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節

直到夜深,一抹月光窗簾的縫隙投射進來,才把我解放了。
她看到月光,立刻挪到床邊躺在月光下,緩緩閉上眼睛,一動不動了。
我發現,月光照在她白皙雪膩的皮膚上,本應該很反光的,實際卻不怎麼亮,大部分月輝很神奇的沒了進去,赫然被她吸收了。
我分外新鮮,總聽黃毛說陰物能吸收月陰之精華,今天總算是見到了。
想了想我伸手把窗簾拉開了一點,以便讓更多的月光照進來,她沐浴在月光下,柔白的輝光點點,看起來格外聖潔。
我心裡不免泛起了嘀咕,她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
鬼魅邪祟靈,魑魅魍魎妖,哪一個才是她? 陰物給我的印象非常陰暗、殘暴、恐怖,但這些在她的身上都沒有體現。如果有呼吸和體溫的話,活脫脫就是一個絕世大美人。
呆呆的看著她的絕色容顏,我連連感概,太好看了,鬼斧天工,彷彿世間一切美麗的東西都給了她。
我不禁幻想,如果她是個人的話,是不是挺好的?
「要不給她拍一張照片?」我心念一動,這念頭一起頓時就跟貓爪子撓似的,怎麼都停不下來。這麼好看的人不拍下來簡直太可惜了,隨手一拍就是藝術品啊。
於是我拿出手機,把拍照的聲音關閉,然後調好焦距拍了一張。
結果令我震驚的事情發生,照片一片空白,根本沒有她,甚至拍到了她身後的東西,就好像完全透明一樣。
我驚住了,這是什麼原理?自己看得見摸得著,怎麼就會拍不到?
我不信邪又試了幾下,結果還是拍不到。
這時我才猛然注意到一個細節,她在月光下沒有影子!
……
第七十一章:激烈衝突
我萬分無語,她怎麼和傳說中的精靈一樣?
之後,我靜靜的欣賞她,身段、皮膚、容顏、脖子、頭髮、長腿,還有那一對,每一項都妙到巔毫,找不到一點點的瑕疵,完美的令人難以置信。
足足欣賞到後半夜我才覺的開始迷迷糊糊了,嗅著她的體香,不知道什麼時候睡覺的。
第二天天光大亮後我爬起來一看,她已經離開了;只有滿床的幽蘭香能證明她來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帶有她體香的空氣,我起床洗漱,今天趕集,得忙生意,不能偷懶。
現在的自己不光要重新掙老婆本,還得養活黃毛那個寄生蟲。
徐嬌嬌那邊的聘禮不用去想了,肯定要不回來的,自己和她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陰謀。
忙了大半天生意,下午趕集快散場的時候,街道上突然傳來賽摩的轟鳴聲。
我心頭一跳,是那三條瘋狗又來了!
之所以說是又,是因為屠家三兄弟每隔三四天就會回鄉一次,找一家店舖打劫,耀武揚威一番再吃上一頓霸王餐,才會心滿意足的揚長而去。
他們回來後並沒有住在家裡,而是和縣城一幫混混搞在了一起,隔幾天回鄉轉一圈,每次都搞得雞飛狗跳。
他們每次打劫的店舖都不一樣,但吃霸王餐的地方卻是同一家,就是上次他們約我吃飯的那家餐館,已經關門大吉了。
霸王餐讓店老闆損失慘重,三條瘋狗光吃喝還不算,還得包場,吃完還要拿。
據說店老闆在他們面前哭了兩鼻子,結果被打進了衛生院。
為非作惡,無法無天!
詭異的是,王建安那邊每次都是姍姍來遲,根本沒起到作用。
我原先對王建安印象還不錯的,覺的他很正氣,但現在我不禁大失所望,看走眼了。黃毛說的沒錯,宗裁所就是一群專門料理後事的清道夫,不能指望他們太多。
很快,三輛賽摩停在我對門門口,屠家三兄弟走進店舖,之後就聽裡面有女人喊不行什麼的,還有砸東西的聲音。
我微微皺眉,這是衝突上了!
對門是家夫妻店,門面很小,專門賣金銀首飾,本是一家三口,前幾個月男人查出得了癌症,花了家底,現在還在醫院吊著,店裡只有女人和孩子。
女人叫王萍蘭,不到四十歲,挺手巧本分的一個人,孩子只有十四歲,和孟水生是一個班的;偶爾還會跑到我店子裡找孟水生玩。
「放手!」
裡面傳來屠虎的怒吼。
「這是我家男人的救命錢,求求你們高抬貴手……求求你們了……」王萍蘭苦苦哀求的聲音。
「我讓你鬆手,再不松弄死你!」屠虎咬牙切齒,完全可以想像,是王萍蘭不肯讓他們搶東西,不斷的哀求。
一時間店裡更亂了,砸東西的聲音頻頻響起夾雜著孩子尖叫。
沒多久,屠虎扯住一個布包走出店子,王萍蘭死死抓著不肯鬆手,人便被帶了出來。
我一看,布袋子鼓鼓囊囊的,應該是一包金銀首飾什麼的。
這時萍蘭的孩子從裡面衝了出來,也抓住了布袋子,叫道:「你們這些壞人,不許搶我家的東西!」
「去尼瑪的小崽子!」屠豹緊隨其後,一腳上前就把他踹到在地。
那孩子被明顯被踹的岔了氣,倒在地上縮成一團。
王萍蘭驚的沖孩子尖叫一聲:「你們這幫天殺的,不得好死……」但她抓著布袋,騰不出手來,只能哭天搶地的控訴。
只是這種控訴在三條瘋狗面前,蒼白而且可憐。
「老娘們,如果你不想讓你的小崽子死在面前,最好鬆手!!」屠豹踹了一腳還不算,抬腳往孩子身上往死裡招呼,不分要害,每一腳的用盡了力。
《十里屍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