何在?他怎會走入那偏僻的大峽谷岔道?他是怎麼喪命的?為什麼身邊沒有嚮導?為什麼……
稍稍平靜了下心情,羅亦安回頭向項鏈墜進攻。那項鏈墜掂起來,比重類似於銀,測定結果也肯定了這點,可惜簡陋的儀器確定不出金屬的材質。但羅亦安心中明白,這項鏈墜絕不簡單。
「如此說來,那詹尼決不會無緣無故跟上我」,羅亦安手拿著項鏈,輕聲自語。空蕩蕩的房間裡迴盪著羅亦安的話,像是提問,像是回答。
電話鈴驟然響起,把羅亦安從沉思中驚醒。拿起電話來,譚彩玲連珠炮似地說:「羅亦安,你還知道回來,在家等我,我請你吃晚飯。」
「怎麼說話像個怨婦」,羅亦安低低的嘟囔一聲,乘譚彩玲沒反應過來,趕緊補充說:「好的,我做好飯等你。」
「什麼?你會做飯?開玩笑吧。」譚彩玲頗為意外:「這樣吧,你來第一天,不吃你的飯似乎不給你面子,罷了,我還約了個朋友,我警告你,要沒把握不如到街上訂餐,別給我丟人。」
第3章 好奇(上)
羅亦安在大學期間,是個特立獨行的人。與同齡人相比,他顯得格外少年老成。同學間日常的話題羅亦安無興趣加入,偶爾插句話,卻常常揭開表象直指本心,這讓他與大多數同學格格不入,而羅亦安也無心討好那些幼稚的少男少女。
另一方面,一直打工的羅亦安,在部分同學眼裡也是個搾不出油水的傢伙。而羅亦安的空閒時間,如果不在打工,就是單身遠足,與別人只是淺淺接觸。所以,整個大學四年也沒交上幾個朋友,女友更不用說了。
羅亦安是個極其講究生活品味的人,他認為享受美食是人生一大目的。人活著,努力工作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吃得更好,如此才不負精彩人生。這套理論傳承於羅亦安的祖父——當時,祖父常說:人活的重要就是過程,不能說每天有多快樂,至少別跟自己過不去。比如:每一餐都不要糊弄自己。
羅亦安父親深受祖父影響,但當時,平民百姓講求營養被認為是種罪行,是一種小資產階級或者地主階級習氣。為了既吃得開心又不被批鬥,羅亦安父親四處求師,偷偷學會了廚藝。在配給制下,利用貧乏的材料烹飪出鮮美的菜餚,每頓飯都令妻子兒子吃得心滿意足,是他父親平生最得意的壯舉。
長時間耳聞目染,羅亦安儲備了豐富的理論水平和挑剔的味覺。大學四年間,學校的大鍋飯讓他難以忍受,幸好他打工在外,有財力、有時間每個週末犒勞自己,經過理論加實踐,他烹飪水平直線上升,現在正是展示的機會。
當晚,譚彩玲很難得地沒在外面找飯局,出於炫耀的目的,她還喊上自己的好友劉秋卉,一起殺奔家裡。
「嗨,我的同居男友吶,做了什麼好吃的?我朋友來了,可別讓我丟臉啊。」
一進門,譚彩玲便踢飛了高跟鞋,她側轉身子迎進女友,嘴裡嚷嚷:「自己拿拖鞋,嗯,木地板,不穿拖鞋更舒服」。說罷,她像是示範般赤著腳,領先走入客廳,向沙發上沉思的羅亦安爽朗地打著招呼。
羅亦安早已做好了飯,此刻正滿腹心事地呆坐在沙發上,電視開著,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屏幕,卻什麼也沒聽沒看。他聽到了譚彩玲的叫喊聲,但由於不滿意她的稱呼方式,便繼續發著呆,愣愣地盯著電視機。
羅亦安的冷淡讓譚彩玲覺得在朋友面前下不了台,她半嬌半嗔地伸手輕擊了一下羅亦安,才要發癡,忽嗅到一股濃郁的香氣,飢腸轆轆的她忍不住順香味走入餐廳,餐桌上豐盛的菜餚頓時打倒了她。
