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
「沒有,我喜歡運動,並不喜歡文學,更不喜歡看書。」於琦搖頭否定道,「但是,我喜歡跟她交流。她不愧為作家,說起話來很富有哲理,而且邏輯性很強,聽她講話比讀書還要有意思,讓你聽完了還想聽。她的思維很活躍,也很新鮮,一些死板的大道理,經她一解釋,就立馬變得很生動了。人們都說漂亮的女人不聰明,聰明的女人不漂亮,我覺得這句話,在她身上徹底被推翻了,蘭草既聰明又漂亮,是個才貌雙全的佳人,她真的很棒!」於琦由衷地讚歎著。
「看來你對她很有好感?換句話說,那麼漂亮的女孩子挺讓人喜歡的?」郝華笑著說。
對於郝華含蓄的問話,於琦露出了憨笑:「我知道你說的好感的意思,我確實很喜歡她,但這種喜歡不是常人所說的愛戀。她很特別,我對她很敬重。人們都說明星不好接近,其實不盡然。自從接觸蘭草後,我覺得明星和我們常人並沒有很大的區別,只要你跨越了他們心中的那道牆,他們會真誠地與你交流,會把你當成知己看待,蘭草就是這樣的人。我跟她在一起時,我們之間沒有隔閡,沒有防備,很輕鬆、很愜意,真的。她沒有明星架子,有的是令人仰慕的氣質,這麼優秀的女人,我是配不上的,我一直把她當成姐姐看待。」
於琦的這番話使郝華對他肅然起敬。
於琦不但有陽光的外表,更有積極豁達的心理,郝華徹底相信了於琦這個陽光男孩:「你們在一起的時候,有沒有聽她說過她有個叫X的朋友?」說著,郝華將那張打印出來的日記,遞給於琦看。
沒有想到的是,於琦看完日記,就樂了:「你們警察還真是對任何事都持懷疑態度,蘭草所說的X就是她自己假設的一個人。她曾經跟我說過,在遇到我之前,她沒有傾訴的對象,常常一個人對著電腦或者對著窗外,自言自語地傾訴自己心中的煩惱。有時候她還把這種自我傾訴的話語記錄下來,以便日後用在自己的作品中,在她心中X已經成為她隨時隨地抒發自己情感的假設對象了。」
於琦的回答,似乎驗證了肖揚調查辛影時,辛影曾經說過的話——X就是假設的未知數。你可以把它想像成親戚朋友,也可以把它想像成同事、戀人和父母,也許這就是作家這類人群,在不同的環境下思考問題時,抒發情感的一種特殊方式。
郝華在心裡暗自叫好,纏繞在心頭的疑問,就這麼被於琦輕而易舉地解答了。
「謝謝你如此坦誠!也許正如你所說,人與人之間,只有多交流,才能知道彼此心靈深處的東西,看來蘭草確實把你當成了自己的親弟弟了。」
「那當然了!我們約定好了,她結婚時我要給她當伴郎的。」說到這兒,於琦的臉上似乎又顯露出得意的神色,不過這種神情在他的臉上只是短暫地掠過之後,他就又陷入了悲哀之中,「我沒有想到厄運來得這麼快!」
聽於琦的話音兒,好像早就有所預感。
郝華隨即問道:「對於蘭草遭遇不幸,你是不是早就有預感?還有,之前蘭草是不是跟你說過她受到過威脅?」
「沒有。」於琦蹙眉想了想,「但是,她舉手投足之間,總讓我覺得隱藏著一絲淡淡的憂愁。可是,我一直以為她表露出的憂慮,就是人們所說的林黛玉身上的那種憂傷美,根本沒有想到她的內心確實隱藏著巨大的痛苦。」
「嗯。」郝華也深有同感,「蘭草在這裡寫了一部作品,至於是小說還是劇本,現在還不能確定。但是,她手裡確實有一部手稿,她的死跟這部手稿有關係。而且她回江州時,並沒有將手稿帶回去,她可能將這部手稿留在了這裡,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你見過這部手稿嗎?」
於琦瞟了一眼郝華:「我沒有見過她的手稿,我剛才已經說過,我只喜歡運動,不喜歡文學,也沒有心思關心什麼手稿。」
郝華想了想,推心置腹地說:「於琦,也許我無法用蘭草那樣富有邏輯和哲理的語言打動你,但是,既然你已經把蘭草當作自己的姐姐,你應該幫助我們找出殺害她的兇手,兇手殺害蘭草就是為了這部手稿。」
於琦猶豫了一下,仍然搖頭:「我真的不知道。」
對于于琦的回答,郝華似乎不太滿意。
郝華深吸一口氣,低頭看了看腳下的磐石,然後提高聲調說:「於琦,我知道你一定知道手稿的下落,你的眼神已經告訴了我。你之所以否認,是因為你有顧慮,你擔心交出手稿後,也許並不能將兇手繩之以法,這也許是蘭草將手稿交給你保管時,特別關照你的。我要提醒你的是,蘭草已經死了,要想找出兇手,只能依靠公安機關,請你相信我們。蘭草的這個手稿也許涉及到某些敏感的人和事,因為這部手稿,已經死了兩個人。我可以坦率地告訴你,兇手也在尋找手稿的下落,但凡與蘭草接觸過的人,兇手肯定都不會放過,也許下一個就會輪到你了,難道你真的不怕死嗎?」
