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節

日記本後面還有兩頁紙,紙上面也有文字,字跡還非常的新,應該是前不久虞暮芸寫上去的,許琅沒有著急翻開,他需要緩一緩,抽根煙來緩解一下自己那久久不能平復的心情,另外,許琅還沒有想通幾件事。
第一,靳凱澤是怎麼和那群人販子搭上線的,難道只是因為他在人販子手裡買了一個孩子嗎?應該不可能,人販子販賣嬰兒雖然很賺錢,但是風險也很大,一旦被人抓住,如果沒有警方在場的情況下,他們很有可能會被那些失去孩子的父母給當場打死的,這種案例,在全國都偶有發生,不是一起兩起了,那麼,靳凱澤能夠進入這個團伙裡面,肯定是有人介紹的,許琅分析覺得,這個介紹靳凱澤進入這個犯罪團伙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的那個遠方親戚了,不過,可惜的是,靳凱澤在十七年前意外死亡了,而虞暮芸又不知道這些,唯一可能知道這些的只有他的這個遠方親戚,可是,這兩個人也在幾年前意外死亡了,現在想要知道真相,只有抓住那群犯罪團伙裡面的罪犯,也許,從他們嘴裡可能知道內幕,不過,許琅對此很是擔憂,畢竟,十幾二十年過去了,現在那群人是否還在從事販賣人口的勾當,是否還活著,就很難預料了。
第二,虞暮芸的日記裡提到的『他們』,是否和靳恩霈在日記裡提到的『他們』是同一群人呢?如果說,『他們』到底是誰?其實,關於『他們』的信息,許琅也只是在靳恩霈的日記本上發現的,可是,到目前為止,許琅對『他們』還是一無所知,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什麼人,是男是女,有幾個人,做什麼的,這些許琅通通不知道,這也是許琅頭疼的地方。
第三,威脅虞暮芸的人如果是人販子團伙的人的話,那麼,他們為什麼不乾脆殺死虞暮芸呢,為什麼要監視威脅虞暮芸十幾年呢,這是許琅最想不通的地方,他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或者在殺死虞暮芸之後,在一走了之,華夏那麼大,人口那麼多,只要他們離開了t市,警方想要找到他們談何容易呢?
這三件事,許琅在翻看日記之後,還是沒有弄清楚,搞明白,也許,一切的答案都在最後的日記上面。
許琅在抽完一根煙之後,翻開了後面的日記。
和前面的日記不同,後面的日記上寫滿了字,虞暮芸在日記裡一共提到了三件事。
第一,3月二十二號晚上,安定醫院大火,確實是她放的,但是不是她一個人做的,而是和另外一個人一起做的,這個人,不是別人,正是一直負責照顧她的女護士,於盼,於盼在今年年初的時候就沒有再來醫院上班了,醫院以為她辭職了,毛文石他們在322縱火案發生之後,也在四處尋找於盼,沒想到的是,於盼居然出現在了322縱火案的現場,而且還是主犯之一。
虞暮芸之所以要在安定醫院縱火,主要還是因為當天白天,許琅和寧嫣然來到那家醫院問了她幾個問題之後,虞暮芸通過靳恩霈知道許琅的存在,知道許琅在破案方面很厲害,她擔心自己和丈夫靳凱澤當年做的事情會敗露,所以,她選擇了放火。
虞暮芸縱火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於盼找到了她,告訴她,靳恩霈現在還活著,並沒有死,她可以帶虞暮芸去見靳恩霈,但是,前提則是要從安定醫院消失,而消失最快捷簡單的方式,就是縱火。
虞暮芸自己始終不相信過年的時候,還活蹦亂跳的女兒會被人殺害,她不相信靳恩霈已經死了,所以,當她聽到於盼這麼說之後,就選擇了縱火。
她先是把和自己住在同一個宿舍的兩名病人騙到房間裡,告訴她們說一起玩個遊戲,精神病人的世界其實並不複雜,她們有時候比很多人都要單純,所以,當她們聽到虞暮芸要和她們玩遊戲的時候,一點戒備都沒有,反而還很開心。
她們先是把房間裡的床單被褥等易燃物品都堆積到了窗戶下面,然後,虞暮芸弄來了醫用酒精,在哪裡開始點火,然後她就一個人逃出了房間,把房門反鎖,結果可想而知,兩個女人就那麼活生生的燒死在裡面了。
人都有逃生的本能,動物是如此,比動物還高級的人也不例外,哪怕她們是精神病人,也知道逃跑,所以,她們見房門打不開,就準備從窗戶跳下去,可是,那些熊熊的大火早已經把窗口堵住了,劉芳琴在準備從窗戶跳出去的時候,被大火燒著了衣服,然後,因為她的身上也沾滿了醫用酒精,很快,她就變成了一個火人,隨即,就在窗戶下被燒死了。