「嘻嘻,看不出,我家的小男人真能做出一桌菜來。啊……味道怎樣不知道,顏色搭配得真不錯——不愧是玩古董的,整個一桌藝術品啊!」,譚彩玲搶了一個筷子,吃了一口清蒸鱸魚,叨了幾口韭黃炒素肚絲,又剝了只油燜大蝦,立刻讚不絕口。
「不錯不錯,快來,秋卉,搬凳子,拿筷子,開紅酒,我們舉行燭光晚餐」,譚彩玲得意地炫耀說:「好運氣啊,瞧我的眼光,隨手撥拉了一下,就淘了一個寶貝回家。」
譚彩玲長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按羅亦安的說法:那眼睛大的,整張臉只看見兩眼珠晃蕩。她稜角分明的顴骨加上170厘米左右的個頭,整個一典型的類拉丁人相貌,其性格也熱情奔放,活力四射。
劉秋卉是典型的東方女人相貌,單眼皮、鼻樑上架著一副眼鏡,五官小巧玲瓏,不說話的時候,秀麗中透著含蓄、溫和。她只比譚彩玲小一歲,但混跡外企的時間卻不比譚彩玲少。今年她才被一家國內私企挖角,出任該公司財務總監。
不過,人說相由心生。這理論放在劉秋卉身上卻不適合。倒是另一句俗語貼切: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劉秋卉與譚彩玲基本上是同一類型的人。她們精明幹練、美貌、多金,所以看男人的眼光總顯得屈尊俯就。良好的教育,出色的工作能力,較高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實力,讓她們對男人的依賴程度幾乎等於零,因而她們在愛情的選擇上也更加自主,當然,也更加挑剔。長此以往,有「財(才)」的男人受不了她,沒「財(才)」的男人她看不上,由此,她們對男人便產生了一種忿恨與輕蔑。如果怨婦們再走到一起,行事會更加張揚。
羅亦安做的菜大部分是家常小菜,但火候掌握的恰到好處。出鍋後的菜最大的特色是鮮嫩,每樣菜本身的味道特別分明,而香料只用來烘托、提味。如此烹飪出的時鮮蔬菜,與餐館裡千般菜一個味——味精味——高下頓顯。兩女搶著嘗遍所有的菜,劉秋卉方舉起酒杯,感慨地說:「這麼簡單的原料也能做出這口味,我如今才知:過去飯館裡我吃得都是豬食。彩玲姐,你肯不肯割愛,讓我把你的小男人包走。」
譚彩玲喝了點酒,眼波水汪汪地媚人,聽到劉秋卉的提議,嗔怒地說:「去,我怎麼交了你這樣一個損友,敢挖我的牆角,找死啊?」
說罷,譚彩玲扭著身子,頗有點顧影自憐地說:「那小男人進我的屋子,第二天就跑得沒影子了,我還沒來得及下手呢。如今好不容易回來,這不,我才只嘗到他的菜,他的味道麼……等我嘗過之後再說吧。」
兩個女人吃得杯盤狼藉,自顧自地在桌上聊天,羅亦安此時已神遊太虛,心中反覆盤算著,推敲著。
見到桌上沒剩什麼東西,譚彩玲提高嗓門吆喝:「嘿,my達令,還想什麼呢?盤子吃空了,再上幾個菜呀,酒還沒喝好呢!」
羅亦安正煩惱,毫不客氣地說:「吵什麼吵,安靜。」
兩名怨婦立刻收聲,相互偷笑著,譚彩玲壓低嗓門嘀咕:「哦,小男人也有了心事。哈,我們是不是有點過分?」
第3章 好奇(中)
劉秋卉鄭重回答:「哦,不是『有點』,是『非……常』過分,當心,好不容易抓到的,別一頓飯的功夫——氣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