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節
我苦笑著,將手中那張信簽紙展開,那上邊寫著秀婷的幾行字:
男友守則:
1作為我的男友,不許有輕視本大美女的任何言行。
2作為我的男友,不許與你再跟以前的那些破女性朋友眉來眼,做出有傷風化的事情。
3作為我的男友,不許把那些什麼也不穿的陌生噁心的女孩圖片掛在臥室裡(更不許藏小圖片在枕頭底下)。
4作為我的男友,不許讓一些不三不四的所謂的兄弟來家裡喝酒;
5作為我的男友,不許跟我頂嘴,我說一就是一,你不能說二(即使你是對的)。
6作為我的男友,你一定要勤快,衣服你洗,飯你做,地板你擦,總之所有的家務你都包了。注意看仔細了哦,我的這些規定都是一時想起來的,難免有足之處,可能還有許多不周全的地方,比方說,零花錢一定要上交這麼最重要的一條我差點忘了,在這裡特別註明。
還有,還有好多呢。等我想起來了再給寫。你的大美女我本人是個民主的人,有事好商量,比方說今天的地你要是不想擦,明天擦也行,我會同意的,但是有一點,早上的飯不能等到晚上再做,這點我絕對不會同意的。
最後,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條,既然跟我在一起了,一輩子也不許和我分手哦,你想是敢跟我提分手,我,我就掐死你!
暈,一定是許宛欣這女人不知道從網上哪個地方抄襲來的,有這種朋友,雨瀅交的到男友才怪。世上不怕死的人少的要死,特別是男人。恐怕裝野蠻的雨瀅還沒有開始交往,就已經把人給嚇跑了。
掏出手機看了看,才兩點十五。算了,等她冷靜一下,晚上再打個電話去安慰她吧。
就在這時,手機響了起來。
看了看來電顯示,居然是家裡打的。我大為狐疑,自己還真的從來沒有接到過家裡的電話。老爸常年不回家,傭人應該不可能找自己,難道有人到家裡來找我?不對啊,他們不會直接給我打手機啊?
接通後立刻傳出了傭人的聲音。
「少爺,有個客人找您,說是您的莫逆之交!」
什麼?莫逆之交?那人會不會用成語,所謂莫逆之交,是指,沒有牴觸,沒有利益衝突,感情融洽的超級好朋友。縱觀十八年多來人生中這樣的人物,似乎自己根本就沒有過。
剛一回家,就看到客廳裡擺滿了食物,一個三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趾高氣揚的指揮著我家的傭人做這做那,然後舒舒服服的朝嘴裡塞美味。仔細一打量,這男人我還真認識。看到他我就氣不打一處來,大吼道:「靠,你個該死的老男人!還有臉跑到我家裡來。」
楊俊飛撇了撇嘴,滿不在乎的打了個哈欠:「不要說的這麼難聽嘛,我可是不久前才幫過某人一個大忙,這麼快就忘記自己的恩人了?健忘可不是一個好男人應該做的哦。」
他所謂的那個大忙,不過是在《味道》事件中發了封信讓他幫自己調查了一串項鏈的資料而已。《茶聖》事件裡,我和他初次相遇,那傢伙可沒有少給我罪受!
