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9節
「我哪知道,我跟平時一樣七點半出的門,路上也沒有堵車,真是見鬼了!」
一聽這話,我立即興奮起來,十分鐘是本案裡一個關鍵疑點,我叫來黃小桃,問她:「是這戶人家報的案嗎?」
黃小桃點點頭:「是的!」
「走,去拜訪一下!」我叫道。
出來之後我注意了一下戶型,這層樓是這樣的,總共有四家,左右各有兩家,中間是電梯。左右兩家隔得很遠,也就是說,只有隔壁能聽見這個屋子裡的動靜。
黃小桃正要敲門,我說慢著,然後對著鑰匙孔看了半天。
黃小桃笑道:「你在看什麼,難道你還懷疑鄰居不成?」
我冷冷的道:「有撬過的痕跡,而且很新!」
黃小桃愣了一下:「那又能說明什麼呢,也許他們家最近遭過小偷。」
我已經能看到一道清晰的脈絡,在剛剛聽到那段對話,和看見這個鑰匙孔的時候,我已經可以胸有成竹地斷言,丁某絕不是兇手!
我們敲開門,女主人看見我們,驚訝道:「幾位警官,案子還沒查完嗎?找我們有什麼事。」
我說道:「問一件事情,你家的鍾准嗎?」
女主人一臉茫然:「准啊,我跟著電視對的!」
我看了一下手機:「現在是十三點四十六分,你家幾點?」
女主人進屋看了一眼,出來後摸摸頭道:「奇怪,我家鍾怎麼慢了,是十三點三十六分!」
我微微一笑:「謝了!」
女主人一臉不解,說了幾句客氣話就把門關了。
從黃小桃的表情看,她好像已經意識到什麼,我問道:「昨晚的三個時間點是從哪裡得來的?八點鐘丁某離開家,八點十分鄰居發現異常,八點半丁某回來。」
黃小桃答道:「八點是丁某和鄰居一致說的,八點十分是鄰居的口供,八點半是所有人一致說的,當時因為發生了命案,不少人被驚動了。」
我大叫一聲:「那就對上了!這個案子是這樣的,昨天早些時候,兇手進入鄰居家,撥慢了他家的鐘。八點鐘丁某離開家,這時鄰居家是七點五十分,兇手立刻進入丁某家中,殺害丁某妻子,然後摔門而去,正好是八點十分,也就是鄰居家的八點整。八點十分,也就是實際上的八點二十分,鄰居發現異常,打電話給丁某,他用了十分鐘趕回來,但是到家一看卻是八點半,這樣就完美解答了,為什麼丁某去小公園花了十分鐘,回來卻是二十分鐘。」
孫冰心膛目結舌:「好複雜啊!」
我搖了搖手指:「並不複雜,簡單理解就是鄰居聽到的丁某摔門而去,其實是兇手製造出來的假象!」
黃小桃皺眉道:「殺了人還弄這麼大動靜,幹嘛不悄悄地走呢?」
我冷笑道:「自然是為了嫁禍!」
黃小桃忽然提出了一個疑問:「不對,停車場老大爺說,八點到八點半沒有人下去過。」
「這個問題很好解決,等我一下!」
我快速下樓,取了我的驗屍傘又回來,等電梯到達這層樓了我叫她倆進來,兩人一臉不解地進來。我直接按了頂層,來到頂層之後,我說道:「從天台可以平行移動到其它單元!」
我推開天台的門,陽光照射進來,我撐開驗屍傘,台階上果然出現一道腳印。
腳印不斷向前延伸,這個腳印是三十九碼的,鞋印也很清晰。黃小桃用手機拍了一下,最後腳印來到另一個單元,走了下去。
以兇手的謹慎性格,肯定是不會坐電梯的,中間樓層也沒有驗的必要,一來是沒陽光,二來是人來人往的早就破壞了。
至此,我已經描述了一個清晰的犯罪輪廓。丁某和妻子爭吵的時候,兇手就躲在上面的樓道裡,等丁某出去之後,他立即進入丁某家中,將丁某妻子殺害,然後從天台逃離。
孫冰心連連拍手:「宋陽哥哥太厲害了,一下子就把案件推翻了。」
黃小桃說道:「等一下,我剛剛叫局裡發來一張照片!」
她把手機遞過來,在兩張照片之間反覆切換,一張是丁某的鞋印,一張是剛剛拍下來的,兩張居然完全一致。何止是一致?每個人走路的時候受力點會有微妙不同,有些人重心在後,有些人則喜歡掂起腳。
通過比對這兩組鞋印,即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認,這是同一個人留下的。
黃小桃說道:「兇手的罪犯手法確實高明,但他的鞋印出賣了他,他就是丁某本人,八點出門之後他迅速折返,殺了自己的妻子。」
我含笑看著黃小桃:「然後嫁禍給自己?」
黃小桃一下子被問住了,如果丁某真有這麼聰明,他會被立馬抓現行?
我給出了答案:「鞋印是另一個人的,只是這個人完美地克隆了丁某走路的習慣!」
第三百五一章 關鍵證據
黃小桃對我的推論已經完全信服,她說道:「你的結論是,兇手殺死丁某的妻子並不是真正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嫁禍?」
我擺擺手:「現在還不能這麼說,嫁禍這種事本身就是一石二鳥的,既可以讓自己逃脫,又可以陷害別人。我們現在還不能斷定兇手的目的是哪一個,只能說,這個案子的調查才剛剛開始!」
孫冰心說道:「站在兇手的角度說,要是計劃中的某一環出現意外怎麼辦,比如說鄰居發現鍾被撥慢了?」
我笑道:「他大概會中止作案,選擇其它機會,鍾被撥慢了這種小事,應該不會有人報警吧!」
黃小桃握著拳頭輕輕敲打腦袋,好像在整理思緒,等了大約半分鐘,才說道:「這案子馬上就要移交司法程序了,如果你想推翻案件,光憑這些還是不夠的,因為所有的物證已經形成證據鏈,完全可以給丁某定罪。檢察官可不會有耐心聽你這些推理,你必須拿出關鍵證據來。」
孫冰心說道:「可以找丁某的律師呀,把這些告訴他,讓他替丁某作無罪辯護。」
我搖搖頭:「那沒有太大意義,我們的目的不完全是證明丁某無罪,更是揪出真兇!根據司法機關『一案不再理』的原則,就算在法庭上替丁某作了無罪辯護,真兇也一樣逍遙法外。」
黃小桃笑道:「逍遙法外這四個字,對你來說就是最大的恥辱吧?」
我也笑了:「還是你瞭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