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節
蔡宏哲講述到最後,說起殺死周博明過程的時候,也非常的輕描淡顯,好像殺死一個人對於他來說,沒什麼了不起的,和殺死一條狗,一隻貓沒什麼區別,在談及女兒蔡曼麗和他和蔡曼麗亂-倫生下的孩子的時候,他沒有表露出一絲一毫的後悔,在最後,他還心心唸唸著周博明的財產還有周博明名下的三處房產,這讓一向不輕易動怒的許琅,在聽到這裡的時候,都死死的攥緊了拳頭,恨不得衝過去給這個畜生來上幾拳,如果可以的話,許琅真的想打開蔡宏哲的腦袋,看看他腦子裡面到底在想些什麼,但是,最後許琅還是強行讓自己冷靜了下來,然後仔細的回想著蔡宏哲的講述和整起案件的調查結果,看看還有沒有哪裡還有疏忽和遺漏。
第89章 艱苦的調查取證、案件結束?
聽完蔡宏哲的講述之後,不管許琅他們如何震驚,如何憤怒,如何仇恨和唾棄這個毫無人性的傢伙,但是,該調查的還需要繼續調查,該搜集的證據還需要繼續搜集,該勘查化驗的還需要繼續勘查化驗,警察的職責是還原事實真相,打擊犯罪的,至於罪犯被依法逮捕之後,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則應該交由法庭審理,依照法律進行處理。
根據蔡宏哲的講述,他和蔡曼麗不是夫妻關係,而是父女關係,想要證明這一點是否是真的,很簡單,就是提取兩個人的dna樣本,進行dna檢驗即可,於是,在對蔡宏哲的審訊結束之後,許琅立即讓人採集了蔡宏哲和蔡曼麗的dna樣本,送到技術科進行比對,同時,也讓寧嫣然向上級申請了搜查令,前往現代城別墅進行搜查,另外也對死者周博明近兩年來的生活軌跡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首先,刑偵二隊傳訊了米蘭酒吧的老闆到公安局進行問話。
根據米蘭酒吧老闆的回憶,他在看到蔡宏哲和死者周博明的照片之後,一眼就認出了兩個人,因為這兩個人經常去光顧他的酒吧,是米蘭酒吧的常客,米蘭酒吧的老闆之所以那麼快能夠認出他們兩個人,主要還是因為周博明每次去酒吧喝酒,消費都不低,周博明擁有數千萬的身家,出手也很大方,給酒吧帶來了巨大的收益。
酒吧老闆講,米蘭酒吧是五年前才開業的,開業的時候,生意並不是十分的理想,大概在三年前,周博明和蔡宏哲在酒吧相遇之後,周博明就經常和蔡宏哲來酒吧喝酒,平時,周博明也會帶上一些生意上的夥伴或者公司的一些員工來酒吧玩,因為周博明的到來,也間接的給酒吧帶來了不少客源,米蘭酒吧的生意這才有了很大的起色,酒吧老闆在講到這裡的時候,對周博明充滿了感激之色,當他在講到蔡宏哲的時候,則有些欲言又止,在警方的追問之下,才得知,蔡宏哲也是在三年前來到酒吧的,那時候的蔡宏哲是一個口若懸河,誇誇其談的人,蔡宏哲的口才很好,對很多東西都懂一些,一開始的時候,無論是酒吧的老闆,還是酒吧的服務員都喜歡和這個男人聊天,但是時間一長,他們就發現,蔡宏哲除了能說會道之外,沒什麼太大的本事,換句話說就是眼高手低,只會紙上談兵的人,所以,時間長了,他們就不怎麼願意搭理這個傢伙了,對於,蔡宏哲為什麼和周博明混到了一起,他們也十分的不解,一個是身家數千萬的有錢人,一個是個一無所有的屌絲,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會成為朋友。
酒吧老闆不知道,許琅多多少少猜的出來一些,周博明是個智商很高,情商卻不在線的人,這種人在創業上很有天賦,但是在和人打交道,處理關係的時候,很不行,這一點在對周博明生前的人際關係還有人生軌跡調查的時候,已經可以確定了,而蔡宏哲無論是情商還是智商都很高的一個人,他知道一個人需要什麼,懂的察言觀色,不然他也不會在第一次看到周博明,在認出周博明手腕上的那塊奢侈品西丹手錶,只是通過一次借火抽煙的機會,就和周博明成為了朋友。
