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節
等等……為什麼要多此一舉送禮服?
已經心力交瘁的李隱,開始沒想那麼多。因為他認為在回信寄出的時候,是生路還是死路已經被決定好了。
但是,事實上不是的。
生路,還是死路,根本沒有被決定。
決定生路還是死路的,是現在。
難道……難道說……
李隱發現自己忽略了一個恐怖的事實。
公寓並不是隱藏了情報,而是將一個情報進行誤導交給了他們!
李隱立即衝到了一樓去,撥打了子夜的手機。
「接啊,接啊,子夜!」
他一邊接一邊跑到一樓窗戶旁喊道:「子夜!不要把婚紗送……」
這時候電話通了。
「子夜嗎?」李隱立即說道:「婚紗你沒送進去吧?」
「剛剛,」子夜回答:「剛剛我拿著婚紗和回信一起送了進去。」
李隱頓時大腦一片空白!
就差一點,就差一點點!
「怎麼了?李隱?」子夜感覺到不妙:「發生什麼事情了?」
「子夜……我們,都沒看過曾未幸和任里昂的照片吧?」
「嗯,對,對啊……」
「你不覺得奇怪嗎,為什麼曾未幸,任里昂的手,前者是白皙的,後者是乾瘦的?」
子夜先是一愣,隨即她的身體開始劇烈地顫抖!
「我有一個大膽的設想。實際上……曾未幸才是男人!任里昂才是女人!我們都被名字給欺騙了!新聞內根本沒有提及那兩個人誰是男人誰是女人!是我們先入為主,認為曾未幸是女人,任里昂是男人!」
子夜的手抖得越來越厲害,手機幾乎都要掉在地上。
她回憶起來,當初看到的那三條新聞,的確只是說發現了一男一女的屍體,是曾家和任家的兒女,分別叫曾未幸和任里昂。但通篇從未提及誰是男人誰是女人!但是,名字上來判斷,就先入為主地那麼認為了!
二人的通信中,也絲毫沒有提及自己的性別,因為沒有用到第三人稱,也根本看不出來。提到未幸和「那個人」發生關係的時候,也一次都沒有用第三人稱稱呼「那個人」。也就是說,引誘未幸的實際上是個女人,極可能是裡悅!而且仔細想想,一個女人在賭場當荷官和幕後莊家不是很古怪嗎,但若是個男人就很自然了!而且信中也只是提及「結婚」,根本沒有「嫁」,「娶」這類字眼!也沒有「我想做你妻子」,「我想做你丈夫」這種話出現!
但是,婚紗,將這女性的結婚禮服交給一個男鬼,也就是說他們是外來侵入者而不是送信的傭人!那麼鬼自然就會殺掉他們!
之前的那些暴露隱私的回信,以及最後噩夢般的回信,都只是用來讓他們的神經不斷地衰弱,最後逐步喪失判斷能力而走入陷阱的前奏罷了!
子夜立即向地下室衝過去,也許現在去換禮服還來得及!去說「對不起我送錯了,等會我送正確的來」!
當子夜跑到下面一看,樓梯盡頭,那扇鐵門……此刻大大地敞開!裡面的房間,空無一人……
第十一卷 信 第二十一章 被分隔的兩人
這個血字指示,從一開始,最危險的地方就在於最後的那封信。
生路提示,其實只有一個。那就是那兩個鬼的手。
然而,先入為主造成的心理暗示,令人對此完全不加以注意和重視。大家都以為,生路的提示肯定是在信裡面,或者是日冕館,月影館內部,卻對擺在眼前最明顯的提示視而不見。
所以,最後送禮服的時候,出現了問題。
鬼一直將送信的人當作是家中的傭人,而送信者被暴露是外來侵入者,自然就會離開地下室!
這種幾乎要觸及天堂,卻又墮入地獄的痛苦,讓李隱陷入更深的絕望!
他抓著那件西服,對手機另外一頭的子夜大喊:「子夜,你是說鬼出來了?」
「對。」
子夜此刻來到了一樓,她沿著長廊跑入了某個開闊的房間。而白羽和上官眠也分散在這個館的其他地方。
「我把西服拿來給你!」李隱喊道:「把禮服送過去的話,也許還有生機!」
「我知道了,李隱。我現在就上樓來,所以……」
「讓我來做。」
忽然上官眠走進這個房間,說:「我去二樓拿西服。你們先躲藏好。我是最適合這個任務的人。」
隨後,她就跑了出去。
子夜忙對電話另外一頭說:「李隱,上官眠到二樓來了!你快點把西服給她!」
此時,白羽則是在另外一條走廊上不斷奔跑,結果還跌了一跤!
鬼已經上來了。目前的他們,可以說隨時都會死!
現在是十一點五十分。距離可以離開這還有十分鐘。即使時間到了可以離開這個館,逃回公寓的過程中也會一直遭到追殺!
「不,不要啊……」白羽現在走路都不斷朝後面看,他已經嚇得哭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