而陳流惠則在劉芳琴被火燒著之後,大火也蔓延到了她的身上,求生的本能驅使著她跑向門口,可是,房門早已經被反鎖起來,她根本就出不去,而此時,於盼則在醫院的檔案庫和其它地方放火了,醫院當時就變得混亂起來,加上她們的房間在最裡面,根本沒有人注意到陳流惠的喊叫聲和求救聲,於是,在熊熊大火的包裹下,陳流惠就這樣葬身火海。
虞暮芸在病房裡放火之後,離開了病房,而於盼也在同一時間在其他地方放了一把大火,製造混亂,接著,她們就來到了胡醫生的辦公室門口,虞暮芸利用自己病人的身份敲開了胡醫生的辦公室的門,胡醫生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戒備,而這時,外面又開始騷動起來,虞暮芸和晚一點趕到這裡的於盼,兩個人一起合力殺死了胡醫生,然後,於盼取下了胡醫生電腦裡的硬盤,接著,她們兩個人就趁亂換上護士的制服,從醫院後面逃跑了。
她們是分開逃跑的,虞暮芸在靳恩霈出事沒多久,就來許琅他們現在所在的這裡租了一套房子,其實,虞暮芸早就準備離開安定醫院,準備尋找靳恩霈的下落了,這一點,在日記裡,虞暮芸清清楚楚的記載了。
虞暮芸和於盼在離開醫院之後,於盼就拿著硬盤離開了,而虞暮芸則來到了這間租住的房子。
許琅看到這,深呼出一口氣,震驚t市,震驚h省的322縱火案的緣由居然就是因為虞暮芸想要離開安定醫院,去尋找靳恩霈,就是這麼一個簡簡單單的理由,不但一把火燒燬了整家醫院,還燒死燒傷了近百人,這是多麼無知的人才能做的出來的事情,儘管虞暮芸放火的目的很簡單,可是,就是她的那一把火,讓多少人葬身火海當中呢?
雖然322縱火案的真相,許琅在日記本裡找到了,可是,還有幾件事許琅想不通。
第一,於盼到底是誰?她真的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護士嗎?如果是,她為什麼要這麼做?陪著虞暮芸一起放火?難道是因為長期在安定醫院工作,長期和精神病人打交道,從而受到了影響,心理十分的壓抑,導致她精神失常,從而選擇了報復行為,和r國那個變態一樣,就是為了消除精神病人嗎?
第二,虞暮芸在日記裡說,於盼告訴她,靳恩霈並沒有死,還活著,這些話是真的嗎?靳恩霈的右手手掌,還有她的頭顱,許琅他們早就收到了,葉雪菲對屍體進行了dna比對,dna不可能出現問題,如果說,死去的不是靳恩霈,那她又是誰呢?許琅猜測,於盼這麼說,肯定是欺騙虞暮芸的,可是,她又為什麼要這麼做呢?於盼怎麼知道的那麼多呢?
第三,虞暮芸還在日記裡揭露了一件事,那就是有關安定醫院黑暗面的事情。
這件事,虞暮芸在日記裡沒有詳細說明,但是,在她記錄下322縱火案真相的後面,她寫下了,自己還有一本日記,藏在了靳凱澤的墳墓裡,那本日記是她在今年靳恩霈陪她離開醫院,回去給靳凱澤掃墓的時候,她偷偷藏進去的。
許琅看到這之後,抬起頭,看向站在他身邊的毛文石,問道:「虞暮芸在日記本裡提到了她還有一本日記,你」
不等許琅說完,毛文石就說道:「你說的是那本被她藏在靳凱澤墳墓裡的那本日記吧。」
許琅點點頭。
「我已經派人去取了,應該很快就會帶回來的。」毛文石看著灰濛濛的天空說道。
322縱火案的真相,隨著虞暮芸屍體被發現,日記本被找到,從而被揭露出來,可是,毛文石一點都沒有感到破案的快感,儘管虞暮芸在日記裡詳細的記載了她和於盼是如何商量,如何作案,如何放火,又是如何殺害胡醫生的,最後又是如何逃走的,可是,這些都是她的片面之詞,而且,虞暮芸現在已經死了,322縱火案的真相到底如何,還需要調查,需要證據去證明,不然,僅憑一本沾血的日記是沒辦法向上級,向傷亡的人以及他們的家屬,向社會給出一個完美的交代的。
許琅理解毛文石的心情,他拿出煙盒自己抽了一根,然後把煙盒遞給毛文石,兩個人,抽著煙,站在那裡,一起看向灰濛濛的天空,兩兩無言。
第204章 十七年後的復仇
虞暮芸在日記裡提到的第二件事,就是有關醫院的事情,而第三件事,無論是對調查靳恩霈死亡真相的許琅他們,還是對於調查322縱火案真相的毛文石來說,都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虞暮芸在日記裡提到了十七年前的那起車禍,對於車禍當天的事情,虞暮芸記載的不多,她在日記裡最後提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有關於盼的身份。
當年於田開車載著妻子陸琴軒和於鴻軒,和靳凱澤開的貨車發生了碰撞引發了車禍,靳凱澤和於田當場死亡,這起交通事故在後來的處理上,是於田全責,於田的家屬賠付了虞暮芸家裡一大筆錢,當時,虞暮芸看到了於田的兒子於鴻軒,當時,她也以為於鴻軒是個女孩,不過,後來她才知道於鴻軒其實是個男孩。