蔡宏哲的口才很好,很會忽悠人,懂的利用人心,山芋利用周博明對他的信任,所以,在周博明打算帶著女友杜可兒出國旅行的時候,才會把很多事情交給蔡宏哲打理,這也從側面說明,周博明真的把蔡宏哲當成了好朋友,知己,十分信任蔡宏哲這個人,只是周博明做夢都沒想到的是,蔡宏哲就是利用了周博明對自己的信任,以達到侵吞周博明財產的目的。
在傳訊完米蘭酒吧老闆之後,刑偵二隊的成員又相繼走訪和傳訊了周博明以前公司的員工和生意合作夥伴,詢問了他們有關死者周博明生前的一些事,還問了一些有關蔡宏哲的事情。
根據他們的講述,周博明是一個很好的人,在商海裡是個很成功的商人,年紀輕輕就創辦了博明公司,雖然公司沒有上市,但是也做的有聲有色,在公司周博明是個很好的領導,體恤下屬,不管是跟公司的中層領導談話,還是跟基層員工聊天,都會和顏悅色,從來沒有在公司大發雷霆,當著眾人的面訓斥某個人,在外面周博明是個很好的朋友,不管是出去玩,還是同學聚會,只要周博明在場,基本上都是他買單,為人十分的大方,只是周博明這個人不擅長和人打交道,在處理人際關係這方面不是很好,似乎他跟誰都聊得來,但是又似乎跟誰都走的不是很近,因為周博明是個非常耿直的人,喜歡實話實說,有一說一,有二說二,從來不會阿諛奉承別人,這也是他當初為什麼在畢業之後,去一家公司上班最後辭職的原因之一了,耿直在某些時候是個很好的習慣,但是在和人打交道的時候,就不太實用了,因為很容易得罪人,畢竟人都比較愛面子嘛,除此之外,也沒什麼太大的瑕疵。
至於蔡宏哲這個人,他們都或多或少的聽到周博明曾經提起過,但是他們很少有人見過這個蔡宏哲,對蔡宏哲不是很瞭解,由此可以看出,蔡宏哲和周博明的相識應該不是簡單的一次偶遇,很有可能是蔡宏哲故意設計的,但是真相如何,隨著周博明的死去,已經無法得知了。
去往遊艇查詢的趙華,在勘查遊艇的時候,在遊艇的很多,都發現了周博明還有蔡宏哲的指紋,還在甲板上的一個地方發現了幾滴乾涸的血跡,趙華把這些東西帶回了公安局,技術科立即進行的化驗和比對,結果顯示,趙華在遊艇甲板上發現的乾涸的血跡確實是死者周博明的,而在遊艇上發現的指紋一部分是周博明的,還有一部分是蔡宏哲的,這就說明,周博明死前曾經到達過遊艇,也是在這裡遭到過襲擊,這和蔡宏哲的供述相符合。
與此同時,警方再次詳細的調查了周博明的出入境記錄,還有通訊記錄,出入境的記錄顯示,在去年九月份,周博明和杜可兒購買了去往m國的飛機票,離開了s市去往了m國,在今年六月份,周博明從m國回來了,周博明去的時候是兩個人,回來的時候卻是一個人,這和蔡宏哲的供述也一致,在對周博明經常使用的手機號的通訊記錄進行調查的時候發現,周博明最後一通電話,是在周博明屍體被發現前的一周前打出去的,撥打的號碼正是蔡宏哲的手機,技術科又通過技術手段,確定了周博明最後撥打手機號的地方是在遊艇附近,由此,徹底的證明了,周博明在死前最後見的人就是蔡宏哲,這也直接的證明了周博明的死跟蔡宏哲有很大的關係。
然而這些證據還不能直接證明周博明到底是不是蔡宏哲殺害的,因為周博明是系溺水身亡的,不是被打擊致死的,於是,警方又對和周博明屍體一起打撈上來的船錨進行了仔細的勘查,在船錨上面發現了大量的指紋,除了有漁民孫宏達父子的指紋,還有一些參與辦案的警察的指紋之外,在上面還發現了蔡宏哲的指紋,有了這個發現之後,可以確定,死者後腦勺處三厘米的傷口確實是蔡宏哲打擊造成的。
警方一邊調查著這些,一邊開始調查死者周博明的財產,在一番調查之後發現,周博明在出國之前,財產良好,就博明公司的財產還有周博明銀行卡的存款,就高達八千多萬,可以說是周博明是個鑽石王老五了,這還不算周博明名下的一些不動產,比如包括現代城別墅在內的三處房產,這些不動產的價值都有數千萬,在周博明出國的這段時間,周博明的三處房產早就被轉移到了蔡宏哲的名下,轉移的理由的是贈送,在轉移的相關文件上有周博明的親筆簽名,經過筆跡專家的鑒定發現,文件上的簽名是蔡宏哲模仿周博明的簽名偽造的,而周博明在回國之後,他的幾張銀行卡內的餘額只有幾萬塊錢,他的所有財產都輸在了賭桌上,還有就是公司破產之後,用在了處理後續事情之上,現在的周博明已經不再是一個有錢人,而是變成了一個窮光蛋。
