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節
張一美問道:「怎麼加?我已經寫得很詳細啦!」
郝運笑了笑提起筆,原本打算直接在稿紙後面繼續寫的,看到之前張一美寫的是繁體字,而且還是豎寫,最關鍵的是從右往左分佈,看得郝運頭發暈。為了不影響思路,他決定拿過新稿紙,按自己在現代的方式書寫。為了文風一致,郝運想模仿張一美的那種文言體,以前在大學語文課的時候曾經學過幾堂古文課,老師那時候還特意講了古代的古文和清末民初白化文的區別。可他想了半天也沒落筆,文言體的基礎太差,實在寫不出來。郝運心想,就別拽什麼文言了,乾脆用白話。反正中國從明朝就開始有人用白話文寫小說,比如《西遊記》和《水滸》就都是明朝白話,那時候的人都能接受,現在更沒什麼。
第277章 改稿
「戴憲生是張作霖大帥三姨太戴憲玉的親弟弟,也就是張大帥的小舅子,算是至親了。而現在要因為此事處決妻弟,談何容易!張大帥在下令的時候,可想而知其內心是多麼的糾結,多麼的矛盾,多麼的不忍。但國法和軍規都擺在那裡,要是這次對小舅子網開一面,以後怎麼辦?開了這個口子,不但今後再也沒辦法管轄他人,而且奉天城的老百姓都會稱張大帥的法律是給外人定的,管不著親戚,以後還怎麼治理奉天,甚至全中國?所以,張大帥痛下命令,還是將戴憲生處決。這是一種什麼精神?是大義滅親的精神,奉天有張大帥,還用擔心她的前景不光明嗎?」
寫完之後,郝運把稿紙遞給張一美。他用的是簡體字,橫著從左往右寫。張一美邊看邊張大嘴,似乎看到了很奇怪的東西。看完後她問:「這些就是標點符號?」
「對啊,沒見過?」郝運反問。
張一美說:「我曾經在《新青年》上看到過胡適的文章,他大力提倡給文字中加上間隔的標點符號,還要從左往右橫著寫,而不是由右往左的豎寫,原來你已經用得這麼熟練!可這種橫排和從左往右寫的習慣太彆扭啦!」
郝運解釋道:「這才是符合人類閱讀習慣的寫法!你的兩隻眼睛是橫著長的吧?眼珠能轉,左右可以平掃,能最大地實現閱讀範圍;大多數人都是以右手寫字,要是從右往左寫,往往會把剛寫好的字弄髒。」
「原來是這樣……」張一美喃喃地說,「好像很有道理。可為什麼你寫的很多字我都不認識?好像缺少筆畫似的?這個字念什麼?」
郝運看到她指著國法的「國」字,這是簡體寫法,繁體用的是「國」字。就笑著說:「這是國家的國啊,你用的是繁體,我是簡體。」
「記得《新青年》的那篇文章,胡適除了說加標點符號,從左往右寫之外,還說要簡化漢字,」張一美回憶著,「難道你寫的就是簡化漢字?」
郝運大笑起來:「這你也知道啊?不錯嘛,對,我寫的就是簡化字。我所處的時代,全中國都用簡化字,繁體字只在用毛筆寫書法的時候才用,為了看起來好看。」
張一美說:「又來啦!剛才你說什麼一百年後,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吳主筆都在搖頭,你要是再這麼胡說,就不怕我把你當成精神病送到醫院去?」
「怕,」郝運說,「那我就不說了。」
張一美疑惑道:「就算你說那些是真的,可國字為什麼要簡化為國的寫法?這個國字是形聲字,國和或的韻母都是uo,而且也是有含義的,大口中有個『一口戈』,大口代表國家的土地範圍,一口戈代表權力很大的、有能力發動戰爭的人,也就是統治者,所以才寫成『國』字,可你這個國的寫法是口內有個玉字,這代表什麼?」
郝運笑了:「當然有!玉是什麼?中國人最推崇玉,漢代就把君子比喻成美玉,在中國人心目中,玉比黃金還貴重,所以漢代皇帝和貴族的墓葬裡都用玉器陪葬。玉又是『一點王』,其實太平天國時期就已經開始用這個字,你沒見太平天國的銀幣都是『國』字嗎?只不過洪秀全把玉中的那個點給去掉,意思是自己就是王。」
