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節
血字指示,一般是指定去特定地點,做一些特定行為,而在這段時間內,必定會發生出許多詭異無比的現象。
往往,還沒有意識到,就已經死了。甚至死了的時候,都還無法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了。
聽起來相當不可思議,甚至可以說難以想像,但……卻是不爭的事實。
李隱當時,也是花費了很長時間,才完全接受這一切。畢竟,這突如其來的一切,太過不現實了。可是,他當時,沒有勇氣敢離開公寓超過四十八小時的時間。畢竟,那種行為和自殺無異。
最終,他向公寓的其他住戶們借了點錢,還清了房租,住進了這座公寓。
公寓內的住戶們,基本上都和他一樣,是因為影子自動進入這座公寓,追趕影子的過程中進入的。而在這座公寓中居住時間最長的,就是樓長,夏淵。
夏淵,是一個年紀輕輕,戴著眼鏡,看上去很斯文儒雅的一個男子。而他,居住在這座公寓的時間,已經超過五年。他告訴所有住戶,要想在這個公寓中活下去,唯一的生機,就是能夠在規定時間結束後,及時逃回公寓內!無論指定地點存在著什麼,遭受到怎樣的詛咒,一旦逃回公寓內,就能夠完全地脫離一切危險。進入公寓後再走出去,也就不用擔心會受到傷害。直到……下一次血字出現為止。
這一年來,李隱親眼見到過,因為不相信住戶們的話,被選擇為住戶但不住在公寓內的人的下場。他曾經前去勸說那些人立即搬進公寓裡去住,可是對方都是不屑一顧。結果……在超過四十八小時候,李隱都親眼看見,他們的影子,一個個地發生變化,要麼操縱他們跳樓,或者拿刀子自殺,其中最慘的一個人,被影子操縱跑到了一個十字路口,被一輛貨車當場碾死,變為一團肉泥。而看到那一幕以後,李隱整整三個月的時間看到肉都會想吐。
血字指示,一般都是由易到難的。第一次血字指示,危險度最小,存活的機率也相當大,但從第二次開始,危險度和詭異程度也會逐步增加,接著第三次……第四次,都是要拼盡全力才能夠僥倖活命的。
血字指示,間隔的時間一般是以月為單位,根據老住戶的經驗,從未出現超過半年未在整個公寓發佈血字指示的先例。而房間出現血字指示,心臟就會產生出灼燒的感覺,那樣即使不在房間裡,也會立即意識到自己的房間出現了血字。一旦看完血字並記住,血字就會消失。
血字指示,從來不會指示他們無法實現的行為,比如叫他們到月球上去這類行為是不會有的,都是物理上可以實現的行為。
最後,根據老住戶們幾十年來的經驗,得出了一個結論。
那就是……要離開這座公寓,方法唯有一個。
那就是……連續完成十次血字指示,還可以活著,就能獲得自由,搬離公寓而不必擔心會死。
當然,「連續」二字根本就是多餘的,因為,完成的標準,僅僅只是可以活著回到公寓去,如果死了,自然也就無法再完成下一個血字指示了。而這樣一來那人居住的房間就會變為無主房間,直到新的住戶搬進來,才會產生出新的血字指示。至今為止,他也已經執行了三次血字指示,而上一次執行血字指示,幾乎可以說是九死一生!指示的內容很簡單,前去某座廢棄的學校的五樓,待到當晚午夜零點就算指示結束。當時,跟他接到同一血字指示的,連他在內一共六人。而當晚一到午夜零點,所有人都撒開腿要逃出學校。然而……不管走到哪裡,他們都會發現是死胡同!而接下來,在逃跑過程中,他們還發現,身邊本來好好的同伴,突然之間就變為一具血肉模糊的屍體!
最後,李隱咬著牙,從窗戶跳到一棵樹上,再爬下去,然後坐著其中一個死去同伴的車子,踩下最大油門逃往公寓!
李隱雖然學過開車,但是並沒有駕駛執照,那輛車子又比較新型,他當時也是捏了一把汗才開回公寓所在的社區。
可是……就在他當時下車的時候,就感覺到一隻手抓住他的腳!
