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節

因此,一晃眼,又一天時間過去。
三月十六號,上午八點,支隊會議室。
各種會議,是我國的一大特色,但刑偵支隊的會議,或許是其中乾貨最多的了,其根本目的在於整合以人海戰術收集到的線索,推動案情進展。由於時間寶貴,人命關天,會上幾乎沒有假大空的廢話。
正討論著,忽然有名刑警撞開會議室的門闖進來。
看他氣喘吁吁、焦急無比的模樣,於辰心裡咯登一聲,立馬問道:「發生什麼事了?」
「於……於隊。」刑警錘了錘自己胸口,彷彿這樣能讓自己氣順點兒,隨後說:「落……落花橋地,又……又特麼發現了一堆碎屍塊!」
「什麼?!」於辰虎目瞪的滾圓,立馬甩掉手中的調查報告衝了出去,同時說:「會議暫停!技術隊,繼續檢驗已有物證、調取監控和嫌疑人檔案,其餘人,出警!」
半個鐘後,四輛警車到達現場。此時,已有數不清的群眾圍在警戒線外,人人交頭接耳,指指點點,頗有些人聲鼎沸的味道。
擠開人群,跨過警戒線,於辰看向現場片警,問道:「怎麼回事?咦,怎麼又是你?」
最先趕到的片警,仍舊是前天那個小芮,他苦著臉說:「是啊,又是我。嗯對了,報案人也是我……」
袁友沖微微皺眉,問:「你?」
「對。」小芮苦笑:「這裡發生了命案,所裡要求我加強這一帶的巡邏,我就在附近多晃悠了兩圈,路過這裡的時候,本能的往橋下一瞥,隱約發現下邊好像有個麻袋,我心裡當時就咯登一聲,趕緊衝下來看了一眼……」
「又一具碎屍……」於辰深吸口氣,瞥了成威一眼,說:「老成,立刻做現場痕檢!」
「好!」成威點頭,帶著兩名勘察員開始細緻的觀察。
這一次,沒有了大雨沖刷,現場保存的相對比較完整,再加上橋下、河岸邊為泥地,給他工作帶來不少便利。
不一會兒,他便匯報說:「呵呵,兇手自作聰明,脫了鞋子,因此現場留下的並非立體鞋印,而是襪印,這反而留下了更多的線索。」
袁友沖一揚下巴:「說說看。」
成威掃了一眼筆記本,說:「現場共留下了兩組足跡,其中一組應該是片警小芮穿鞋套所留,回頭再印證對比一下。」
「另一組為襪印,左右足平均長26.5厘米,帶入身高等於82.9加3.7倍平均左右赤足長的線性回歸方程,結合步幅及七倍足長測算身高的方法,兇手身高應該在181厘米左右,誤差正負三厘米。」
「另外,根據兇手去、返兩組足跡高低差、小芮及我們勘察時留下的足跡深度結合編織袋重量及我們的體重進行對比,推測兇手體重在75到80公斤之間。」
「根據步行中心線、足跡踏痕、嗑痕等行走特徵,可判斷兇手支撐足為左足,對方很可能是個左撇子。另外,襪底的縫針、針腳、跳線等紋絡、經緯不清晰,僅能看出襪底大致輪廓,說明這雙襪子磨損相當嚴重,穿的很舊了。」
「足部的其他特徵,我就不一一介紹了,總之,只要鎖定嫌疑人,讓他把鞋子一脫給我看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不是兇手。」
於辰眉頭一皺:「我怎麼覺得,兇手是刻意留下這些特徵的呢?好好的鞋不穿,非要拖鞋在泥地上走,按正常邏輯說不過去啊。」
「不錯,智商有長進,看出問題來了。」袁友沖瞥他一眼,說:「這些回去再討論吧,編織袋檢查過了沒有?」
成威說:「檢查過了,沒有任何發現,連血指印都沒有留下。」
「如果是同一名兇手的話,說明他的拋屍手法在進步。」袁友沖盯著地上的足跡,同時一擺手,說:「小周,做個現場屍檢吧。」
