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節
黃毛道:「馮家人背後明顯有人遙控,你暫時不要和他們不要發生衝突,能避則避。」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我問。
「少則三兩天,多則五六天。」黃毛道,然後又看向曹楠,說:「你送我去縣城,現在就走。」
曹楠點頭答應,然後便和他離開了,我給黃毛拿了一部手機還有一些錢送他們上了車。
回到店裡後,我心裡惴惴不安。馮家人挖墳一事,一下就把我爺爺給扯了進來,時間跨度可就不是這半個月了,而是幾十年。
馮強頭說我爺爺不是好人,鄉里的那些東西是他招來的,而且還壞了鄉里的風水。
我不知道他的話有多少可信度,但明顯意有所指;加上黃毛的推斷,爺爺似乎有著自己不知道的一面。
然後是陳老根,爺爺的喪事是他做的法,壽穴也是他點的,如果他知道那塊地是大凶的養屍地的話,那他豈不是有意害我爺爺,還有我?
上次在山上還有李家,他就兩次拋下我獨自面對險境,讓自己險些喪命。
「怎麼會這樣?」我不禁後脊背發涼,都不敢往下想了,越想越害怕,難不成自己一開始就信錯了人?
有沒有可能是誤會?
法事行的人最講究因果,陳老根要是這樣害人的話要遭天譴的,弄不好還要遺禍子孫,他不是有個七八歲的孫子麼?
我無法肯定,事情還要等黃毛的消息才能做判斷。
……
晚上,我早早的洗洗睡了。
半夜時紅衣娃娃來了,和上次一樣撲到我身上吸陽氣,黃毛給的「瀉藥」屁用都沒有,反應還越來越大了。
第二天我起床,吃驚的發現自己身上被踢打的淤青竟然散掉了,幾乎沒怎麼留下痕跡。
尤其是臉上,挨了馮大牛兩個拳頭,都青了,結果早上起來什麼都看不見了,氣色還不錯。我本能的想到了紅衣娃娃,心說難道是因為她的緣故?
搞不明白,我也懶得去猜了,反正奇怪的事情越來越多了,不多這一件。
……
上午做了幾單生意,十點多鐘的時候門口走進來一個人,讓我微微有些意外,竟然是派出所那個姓王的所長,平頭方臉,穿著筆挺的警服,看起來一身正氣。
「王所長,您是公務還是買東西?」我急忙站了起來,本能的有些犯嘀咕。
「我的手機按鍵有點毛病,想請你幫忙看看。」王所長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然後兜裡掏出來一個手機遞過來。
我接過看了一下,是諾基亞最老的款式,份量沉屏幕小,還是黑白的,早就在市面上淘汰了,號稱磚頭機。手機用了很多年頭了,按鍵上的數字和字母都磨沒了。
我試了一下,果然發現有幾個按鍵不靈,便說:「王所,你這手機早就退市了,我幫你拆開看看,但不保證能修好,因為配套的電子器件早就買不到了。」
王所長點點頭,「盡量修吧,用習慣了,其他的手機用著彆扭。」
我請他坐下,拿起螺絲刀開拆手機。這一邊修我就感覺到,王所長的目光一直在打量我,上上下下,來來回回,哪怕不抬頭都能感覺到他的目光,很銳利,像刀子。
我心裡不免犯嘀咕,他這是職業習慣,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黃毛之前說派出所不對勁,而他調派過來的時間正好在馮德亮「自殺」前後,時間上有些過於巧合。
想了想,我裝作不經意間抬起和王所長對視過去,四目相對,只見他微微皺著眉,目光如炬,像在看一件他看不懂的東西。
見我突然抬頭,他目光瞬間柔和下去,掩飾的飛快,笑著問:「怎麼了?」
「噢,鍵根失去彈性,我幫你墊點東西改善一下,需要點時間,您要不抽根煙?」我也急忙掩飾,順手抽出一根煙遞過去。
「謝了,沒這習慣。」王所長擺擺手婉拒。
我笑笑,將煙插回去繼續修,大約一刻鐘修好了,王所長開機試了一下後很滿意,道:「修理費你看看給多少合適?」
「不用了,也沒費什麼材料,舉手之勞而已。」我連忙搖頭,他是官我是民,這種錢不能隨便收,哪怕是出於客套也必須做做樣子,萬一得罪人自己就麻煩了。
「那怎麼行,修好了就該給錢,否則傳出去老鄉們還以為我以權謀私呢。」王所長笑笑,說著話從錢包裡掏出一張五十的,放在櫃檯上轉身就走了。
「哎王所,多了!」我急忙去找錢,修這種小毛病我一般只收五塊錢,他居然給了五十。
可等我找好零錢再跑出去,他已經騎著摩托車走遠了。
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我隔著領子本能摸了摸脖子上紅衣娃娃給我烙的胭脂印,他剛才很長時間盯著那裡看,目光好像能穿過我的領子看到一樣。
我有種強烈的直覺,他不是來修手機的。鄉里發生的詭事,捲入的人越來越多了。
……
就如同為驗證我的預感一樣,下午的時候又出事了。
接到突然有人跑動起來,朝著一個方向去,還有人喊什麼瘋了之類的。
我神經本來就高度敏感,立刻丟下手中的活跑出去,只見遠處的街角圍了一大圈人。
我立刻擠進去看,發現地上躺了一個又髒又臭的乞丐,驚恐著大喊大叫,而且神經質的不斷重複:「我看見它了,它回來了……我看見它了,它回來了……」
整個人大汗淋漓,面容驚恐到扭曲,瞳孔縮成了筷子尖那麼點,如同陷入夢魘一般不能自拔。
我心頭發緊,這人認得,是鄉里的乞丐賀老,精神有點問題,喜歡自言自語,平時靠吃百家飯過日子,經常在圩場討點殘羹剩飯什麼的,如果有人家裡辦喜事,他還能討點酒喝。
話又說回來,他雖說是乞丐,但其實並不是無人要的孤寡;相反,他有家有口,兒孫們也不能說不孝順,最大的原因還在於他自己脾氣古怪。
兒孫們給的乾淨食物不吃,新衣服不穿,非要出去討別人的殘羹剩飯,穿別人丟掉的破衣爛衫,有家也不回,就窩在圩場旁邊一個廢棄的土窯子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