聽了郝運的解釋,張一美陷入沉思中。郝運說:「你信也好,不信也罷,反正我這些都是一百年後現代中國的簡化字。」
「好吧,」張一美說,「但你續的這段,簡直就是在拍張作霖的馬屁,這怎麼能行?新聞只能敘述事件,而不是給某人唱讚歌的工具!」
郝運搖搖頭:「不能這麼說。如果只是簡單的敘述事件,看報紙豈不成了非常無趣的事?為什麼有的報紙還開闢評論專欄?再說了,張大帥這事辦的也確實可圈可點,對他誇獎也是應該的,而不是什麼拍馬屁。比如說你長得漂亮,我就會在文章上寫『張一美主編容貌美麗,身材婀娜』,你覺得這算不算拍馬屁?」
這話把張一美逗得嬌笑不止,說:「好好,我說不過你,可是太白話了,很多人不習慣讀這種白話的文章,而且也不利於傳播。比如他們會在很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上流社會人群中朗讀,要是太白話,那些人會覺得很低級,不夠高雅。這樣吧,我來改成文言!」說完她提筆開始改寫,剛要落筆,又問:「甚至全中國……這是什麼意思?張大帥現在的權力僅限於東三省,就算他有意將全中國的大權在握,也不能這麼明晃晃地寫出來吧?要是他沒有這個意思,我們不是在給他樹敵、招罵嗎?」
「你想多了!」郝運大笑,「我都說過是從一百年後來的人,張作霖不出幾年就會入主北京,代行使中華-民國總統的職權,雖然時間不長,但也算,所以他肯定有統一中國的意思,你不用怕,就這麼寫沒毛病。」
張一美皺了皺眉:「沒毛病……這個詞真難聽!」郝運連連點頭,張一美想了半天,才真正落筆,寫好後再遞給郝運。
「戴憲生,乃張大帥三姨太之胞弟,亦即內弟也,乃至親。然現今大帥欲因此事而正法內弟,甚難之!可想大帥下令之時其心之痛,其意之亂,其情不忍。然國法軍規不容踐踏,如此事輕責,則樹立不正之榜樣,遠播惡劣之口碑,如何再治奉天乃至全國?因此,張大帥顧全大局而痛殺戴憲生,此乃大義滅親的英雄之舉!奉天有張大帥,何愁強大之日尚久?」
郝運看完全文,連聲說:「不愧是主編,寫得多好啊!」
張一美卻說:「我從沒寫過給人拍馬屁的文章,自己都覺得臉紅!」郝運笑著說習慣就好。張一美拿著稿子去找吳主筆,不多時,有編輯來叫郝運到吳主筆辦公室談話。
第278章 四十塊銀元
進去後,他看到張一美坐在吳主筆對面,吳主筆臉上帶著笑容,見郝運進來,連忙招手讓他坐下,說:「我和一美商量過了,郝先生有句話說得對,新聞新聞,就是要突出一個『新』字來!求新求變,國家如此,人也是如此,所以我決定就用郝先生的標題風格試試,但要改改。將『戴憲生被殺』改成『戴憲生被槍決』好些,不然會讓人誤以為是被暗殺的,不太好聽。」
郝運笑:「您是主筆,肯定是您說了算,不用徵求我的意見吧?」
「那怎麼能行?」吳主筆說,「雖然您在報館只是編輯助理,但畢竟是採用您的文字,所以必須要跟您商量,一經採用,還要付給您潤筆費的,要是刊發出去效果好,還會有獎金。」郝運連忙擺手說不用,吳主筆很認真,說這是報館的規定,不是你用不用的事,郝運這才點頭。
從辦公室裡走出來,張一美還在思考:「不知道這種標題會不會被人接受……要是那些評論家罵起來,就不好了。」
郝運問:「什麼評論家?怎麼報紙新聞的標題也有人管?」
張一美說:「當然有,那些評論家,無孔不入,比監工還厲害,而且不要工錢!」
報館有專門的食堂,其實就是幾張大桌拼在一起的,有廚師給大家做飯,郝運看到居然有四個菜,兩肉兩素,味道非常香。吃起來也很棒,米飯尤其有清香味,表面就像抹了層油花,都是透亮的。郝運吃得狠吞虎嚥,其他人看到郝運吃成這樣,都忍不住笑,白經理問:「郝先生,最近是都吃不飽嗎?」