在對現代城蔡宏哲居住的別墅進行搜查的時候,在別墅裡發現了蔡宏哲偽造的周博明公司的印章,還有大量的轉移財產的有關文件,偽造的周博明的身份證,還有幾張銀行卡,手機卡,電腦等贓物,在對這些贓物進行調查的時候,發現了很多有關蔡宏哲轉移周博明財產的證據。
有了這些調查之後,可以證明,蔡宏哲和蔡曼麗兩個人涉嫌詐騙罪,於是寧嫣然他們就暫時以詐騙罪正式逮捕了兩個人。
接下來,又經過一番詳細的調查之後,可以證明周博明不是意外溺水身亡,而是被蔡宏哲先用船錨打擊死者的後腦勺,致使周博明昏迷,然後,蔡宏哲把船錨綁縛在昏迷的周博明的身上,把周博明推進大海,達到殺人的目的,這一點,在葉雪菲對死者周博明的數次屍檢之後,在屍體身上發現了死者在死前有捆綁過的痕跡可以證明,至於為什麼周博明的屍體被打撈上來的時候,身上沒有綁縛著鐵鏈也可以得到解釋。
周博明在昏迷狀態下被推進大海,海水隨著周博明的呼吸進入了呼吸道,致使原本昏迷的周博明很快清醒過來,當他發現自己在大海裡的時候,他開始了掙扎,因為身體被鐵錨和鏈鎖綁縛,他想要浮出水面首先就要解除鐵鏈,但是,綁縛周博明的鏈鎖是連接著船錨的,船錨很重,再加上海水本身的阻力,周博明想要快速的解開是不可能的,周博明在解除鏈鎖的時候,很快就呼吸不暢,大量的海水進入呼吸道,湧入肺葉,導致周博明最終溺水身亡,而綁縛在周博明身上的鏈鎖隨著周博明在死前的掙扎已經鬆動了,在周博明死後,隨著海水的衝擊加上屍體自身的腐敗膨脹,鏈鎖最終脫落,只剩下船錨還在死者的身上,這也是為什麼周博明在死後一周還沒有浮出水面的原因了。
在弄清楚這些真相之後,蔡宏哲和蔡曼麗兩個人的dna數據比對結果也出來了,結果顯示,兩個人確實不是夫妻關係,是一對親生父女,這個結果既在許琅他們的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而那個剛剛滿歲的小孩,也是這對父女亂l之後的產物。
查清楚這些之後,刑偵二隊的就把蔡宏哲和蔡曼麗移交給了司法機關,再由司法機關提起公訴,進行審理判決。
許琅和寧嫣然他們原本以為查清楚了周博明的真正死亡原因,抓住蔡宏哲和蔡曼麗之後,這起案件就宣佈結束了,畢竟為了查清楚周博明到底是自殺還是被謀殺,就花費了足足一個多月的時間,刑偵二隊的成員都查疲了,都十分的疲憊,現在案子終於查清楚了,也算是給死者周博明有了一個很好的交代,他們也可以送一口氣,給自己放個假了。
畢竟這起案件在調查的時候,反轉是在是太多了,首先,無名男屍的出現,確定屍源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s市人口眾多,人流量非常大,想要在數百萬人口當中找到屍源的真正身份就是一個十分浩大的工程量,如果不是在死者身上發現了那塊西丹手錶,估計這起案子想要偵破就很難了,弄不清楚屍源,就沒辦法確定死者身份,不能確定死者身份,就不能破案。
其次,根據西丹手錶終於查到了死者的身份之後,這起案件原本可以以意外死亡結案,因為根據前期的調查,種種跡象顯示,死者是遭受到了感情和事業的雙重打擊下,一時間想不開自殺的,這在現實生活中很常見,寧嫣然他們並不感到意外,只是還有一些疑點沒有弄清楚,於是,本著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完完全全弄清楚事情真相的原則,案件再次進行調查,結果發現有人在假冒死者,這讓原本看起來十分清晰的案情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最後,在一番詳細而嚴謹的調查之後,終於弄清楚了假冒死者和死者前女友的人的身份之後,也弄清楚了蔡宏哲和蔡曼麗為什麼要假冒死者身份的原因,以及周博明是被謀殺的真相,這件案子到了這裡,也就可以宣佈結束了。
然而就在司法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時候,一個意外的情況出現了。