「好。」周倩欣當即戴好手套鞋套,走到編織袋邊,在地面上鋪了一層塑料膜,隨後將編織袋內的屍塊一一取出擺在塑料膜上。
取出頭顱的時候,她忍不住呀了一聲,顯得很是驚駭,引起了袁友沖和於辰的注意。
他倆將目光從襪印上移開,一塊兒走到周倩欣身邊,於辰便問道:「怎麼……嘿喲我去!」
問話的同時,他瞥了一眼腦袋,也被嚇了一跳,而袁友沖則緊鎖著眉,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受害者為女性,她頭髮被剃光,雙眼被剜了,鼻子耳朵也被割去,就連舌頭都……而且,創口都有明顯生活反應,是在活著的時候『受刑』的。」
「人彘!」袁友沖深吸口氣:「兇手把這名受害者做成了人彘,讓她在極端痛苦當中,漸漸失血死去!」
於辰眼皮子不斷跳動:「這兇手踏馬的是個瘋子吧?受害者究竟哪兒得罪他了,竟然,竟然……」
咬牙說了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可見他心中有多麼驚怒。
周倩欣強行壓下心中的負面情緒,仔細昨晚屍表檢查,才說:「與班盈盈一樣,該死者衣物缺失,四肢皆於生前被剁下,胸腹腔內臟全部缺失,但區別在於,受害者被『製造』成了嚴格意義上人彘,也就是人棍。」
「而且,她的腕部、肘部、腳踝部、膝部同樣是在生前被剁下的,也就是說,兇手從四肢遠端到近端,各分別剁了三刀,手段上要比班盈盈殘忍的多,受害者生前遭遇的絕望與痛苦也要更甚。」
「如此殘忍的殺人手法,大概率為仇殺、情殺,單純謀財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於辰拚命克制住自己因憤怒而顫抖的身子,沉聲問道:「能不能確定是否為同一兇手?或者說,是否滿足並案調查的條件?」
「難說。」周倩欣搖搖頭:「雖然是同一拋屍地點,且作案手法類似,但依舊有一定的區別。」
第10章 作案過程
解剖室內,經過一上午的檢查,周倩欣得出結論,死者肢體與軀幹斷口高度吻合,大概率為同一凶器。也就是說,殺害這兩名死者的,很可能是同一兇手,滿足並案調查條件。
此外,通過對採集到的滲出血進行濃縮後檢驗,還發現一重要收穫:受害者體內發現有6-單乙酰嗎啡和葡萄糖醛酸嗎啡,這是海洛因在人體內代謝後的產物,說明死者在遇害前短時間內曾攝入過一定量海洛因鹼。
袁友沖懷疑,這名受害者可能是名癮君子,但周倩欣接下來的發現,卻排除了這一可能:若是較長期濫用海洛因者,體內可檢出一定量的可待因,而受害者體內可待因含量極微,排除長期濫用的可能。
更重要的發現是,周倩欣在受害者右手小臂發現一幾不可查的微小針孔,經解剖發現針孔較深,創管直達肌肉深層。
值得注意的是,班盈盈血液中也發現了6-單乙酰嗎啡的存在,且右臂皮膚同樣有一個針孔,只不過今早開會時還沒來得及匯報,便被拉去了現場。
此外,兩名讀者體內都檢出了少量酒精,勉強達到醉酒標準。
她得出結論,說:「我大概明白兩名受害者為什麼都沒有暴力反抗與搏鬥的痕跡了。」
袁友沖大致也猜得到,但還是一揚下巴:「說說看。」
「兩名受害者死前都飲用過一定量的酒。酒精你們應該都知道,最常見的中樞神經抑制劑之一……」
聽到這裡,於辰忍不住反駁:「搞錯了吧?酒是神經抑制劑?我看很多酒瘋子都非常亢奮啊。」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