雖然十幾年過去了,於鴻軒早已經長大成人了,樣子也發生了改變,可是,虞暮芸在看到於盼的時候,就發現於盼似曾相識,好像在哪裡見到過,只是她一直想不起來,直到她放火燒燬醫院,逃到這裡之後,在門縫裡發現了幾張照片和一封信之後,她這才想起於盼到底是誰。
許琅翻到最後,在日記本的後面夾著幾張照片和一封信,照片上是拍的是一個女孩赤身**的被捆綁浸泡在一個透明的容器裡,容器裡除了女孩之外,還有不知名的液體,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這是第一張照片,許琅在看到照片之後,第一眼就認出了女孩,這個赤身**的女孩不是別人,正是靳恩霈。
接下來還有幾張照片,首先,是一張局部特寫,照片上是一直人的胳膊,看樣子就知道是右胳膊,胳膊十分的纖細和雪白,是女人的胳膊,胳膊從小臂到手腕處結束,在這只右胳膊上沒有手掌,在手腕的地方有一灘鮮紅刺眼的血跡,在手腕的旁邊還放著一直剛剛切下來的手掌,手掌上的血管和紋路清晰可見,許琅甚至通過照片可以想像到,手掌的手指在剛切下來的時候,還在條件反射般的跳動著。
第三張照片,依舊是女孩被泡在容器裡,不過,身體早已經看不清楚了,原本還算透明的液體早已經變成的血紅色,顯然是被鮮血染紅的,女孩的頭微微低垂著,臉色一片慘白,眼神十分的黯淡,如果許琅看到照片上女孩的眼睛裡面反射出了一個光點,他甚至都以為女孩已經死去了。
在這張照片裡,靳恩霈的右手手掌不但沒有了,她左手的手掌也沒有了,許琅還清晰的看到,靳恩霈的兩個腳掌也沒有了,顯然也是被兇手切下來了。
第四張照片,是一張銹跡斑斑的單人鐵架子床,一個毫無血色,渾身**的女孩,沒有了手掌和腳掌,如同一條死魚一般,躺在上面,靳恩霈那原本雪白嫩滑的皮膚上,不但起了褶皺,還有很多密密麻麻,如同鱗片一般大小的傷口。
皮膚有褶皺,這可能是靳恩霈在容器裡被不知名的液體長時間浸泡之後留下的,而那些傷口,一看就知道是被人一刀一刀劃破的。
許琅看到這,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古代的一種刑罰,凌遲,對,沒錯,就是凌遲,雖然許琅暫時還沒有看到靳恩霈的屍體,但是,光看著這些照片,許琅就不寒而慄。
凌遲,沒有在正史當中記載有多少刀,有傳說是一百二十刀,也有人說,是三千三百多刀,也有人說是三千六百,不管究竟是多少刀,都是一種極其殘忍的刑罰,根據一些史料記載,凌遲是在人活著的時候進行的,在犯人沒有受到規定刀數之前,犯人是不能死去的,否則,負責行刑的人是要受到同樣懲罰的。
不說親眼看到,光想像一下,就讓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起來,在活人身上割上上百數千刀,普通人在做飯的時候,被菜刀劃破手指就疼的不得了,更何況是挨了那麼多刀呢,而這張照片上,許琅清晰的看到了這些,從照片上看,靳恩霈的身上,最起碼挨了上百刀,每一刀的傷口都不深,而且還很細小,但是非常的密集,銹跡斑斑的鐵床上,早已經一片污穢不堪了,還沒有凝固的血液,混在血液裡面的鐵銹等等,看的許琅臉色陰沉的可怕,雙眼只冒火。
第五張照片,是靳恩霈的頭顱被切下來的照片,一顆孤零零的頭顱,放在屍體的旁邊,頭髮遮住了死者大部分的面容,但是,依稀可以辨認出來,死者就是靳恩霈,這和許琅他們在s市收到的頭顱包裹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許琅他們收到的包裹裡面,死者頭顱被人精心的處理過而已。
本來,許琅第五張照片是最後一張照片了,沒想到的是,在這五張照片的下面,還有一張兩寸的照片,是一個**歲孩子的半身照,許琅看著這張照片,一開始,還沒有認出孩子是誰,不過,很快,許琅就想到了對方是誰,沒錯,照片上的孩子正是於田的兒子於鴻軒。
許琅想到這裡之後,立即打開了那張放在照片下面的那封信。
那是一張白紙,白紙上寫著一段話,字跡十分的娟秀,看起來是個女人寫的,但是,許琅在仔細看了看之後,發現,雖然字跡看起來很像女人寫的,但是,在每個字的很多地方都帶著男人寫字的特徵,很明顯,寫這封信的應該是個男人才對,至於對方為什麼這麼做,可能是為了誤導警方吧。
「看到照片了吧,那些警察沒有騙你,你的女兒已經死了,是被我殺死的,當年,你丈夫讓我失去了父親,現在,我要讓你失去女兒,當年,你丈夫做的那些缺德事,我都查的一清二楚了,現在,你也是殺人犯了,成為殺人犯的感覺怎麼樣?是不是很爽啊,哈哈」
《終極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