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節

「還有,叫痕檢、證鑒上門,搜出他那天所帶的帽子、口罩,這些,也能作為間接證據。」
於辰想了想,說:「這事兒你來吧。」
「咋?」
「我跟派出所同事打個招呼,」於辰說:「這樁案子完了,讓他們繼續審裴真華,幫助各類犯罪嫌疑人銷贓的事兒,就交給他們調查吧。」
「喲,」袁友沖詫異道:「能耐見漲啊,知道給下邊人留口湯喝了?」
「那得看他們自己怎麼想。」於辰聳聳肩:「同樣一件事兒,有的人會理解為咱給留湯喝,而有的人卻會理解成咱們給他們添麻煩,找事做。沒辦法,有的人上進想立功,但也有人就是混吃等死,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也是這個理。」袁友沖點點頭,卻也不以為意:「隨你吧,等把人帶回來的路上,我知會你一聲。」
……
於辰瞥了眼時間,手指忍不住重重的在表面拍了兩下,又看了看前方有些擁堵的路面,有些煩躁。
就在十五分鐘前,袁友沖給他打了個電話,告訴他,焦國旭跑路了,讓他趕緊回支隊,辦好相對應的手續,組織跨地區緝兇工作。
焦國旭玩了出金蟬脫殼,調派去盯梢的刑警,在袁友沖趕到的時候,都還不知道對像已經跑了,又或者說,盯錯人了。
當袁友沖拿著傳喚證上門的時候,他和『目標』可是大眼瞪小眼,兩臉懵逼的對視了好幾秒。
不過,他也並沒有怪罪盯梢的民警——雖然先後有兩批共四名刑警盯著目標,按理絕不該讓對方逃脫。
可天知道,焦國旭竟然謹慎到了這種程度,找來了與他長得有五六分相似的堂弟焦國鋒來頂包呢?
焦國鋒也是個聰明人,懵逼過後,就知道自己堂哥犯事了,便很光棍的交代了一切。
他自稱,昨天晚上九點左右,他正裹著被子玩遊戲,不久就見到焦國旭上線的消息,還有點奇怪,畢竟他已經很長時間沒再登陸過這個遊戲,說早棄坑了。
緊跟著,焦國旭便發來一條消息,問他有沒有空,他便反問焦國旭咋了。
焦國旭說,他的培訓班被勒令停了,這事兒焦國鋒知道,就回了個「嗯,然後呢」,而他便接著發消息說,他看風頭過去了,打算找個時間再開,正好趕期末衝刺,結果卻有競爭對手搶先動手,搶了生源。
他氣不過,找了一批人去搞破壞,不想表哥景陸出事了,人手不夠,鬥不過人家,對方要整他,他打算請個假去外地躲躲,同時拉點關係應付這事兒,問焦國鋒能不能幫他打個掩護。
他的那些破事兒,焦國鋒略知一二,景陸的事情也瞭解些,所以沒起啥疑心,但還是有些遲疑,怕惹上麻煩。
見焦國鋒沒回,他又說,對方明面上也是老師,還得按規矩辦事,不會拿他怎樣,最多壞他名聲,不會動手的,讓焦國鋒打掩護,也只是為了穩住這幫人,給他反擊爭取時間。
同時,焦國旭又許利說,事成後給他一千塊錢辛苦費,而且再三保證絕對他不會被打,如果被打了,一個巴掌或一拳三百,一腳五百。
焦國鋒畢竟不是「內行人」,對於深層的彎彎繞繞並不懂,又有焦國旭的重利誘惑,便答應了,並問具體怎麼個配合法。
他回答說,他這會兒就被人盯著了,唯一的脫身辦法就是「金蟬脫殼」,說自己這會兒正在他小區邊上的沃爾瑪超市,讓他趕緊趕過去,先去廁所裡躲著,他結完賬去廁所和他互換。