「不是……」郝運邊嚼邊說,「太好吃了!」
大家都笑起來。羅飛問:「不應該吧,郝先生雖然記不起自己的身世,但以他的識字和英文水平,又是生活在奉天,不應該是太窮的人家,怎麼會沒吃過報館食堂的飯菜?」
郝運說道:「我們那個時代吃的東西都有化肥,沒香味,哪像這些食材,全是綠色食品!」這番話說出來,所有人都呆住了,面面相覷,不知道郝運說的是什麼意思。郝運這才反應過來,連忙解釋說化肥就是一種肥料,是「化學肥料」的簡稱,催出來的農作物長得很快,但不好吃。
張一美自言自語:「化肥,化學肥料……從沒聽過啊。」
吳主筆說:「這更說明郝先生應該是奉天城裡的大戶人家,人多耗費就多,普通的肥料已經不能滿足需求,所以就有郝先生說的那種化學肥料。不過,什麼叫綠色食品?除了青菜之外,這些雞和魚都不是綠色的啊!」
郝運笑起來:「綠色食品就是不施化肥、只施農家肥的果蔬,和不餵飼料,只喂天然食的肉類!」
大家又是滿臉疑惑。羅飛問道:「化肥我們懂了,這個飼料又是指?」
「飼養家禽和家畜的食料,」郝運解釋,「一般都是指那種化學的,比如裡面加過催肥劑。就拿豬來說吧,正常喂什麼豆餅、泔水、豬草和剩飯剩菜之類的食物,一頭豬從小長到近兩百斤,怎麼也得一年以上吧?」大家都稱差不多。郝運繼續說,「可要是只吃專門的豬飼料,長到兩百斤最多三個月,絕對膘肥體壯!」
張一美說:「怎麼可能?三個月的豬哪裡會長到兩百斤啊?我老家在錦州北鎮,我舅舅家裡養了十幾頭豬,在當地也算富戶,最快也要一年呢!」郝運笑著說所以叫飼料,但那種豬的肉不好吃,沒香味兒,哪有這裡的好吃。
大家互相看了看,吳主筆感歎:「我在報館幾年,以為自己接觸過不少新生事物,可在郝先生面前,覺得就像個剛開始唸書的學生,差得太遠。」郝運連連謙虛。
「希望郝先生能盡量記起自己的身世,」羅飛笑著說,「如果真是巨富之家,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借光啦!」眾人都笑起來。
到了傍晚,張一美和羅飛帶著郝運來到後院,樓上就是員工宿舍,都是給身在外地的同事準備的,郝運分了個單人間,與張一美和羅飛的單人宿舍就隔兩個屋。裡面的擺設雖然簡單些,但很乾淨,書櫃裡有很多書,桌子就在窗邊,居然還有一部老式留聲機。羅飛告訴郝運,早飯和晚飯要自己解決,附近有很多小飯館,如果想請朋友吃飯店,兩條街以外就是小西關,在龍門牌樓有兩家比較高級的飯莊,一家是清真的,另一家是魯菜,味道相當不錯。
張一美笑起來:「我說羅飛,怎麼覺得你好像是在暗示郝運什麼事似的?」羅飛連忙說沒有,郝運大笑:「今天是我第一次在報館上班,到現在也算圓滿成功,而且又得了張大帥的車馬費,沒發薪水就有四十塊銀元,晚上我請客,怎麼樣?」
羅飛舉雙手同意,張一美瞪了他兩眼,臉上卻帶著笑。
當晚,由郝運做東,請了報館內近十名同事到小西門吃飯。大家都是走路去的,快到地方時,郝運看到這裡有個牌樓,由四根正方形雕花石柱組成,中央連有鐵製的關門,門上有四個嵌在圓形灰鐵牌中的大字「陪都重鎮」,門椽上面還有二龍戲珠的圖案,看上去挺威武。街上有後面帶黑布蓬的汽車駛過,但更多的還是兩輪平板車和馬車,上面馱著麻袋等重物。這些拉平板車的人都頭戴尖斗笠,衣著破舊,又黑又瘦,多為四五十歲的中年男人,費力地拉著平板車,走得非常慢。
「他們怎麼都戴一樣的斗笠?」郝運忍不住問。
吳主筆說:「那是腳夫,專門受雇給人家拉車運東西的。」郝運這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