周博明被謀殺的案件在偵破之後,有關媒體就對這起案件進行了簡單的報道,而殺害周博明的兇手蔡宏哲和蔡曼麗的照片也被公佈了出來,人們在替周博明感到不值的同時,也紛紛譴責這對人面獸心,喪盡天良,毫無人性,沒有倫理道德觀念的父女。
這天下午,刑偵二隊的成員正在辦公區收拾整理周博明案件的相關資料的時候,幾個從l市風塵僕僕趕來的警察,來到了s市公安總局刑偵二隊。
對於他們的到來,不管是刑偵二隊的成員,還是許琅都感到了意外,而他們在見到寧嫣然之後,說出的第一句話,就把許琅他們給弄懵圈了。
「你們查到的那個蔡宏哲不叫蔡宏哲,蔡曼麗也不叫蔡曼麗,蔡宏哲的原名叫宋詠德,蔡曼麗原名叫宋平惠,他們涉嫌參與了一起五年前在l市的巨大詐騙案。」
來自l市的刑警此話一出,許琅他們徹底的傻眼了,也徹底的無語了,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在查無名男屍的時候,好不容易查到了周博明,在後期的調查當中,確定了無名男屍的身份是周博明,原本打算以周博明自殺意外身亡結案的,因為張雷提出的幾個疑點,案件再次進行了調查,調查發現,有兩個周博明和杜可兒,一番調查下來,發現死者就是周博明,而現在還活著的周博明是蔡宏哲假扮的,周博明不是周博明,杜可兒也不是杜可兒,在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調查取證之後,終於查清楚周博明的死因之後,以為案件結束了,這對父女應該受到法律嚴懲了,卻有人告訴許琅他們,蔡宏哲不是蔡宏哲,蔡曼麗也不是蔡曼麗,這有點讓人一時之間接受不了起來。
來自l市的刑警在看到一臉震驚和匪夷所思的許琅他們的表情之後,也十分的不解,於是,大家坐下來相互交流了一番案情之後,這才弄明白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l市的刑警在聽完許琅他們的講述之後,也十分的震驚。
第90章 拐賣、賣y、詐騙、尾聲
比愚昧犯罪更可怕的是職業犯罪!
蔡宏哲和蔡曼麗這對父女,或者說宋詠德和宋平惠這對父女,他們二人不是許琅他們調查所看到的,是s市人,他們是l市的人。
宋詠德今年四十二歲,宋平惠今年也才剛剛二十三歲而已。
宋詠德是l市城市戶口,他家就他一個孩子,這在當時每個家庭平均都有三四個孩子,甚至多的有十幾個孩子的家庭來說,是非常少見的,因為是家裡的獨子,所以宋詠德的父母對他十分的溺愛,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古言道,棍棒之下出孝子,雖然這句話在現代看來不全對,但是也有一定的道理。
一個人的性格來源於父母,孩子未來的成長跟父母的教育是脫不開關係的,如果父母沒有正確的教育孩子,那麼孩子的世界觀,價值觀,人身觀,三觀肯定會出現偏差,從而極容易走上歧途,從古至今,有無數例子很好的證明了這一點,常言道,三歲看老,一個孩子從出生到三歲,這段時間,孩子沒有上學,唯一和孩子在一起的只有父母和親人,孩子小不懂事,他來到這個世界,是需要不同學習的,而孩子在上學之前學習的來源就是父母。
宋詠德是獨子,在父母的寵溺之下,性格十分的乖張,養成了游手好閒,好吃懶做,好高騖遠,不願意吃苦的性格,宋詠德小時候其實是很聰明的,剛上學的那會兒,學什麼東西都很快,很多老師只講過一遍的東西,他都能很快的記下,並且背誦出來,這受到了老師和父母的誇讚,也在受到了同學的佩服。
每個人在成長的時候都有一個叛逆期,也被稱為青春期,一般男孩子青春期的到來都是在十七八歲的時候,而宋詠德青春期則比一般人來的要早,在宋詠德剛上初中那會兒,他就十分的叛逆,學習好是一方面,這受到了老師同學還有父母的誇讚,但是在宋詠德的身上,也有不少惡習,打架鬥毆,欺負比自己年齡小的同學那是家常便飯。