等焦國鋒屁顛屁顛的過去,等了一小會兒,焦國旭就來了,在廁所隔間裡和他換了衣服和錢包身份證,又把自己的車鑰匙門鑰匙給他,讓他出門把放在廁所門口的東西提上,回「家」。
由於尚未到給焦國旭施加壓力的時候,盯梢工作還藏在「地下」進行,刑警們不好跟的太近、太刻意,免得被發現,再加上兩人身材接近,樣貌也有幾分像,竟然真被騙了過去。
而上午趕到他家的刑警,更是沒料到,早在十來個小時之前,焦國旭就已經被調換了。
做完筆錄後沒多久,技術隊方面又傳來一條噩耗——今早,疑似焦國旭的嫌疑人以焦國鋒的身份證購買了一張開往薌城的動車票,起點二十五分發車,十點四十五分到達。
查到這一消息的時候,是十二點十七分。
不說與嫌疑人擦肩而過,但,袁友沖和於辰依舊感到十分憋屈。
然後,他就給於辰打了電話……
第36章 真相大白
焦國旭到薌城之後不久,便再無音訊,似是蒸發了一般,兩地刑警花了好大的功夫,都沒找到他人。
他老家並不在薌城,隔著十萬八千里。而且,就警方的調查表明,他在這地兒沒有任何根基——一沒朋友,二沒關係。
很顯然,薌城只是他逃亡路上的一個中轉站罷了。畢竟,薌城的經濟實力不賴,交通條件挺好,但同時也存在大量的山區,雖算不得多好的跳板,但對他而言條件也可以了,有此選擇,並不奇怪。
而新安方面,倒是接連不斷的發現各式各樣的證據。
包括但不限於,他以爺爺身份證開通的電話卡通訊記錄、以九年前帶著外婆謊稱幫她開戶的存折賬戶流水,火車站監控拍的他戴的帽子口罩與裴真華店舖中拍得的一致等。
根據這些,袁友沖和於辰推斷出他並非直接殺人兇手,而是買兇殺人犯,馮康盈和景陸,都是他找人殺的。
這個發現解開了他倆心中的諸多疑點。
比如,為什麼始終搜集不到直接證據;又比如,早在景陸遇害的幾個小時前,例會結束後,他們便已經派出人去盯著焦國旭,他又怎麼在刑警的眼皮子底下殺害景陸。
元旦節這天,於辰親自帶人,拿下了直接兇手——程易——並取得一系列直接、間接證據,比如從他家馬桶下水道中發現的粗麻手套的部分燃燒灰燼,比如賣給回收站的家用大型食品烘乾機及行李箱等。
程易沒頂多久就招供了,承認焦國旭花了十萬,向他買條命,接著又追了十五萬,讓他殺害景陸,及犯罪手法和具體細節——包括殺嬰後侵犯嬰兒的屍體,以及將嬰兒內臟剁碎了一點點衝進下水道。
還交代,贓物是焦國旭去出售的,所得兩人對半分。
根據時間,警方推測,焦國旭和焦國鋒臨時「互換身份」後,便與程易見了面,以現金的心思付了尾款,並拿著程易送來的一大票贓物去銷贓,之後便在車站附近躲了起來,翌日乘動車離開。
焦國旭的動機,程易並不清楚,也懶得管那麼多。
……
五號,焦國旭於司州被捕,扭送回新安,與當天傍晚抵達刑偵支隊。
次日,他因頂不住壓力,招供,並交代了作案動機——都是報復。
殺害馮康盈,沒什麼好說的。其實他更想殺馮林浩,但難度太大,退而求其次,林韻,難度也不小,最後才選中馮康盈。
至於景陸,原因就複雜的多了——分贓不均,並因此導致的長久以來的貌合神離,以及景陸拍胸脯保證能幫焦國旭搞定教育局那邊的事兒,卻收了錢不幹活,最終還是焦國旭自己花大代價解決的,等等。
《刑與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