於琦被她的話激怒了:「你不要拿死來威脅我,我再說一遍,我真的不知道!」
看他急躁的樣子,像是真的不知道。
「唉!」郝華無助地歎了口氣。
望著郝華柔弱和無助的眼神,於琦暴躁的情緒平靜了下來:「請你原諒我的急躁,我真的不知道手稿的下落,蘭草也沒有跟我提起過手稿的事。哎!我怎麼解釋你才能相信我呢?」於琦急得直跺腳。
郝華想了想,問:「在你們的交往過程中,她有沒有向你暗示過什麼?比方說,她在某個地方保存過什麼貴重的物品之類的事情。」
郝華還是不願意放棄,她在極力啟發著於琦。
「暗示?」於琦喃喃地重複著,「沒有什麼暗示,她只是在走的那天打電話告訴我,她有急事需要回江州處理一下,讓我替她照顧好金毛狗。」
「金毛狗是她的嗎?」郝華驚詫地問。
「不是的。自從那次海上認識她以後,我看她特別喜歡金毛狗,就把它送給她了。傑瑞這個名字還是她給起的,這個名字聽起來像個人名,叫起來也上口,金毛狗也樂意,每次叫它,它都搖頭晃尾的好不自在。」於琦望著遠處正在獨自玩耍的金毛狗,大聲叫道,「傑瑞!」
金毛狗聽到呼喚,立馬調頭飛跑過來,掛在脖子上的金色鈴鐺,叮噹作響,煞是威風!
金毛狗搖頭擺尾地站在他們面前。
「傑瑞!」郝華試著叫了聲,金毛狗就真的聽話地趴在她的腳下,乖巧地用舌頭舔她的鞋子。
於琦指著金毛狗,解釋說:「你看,它脖子上的金鏈子還是蘭草買的呢!」
郝華低頭看看金毛狗,發現它的脖子上確實有條金色鏈子,鏈子上掛滿了金色的鈴鐺。
郝華撫摸著金毛狗的頭:「這項鏈真好看!」
說話間,郝華的手觸摸到了金鏈子上的鈴鐺,她的腦中一個激靈:這些鈴鐺裡會不會藏有東西?
當這一念頭在她腦中閃現時,她已經本能地動手揭開了金毛狗脖子上的金項鏈。項鏈上一共有五個大小不一的金色鈴鐺,郝華挨個拿起在耳邊搖晃試聽著……
「你懷疑她把東西藏在鈴鐺裡?這麼小的鈴鐺能裝下什麼呢?可能性不大。」於琦說著,卻也好奇地蹲了下來,豎起耳朵傾聽著……
經過辨別,郝華發現這五隻鈴鐺中,只有中間那個最大的鈴鐺怎麼晃動也發不出聲音,再仔細觀察,發現這個鈴鐺與其他鈴鐺還有一個區別,其他鈴鐺的結合部位都是焊接上的,而這個鈴鐺的結構是上下由螺紋扭合起來的,可以隨時打開,「有戲了!」郝華心裡驚喜道,同時雙手用力旋轉,擰開了鈴鐺——一隻用透明塑料袋包裹著的大拇指大小的U盤呈現在了眼前。
於琦驚奇地叫道:「不愧是警察,真神!我整天和金毛狗在一起,也沒有發覺鈴鐺裡藏有東西。佩服、佩服!」
於琦豎起了大拇指!
「正常人都不會往那方面想的,我們警察遇到絕境時,只能挖空心思地聯想了。」郝華說道。她看了下U盤上標注的容量——4G的,「別看這只U盤這麼小,裡面可以容納幾千萬字的文字,她的手稿一定保存在這個U盤裡面。」
郝華剛想把U盤裝進挎包裡,一抬眼發現遠處沙灘上兩輛黑色的悍馬越野車疾馳而來,感覺像是衝他們而來的,「不好,有人要劫持我們,他們肯定是來找手稿的。」說著,將U盤重新放進塑料袋,塞進鈴鐺裡,然後,重新將項鏈繫在金毛狗的脖子上。
於琦一個箭步跨到摩托艇上:「快上艇,我帶你走。」說話間他已經發動了摩托艇。
郝華出奇的冷靜:「我是警察,他們不敢對我做什麼,你快把傑瑞帶走,切記,一定要把U盤保護好。」
「知道了。」於琦轉動摩托艇油門,「傑瑞上船!」金毛狗一個跳躍躥上摩托艇,摩托艇划著白色浪花衝了出去……
一眨眼的工夫,兩輛越野車捲著黃沙急剎在郝華面前。從車上跳下七名身上紋有龍騰圖案的彪形大漢,為首的一個光頭對手下指揮道:「你們四個圍攏過去,趕快把那小子給我抓回來,他那麼著急跑,東西一定在他身上!快去追!」
四名手下飛快地跳上一輛悍馬車朝碼頭駛去,看樣子是去尋找摩托艇了,其餘的兩名手下拿著棒球棒,一左一右將郝華圍在中間。
郝華掏出了警官證,警告道:「我是警察,請你們不要妨礙我執行公務!」
光頭一把奪過警官證:「警察怎麼啦!老子抓的就是警察!把她押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