一腳踹過去,原本舒服躺著的楊俊飛敏捷的一躲,我踢了個空,將身前為數不少的碟碟碗碗全都撞到地上,頓時滿地響起了刺耳的交響曲,支離破碎的瓷片四處紛飛。
我冷哼了一聲,在他的對面坐下:「說吧,這次到中國來準備幹什麼勾當?」
「說什麼勾當啊,那麼難聽。」他坐直身體,滿臉興奮的問:「你知不知道魚鳧王的黃金杖?」
我皺了下眉頭:「你是說那根歷代蜀王三權融為一身的黃金權杖?現在應該存放在三星堆博物館裡吧。」
「不錯,這次來的目的,就是為了那根黃金杖。」楊俊飛大笑:「有人僱傭我將它偷出來。」
「膽子不小,你知道那個博物館防盜措施有多精密,廣漢附近駐紮有多少軍隊。那些軍隊都接到過命令,只要三星堆一遭到盜竊,方圓30公里內所有的外出路口全都會在半個小時內被封死,整個廣漢都會戒嚴,完全逃不出去。」我諷刺道。
「看來你知道的還不少。不過你也對博物館的防盜措施評價上只用了精密這個詞,精密可遠遠比不上嚴密。那就足夠我有機可尋了。」
我哼了一聲:「廢話,我知道你厲害。可是偷出黃金杖的確不難,怎麼逃掉才是重點。只有在半個小時內離開廣漢周圍30公里範圍,而且用任何交通工具都會被軍隊搜查到。你怎麼離開?用腿?」
「那不用你管。」他輕鬆的說,彷彿一切都只是小case。
「對啊,我在鬱悶什麼,根本就不的事嘛。你這傢伙也是越來越墮落了,第一次遇到你的時候,你來偷陸羽的屍體。第二次遇到你,結果你還是來干偷雞摸狗的勾當。累不累啊,還是說你根本就是個用世界知名大偵探的名聲掩飾的江洋大盜,不但劫財,還視心情好壞和目標容貌程度順便劫色!」
「切,我可是個有原則的人。第一次偷東西是因為人情,第二次因為興趣。」
...
...
第三百五十六章 神秘僱主
「偷魚鳧王的黃金權杖會讓你感興趣?你當我是白癡啊!」
「不是對物,是對人。。更新好快。」楊俊飛頓了頓:「那個僱主開價三千萬美元。」
「不過才三千萬……」我不屑的重複著,突然呆了,在腦子裡不斷咀嚼這個價錢:「三千萬,還是美元。哼,有趣。」
確實很有趣,雖然黃金杖價值連城,但也只是對考古而言,而且因為它造型的絕無僅有,贓物即使放到黑市上也幾乎不會有人買,何況是高達三千萬美元。他的那個僱主,不是有錢多到用不完喜歡『亂』鋪張『浪』費然後隨地灑錢,便是別有目的。
但是大凡有錢人,都不會太笨,他們雖然會大把大把的『花』錢,但是都會『花』在點子上。那麼,那人究竟有什麼目的呢?
楊俊飛看我陷入了沉思,不禁微微點頭,笑著拿起我老爸珍藏的紅酒滿滿倒了一杯,然後瞇住眼睛享受的搖頭晃腦。
我抬起頭瞪了他一眼:「你的看法?」
「我現在能想到的,你差不多都應該想到了吧。」他伸了個懶腰:「我倆可都是聰明人。」
「你的意思是,黃金杖或許遠遠不是三權一身的權仗,上邊隱藏著某個驚天大秘密,那個秘密,甚至還沒有被人發現過。但是你的僱主卻十分清楚。」
「全中。和聰明人說話就是輕鬆。」楊俊飛吹響口哨:「怎麼樣,開始感覺有趣了吧,有沒有興趣跟我幹一票。」
我揚起頭望向客廳的吊燈:「你的主顧的資料?」
「你太看不起我了,俗話說盜亦有道,我可不會去調查自己的主顧,這可是行規!」他猛地盯住我,滿臉不高興。我又哼了一聲:「你以為我會相信你這句屁話?」楊俊飛一愣,最後有些受打擊的歎了口氣:「我沒有查到,只知道是個香港人。委託是用email『交』流的,ip地址根本跟蹤不到。至今為止也沒見過面,不知道那傢伙是男是『女』。前天我收到了百分之十的委託金,是從歐洲某個小銀行轉過來的。這條線我也沒有任何收穫。」
我望向他:「恐怕你親愛的的委託人已經知道你在查他了。」
楊俊飛用力搖頭:「不可能,你太小看我這人了。對付反追蹤可是我的老本行。如果我自認第二,絕對沒人站第一。」
「雖然不知道你的自信是從哪裡來的。」我微微一笑:「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那傢伙為什麼不用瑞士銀行轉帳?要說安全『性』和隱秘『性』,瑞士銀行都是首選。別告訴我他窮的沒錢在瑞士銀行開戶。
一個隨隨便便就付給你三百萬美元保證金的人肯定不會窮。那麼你說,他幹嘛還要用歐洲的小銀行?看來,那人知道你好奇心旺盛,知道你或許會查他。至於你為什麼會打破慣例和長久的信譽查他,哼,當然是有所發現了。看來你的主人加對手非常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