在上初中的時候,那時候人們的生活水平都比較低下,每個人的工資都很低,好的一個人一個月也才幾十塊錢,稍微差一點的一個月也就十幾塊錢,而一些家庭條件不好的,一個月也就幾塊錢而已,宋詠德是城市戶口,家庭條件不錯,而他又是肚子,不像其它人的家庭那般,有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來分擔父母的愛,所以宋詠德從小就不缺少零花錢,在其它孩子穿著縫縫補補,打滿補丁的衣服上學的時候,宋詠德每天穿的都是嶄新乾淨的衣服,別的孩子每頓只能吃著鹹菜和窩窩頭的時候,他卻能吃著帶著葷腥的白米飯,在其它孩子恨不得把一分錢當成幾分錢甚至一毛錢來用的時候,他每個月都有一到兩塊錢的兩塊錢的零花錢。
在那個時候,還不流行攀比,孩子之間還是比較單純的,但是孩子在十幾歲的時候,正是長身體的時候,嘴饞吃不飽那是很正常的事情,而宋詠德卻沒有這些煩惱,看到其它同學吃不飽穿不暖,他非但沒有幫助別人,還趁機在同學之間做起了生意,當然,自己過得好,別人過得不好,誰也不能強行要求他去幫助別人,但是你不幫助就算了,宋詠德還經常在同學面前炫耀和嘲諷別人,這就有點過分了。
宋詠德腦子活絡,是個很聰明的人,他看其它同學吃不飽穿不暖,他就想出了一個斂財的辦法,這個辦法在社會上很常見,那就是,把自己穿剩下,不喜歡,或者穿舊了的衣服,賣的其它同學,還把父母給他準備的零食,還有給她準備的飯菜,也賣給其它同學,價格不是很貴,一件舊衣服,也就一兩塊錢,一頓帶葷腥的飯菜也就幾毛錢而已,其它孩子吃不飽,又嘴饞,想吃了,想穿了怎麼辦?那就只能在他那裡買了,於是,就這樣,在上初中的時候,宋詠德就開始在同學之間做起了生意,甚至到後來,他還在老師之間做起了買賣,比如他用自己在同學之間做生意賺來的錢購買老師需要的墨水紙張之類的東西,再以一個比市場價要高的價格賣給老師,而那個時候老師都很忙,沒時間出去買,有了宋詠德,他們可以省去很多麻煩,雖然宋詠德賣的比外面要貴一點,但是也貴不了多少,老師們也就在宋詠德手裡買了。
後來,宋詠德考上了高中,有了初中的經驗,他在高中就更加的變本加厲了,不但開始在同學之間買賣東西,還非常早熟的談起了戀愛,這在當時是很朝前的事情了,上高中的孩子也都十六七歲了,正處於青春期的時候,也是春心萌動的時候,對異性產生好奇也屬於正常,而宋詠德家庭條件不錯,又很會打扮,而且還很聰明,嘴巴又能說會道的,自然就有無知的少女被他欺騙,如果只是談談戀愛,牽牽小手,偶爾擁抱一下,也不算過分,然而誰都沒有想到的是,在考高前夕,宋詠德居然在學校裡拐騙一個只有十七歲不到的女孩子私奔了,此事一出,在當時的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不但學校在尋找宋詠德二人,雙方的父母也在焦急的尋找二人,但是一番尋找之後,並沒有什麼結果,加上當時交通不便,社會又處於發展階段,而宋詠德和那個女孩子也都是十七八歲的人了,有了生存能力,所以他們在尋找一番無果之後,就漸漸地放棄了。
宋詠德在和那個女孩私奔之後,就去了z市生活,在哪裡,宋詠德利用手裡的錢,在社會上靠著投機取巧也賺了不少錢,自然也就跟那個女孩同居了,人們常說,男人有了錢就變壞,雖然說得很片面,但是也是事實,宋詠德在有了錢之後,不但沒有想著怎麼利用這筆錢去創業投資,相反,他在有了錢之後,就開始揮霍錢財,每天都醉生夢死的,不求上進,只圖享樂,而恰好這個時候,那個女孩懷孕了,生下了一個女孩。
孩子的出生,非但沒有讓宋詠德有任何的牽掛,他反而覺得孩子的出生是個累贅,在女孩懷孕的時候,他就想要把孩子打掉,但是女孩不同意,甚至以死相逼,宋詠德只好同意留下孩子,這個孩子就是宋平惠,宋平惠的出生就意味著人口的增加,也意味著經濟負擔的增加,而宋詠德這個時候,他之前賺取的錢財已經被他揮霍的差不多了,根本沒錢供養宋平惠和那個女孩。
沒錢了怎麼辦?宋詠德不但沒想著怎麼去賺錢,還喪心病狂的讓才生完孩子沒多久的女孩去賣-淫,以女孩的**換取微薄的錢財,用來養活孩子和他,而宋詠德則靠著女孩用出賣**得來的錢財繼續享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