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節
繁華的都市街頭,有一個身影穿梭在人群之中,他的心情十分煩躁,不想回家,最近發生太多事,壓得他喘不過氣來。母親病倒了,妹妹出事了,剛開始不久的公司生意又不好,律師事務所最近也沒接什麼大案子,都是一些民事瑣碎的案件。
凌俊彥拖著麻木的身體像行屍走肉一樣漫遊在街上,不知不覺來到飛龍五星級酒店。這時,他剛好看到田晴天從酒店的員工通道走騎著自行車出來,他彷彿找到了出氣筒,衝了過去一把抓住自行車的車頭,害得田晴天受到驚嚇摔倒在地,磕到膝蓋。
「是誰突然跑出來嚇人的?有病啊!」田晴天邊揉了揉膝蓋邊咒罵道,當她抬起頭看到凌俊彥的那一刻,有點意外:「怎麼是你啊?」
「你罵誰有病?你再說一遍試試?」他十分不爽的樣子。
「幹嘛啊,吃炸藥啦?我騎我的車,你突然衝出來嚇人,不是有病是什麼?」她越說越小聲,岔岔不平的樣子。
「你說什麼?」凌俊彥突然想到什麼,吼道:「我還沒有找你算賬呢,是誰給你吃了熊心豹子的,敢聯合凌莉對我下毒?」
「下毒?」田晴天茫然不知的樣子:「什麼下毒啊?」
「你少裝蒜了,就是你送來的毒!」
「我真的不知道,我沒有送什麼毒啊,我只是把自己行李箱裡那兩瓶過期的牛奶送給凌莉而已……」田晴天戛然而止:「你指的毒該不會就是這個吧?過期的牛奶?」
「沒錯!你終於肯承認了是嗎?」
田晴天小心翼翼地問:「難道,凌莉把牛奶給你喝了?」
「對,還害我拉了一整天的肚子,掉了至少一斤肉!還有啊,我剛買的手機也因此掉馬桶裡了!」他愈說愈來氣。
她聽完突然哈哈大笑了起來:「真的?這麼慘?我真想不到凌莉會給你喝,她在短信莉說她是在給老鼠做實驗,看老鼠吃了過期的東西會不會拉肚子。原來你就是那隻老鼠啊?真是失敬!」
凌俊彥黑著俊臉,眼神彷彿能吃人:「你敢諷刺我?!」
「怎麼會呢?我只是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早知道她是為你準備的,我就去弄過期一年的牛奶來孝敬您!」
「你!」
!!
正文 1440.第1440章 不是主謀也是幫兇
田晴天解釋道:「沒有啦,開玩笑的,那兩瓶過期的牛奶是一年前搬家時放在行李箱小袋子裡的,我壓根忘了。那天我清理東西時,正準備拿去扔了,誰知凌莉打電話過來要我去找過期的飲料給她,我就順手給她送去了。」
凌俊彥瞪著她:「順手?我看這件事你也有份。」
「我好端端,幹嘛害你拉肚子?」
「就算你不是主謀,也是幫兇!」
田晴天從地上爬了起來,拍了拍身上的灰塵,膝蓋傳來一陣刺痛,低頭一看,流血了。她拿紙擦了擦,並沒有嚷嚷著讓他道歉,因為本來就是她有錯在先,雖然那不是她的本意。
「凌先生,關於你喝了牛奶的事,我深表同情,不過也是我間接害你拉肚子的,現在你讓我掛綵了,我們就此兩清,互不相欠。」
凌俊彥有點愧疚地瞥了她的傷口一眼,嘴上卻說:「你想得倒挺美的,別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
「那你究竟想怎麼樣?要告我嗎?那你去告好了,反正你是律師,律師都這樣。」
「你這是什麼態度啊你?什麼叫律師都這樣?」
「難道不是嗎?律師一出事就採取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
「就為了這點事要告你,還不夠付打官司的錢,你以為我會那麼傻?」
「果然很現實。」
「怎麼你好像很看不起律師?」
「所謂的律師,只要對方給錢,哪怕明知罪犯有罪,也要拚死替他維護到底,目的就是為罪犯減刑;相反,原告的律師會拚命地指控罪犯的罪行,讓罪犯的下場更慘。這就是律師,不是嗎?」
凌俊彥嚴詞厲色地聲明道:「我們的辯護是建立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的,而且有證據,並不是胡亂說的,我們在法庭上所說的每句話都是有法可依的,這點你要搞清楚了!」
「我沒興趣搞清楚,你還有事嗎?沒有的話我先走了。」田晴天推起自行車,坐了上去。
他抓住車頭:「你的腳受傷了,怎麼騎車呢?」
她白了他一眼:「這還不都是你害的?」
「你為什麼這麼討厭律師?」他想知道,僅此而已。
田晴天的態度變得異常冷漠,她貌似想起了什麼不愉快的事:「這是我的事,與你無關。」
他忍了忍:「你的傷是我造成的,我送你回去。」
「不需要。」
「你真是不知好歹!」第一次在飛龍五星級酒店見到她時,她把湯潑在凌莉的身上,兩人都倒在地上,他好心想扶她起來,卻當眾被拒絕了,害他當時好尷尬。
「不要你管。」田晴天說罷騎車走了,對,她是討厭律師,就是因為律師才害她家破人亡的!所以,她這輩子最恨的人就是律師!
凌俊彥愣在原地,這麼多年,還沒有遇到過一個拒絕自己的人女人,而且還連續拒絕了兩次!可惡!這個女人真是太囂張了,他暗暗發誓,有機會一定要好好找她出出氣不可!
他轉身想走,卻踩到一個金屬的東西,撿起一看,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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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441.第1441章 他居然敢碰她的腿!
田晴天顧不上膝蓋上的傷,一路騎回宿舍,可是到了門口前卻發現鑰匙不見了,可能是掉在剛才摔倒的地方,她折了回去,剛下樓就看到凌俊彥靠在一輛豪車上,手裡不停地甩著一個東西,她定眼一看,那不就是她的鑰匙嗎?
她直接伸手索要:「把鑰匙還給我。」
凌俊彥沒好氣地說:「喂,我好心給你送鑰匙,你一句謝謝也沒有?」幸好他昨天晚上送她回來過,所以知道她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