而當時的他倒在地上,只看見……一個穿著校服,面色慘白的小孩子,身體就貼在車子底部!
而李隱當機立斷,當即將腳從鞋子中抽出!接著,拚命地跑入那個小巷中!
他為了鍛煉自己的跑步速度,幾乎每一天都會去健身房強迫自己鍛煉跑步速度。其他住戶也和他一起鍛煉,到最後,幾乎每個人都鍛煉出足以和長跑運動員堪比的速度。
但……無論速度再快,身後那學生模樣的小孩子,還是在不斷接近他!李隱每次回頭,都會看見……他正在接近自己!可怕的是……他只是很單純地在走路,怎麼看都不可能會是能追上自己的速度!
最後,當他跑到距離公寓僅僅十米的時候,他就看見夏淵等一群住戶已經在旋轉門那裡等他了!
「快啊!李隱!」那時候,一向看起來斯文儒雅的夏淵,拚命扯著嗓子大喊:「再有十米,你就安全了!快啊!」
據後來夏淵所說,當時他們看到,那個鬼,距離李隱的距離……不足兩米!
而那最後的十米,李隱是拼了命地衝過來,而在這同時,那個鬼也已經將距離差縮減到零,已將張開雙臂,要抱住李隱!
但是,夏淵他們,都無法跑出去救他!畢竟,離開公寓,生命的安全就再也沒有任何保障了!
而李隱在最後那一瞬間,忽然速度再一次爆發,怒吼一聲,衝向旋轉門,猛地推了進來!而在這過程中,那個鬼小孩,已經碰到他的兩側腰部!
李隱進入公寓後,那個鬼,就再也無計可施。在門口站了許久後,身體化為輕煙,慢慢消失了。
事後,李隱將上衣撩開後,驚恐萬分地發現,自己腰部兩側,居然……各自留下一個小小的黑色手印!那手印,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才完全消失看不見。
而在那次事件過了兩個月後,也就是現在的這次指示了。
對自己而言,這是第四次執行血字指示了。
絕對……是危險提升到了極高的地步!
這個村子比想像中要大很多。
不過,和預想的一樣,不存在著可以供人居住的旅店。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當然,根據血字的指示,必須要「住」在這裡。離開幽水村的範圍,就算是違背了血字指示。
這座村子被山巒環繞著,周圍的地勢險峻,有一條很長的河流經過村莊,成為水源的最佳保證。有了這水源,就能夠灌溉莊稼,村子裡的人也能夠得以在這大山中過上自給自足的生活。
田地裡種植的,多數是水稻。甚至一些還不到十歲的小孩子,也赤著腳在稻田里幫忙插秧,滿臉都是泥土和水。
走了一段路後,終於一個中年男人走上來,問:「幾位先生……是城裡人?」
那些孩子們也都很好奇地看著李隱他們,畢竟,在這大山中,也難得看到一個城裡人。他們中許多人,根本沒見過電燈、電視機之類的。
而李隱則是隱約感覺到,那中年男人的語氣裡,似乎包含著一些敵意。
「如果你們是要採訪那件事情的記者,就立即給我離開!」中年男人說到這裡,眼睛瞪得很大:「都那麼多年過去了,還糾纏著不肯放啊!」
李隱心猛地一突,那件事情?
會不會,和這次的血字指示有什麼關聯?
他連忙擺著手說:「不是的,先生,您誤會了……我們,只是普通的觀光客,想來借住在貴村而已。放心,我們會付錢的。」
這個年頭,確實有一些資深驢友,不按照旅行社的旅遊線路進行自助游,進入一些荒山野嶺地區。不過,這黑烏山本身也不算什麼旅遊景點,一般也不會有遊客前來。
中年男人顯然不相信李隱的話。
「胡說!你們還是快給我走吧!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們的用心!」
那中年男人越來越是激動,但李隱很清楚……他絕對不可以離開這個村子。根據血字指示,他必須在這個村子待上一個月的時間,否則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