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三更飯
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一臘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義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陰陽二氣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萬物,謂「七政」,人得陰陽、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氣亦惟七。
各地基本都有「做七」的傳統,但是各地又不一樣,在我們浙西北,頭七、三七、五七和末七是比較重視的。其中又以頭七和末七最為重要,頭七和末七又叫做「大七」,大戶人家是非常重視這兩天的。頭七一般由女兒來做,沒女兒的就由侄女或者外甥女來代替;而最後一個末七則由兒子來主持,做七的時候除了祭司之外,需要宴請出殯當日負責抬棺材的「金剛」為上桌嘉賓,大方點的人家還要給錢給物,以示感謝。
老余家的女兒已經做過頭七了,這個末七主要是這群兒子們做的。
白天查文斌由他一個兒子帶著,先去了墳地,簡陋的一處新堆的墳包上稀稀疏疏的飄著還沒完全被破壞的花圈和紙錢,連塊墓碑都沒用。他相信,過不了三年,這裡就會成為一座長滿野草的棄墳。選址也沒有任何講究,此處原本是老余自家的承包山,也就是隨便找了個地兒就給埋了,旁邊不遠處是他妻子的墳。查文斌算了算,今年老余是沒法遷墳了,他盤算著再過三年,找個好日子把老余跟他妻子合葬咯。
當天晚上是重頭戲,老余身前留下的東西基本都在出殯當天給燒了,唯一那柄篾刀還在二兒子手中,他是拿回去說要砍柴用的。
換做旁人家做七是不會有人來湊熱鬧的,這種事情一般都是被視作晦氣的,因為查文斌在,他有好一陣子都不露面了,所以趕來看熱鬧的人很多。
新建的竹木加工廠是村裡的集體產業,查文斌說要用這個廠子,那建到一半的工廠就立馬停了。整整三張八仙桌拼在一起,上面放置的貢品都快堆成了小山,蔬菜瓜果,雞鴨魚肉樣樣齊全。
人死不瞑目的要麼是有心願沒完成,要麼就是怨恨極神,積怨而死的就會產生戾氣,老余戾氣之重都已經開始作祟。生前再好的人死後也有可能成為冤鬼索命,人本來就有善惡,將惡壓制住了的就是善人;但死後,沒有了主觀意識,怨念會被無限放大,一旦沒有得到及時的超度,再老實的人也會化為厲鬼,所以,無論是做人還是做事,都不可仗勢欺人。
余家的老宅子本來就比較偏僻,工地裡施工用的一盞高瓦數的白熾燈,滅了之後,就剩下供桌前的火盆裡燃燒的紙錢。余家三兄弟今天是下了血本了,買的紙錢都是用扁擔挑回來的,堆在一邊就跟小山似得。桌子正前方是遺相,老余的眼珠子看上去的確是有點大,晚上瞧著有那麼點滲人。
而查文斌呢?弄一個小凳子坐在邊上,他的手中有一把篾刀,正是老餘生前的那一把。腿上有一根破開的小竹子,他這會兒正在削竹篾,這活他是跟老余學的。削好的篾被他分成小條小條的,互相穿插折疊幾下就成了燈籠的骨架子,完事後用白紙沾上漿糊貼在外面,用一根小竹竿挑著,裡面放一蠟燭,這燈籠就做好了。
每個燈籠上都寫著大大的字,一面是「余」字;一面是「奠」字。
那三個兒子帶著自己媳婦一直都跪在地上磕頭燒紙,腿都已經麻了,要不是礙著自己身後站著那幾個凶神惡煞的主,他們早就想遛了。到了三更時刻,查文斌這次慢騰騰的起身道:「女人家的可以站起來了。」
人跪的時間久了,一下子還真站不起,三個兒媳叫苦連天的哎喲著揉著自己的雙膝,查文斌給他們人手一個燈籠說道:「你們仨可以先各自回家,從老大家開始,先把燈籠掛在大門口,剩下的兩個就在門口等。你進屋後,先喊一聲:爸,進來坐會兒喝杯茶。然後,把這柱香點上放在堂屋的神龕上,不准開燈,等香熄滅了再送出門去,然後老二家的媳婦繼續拿燈籠去自己家,按照老大媳婦的做法,最後是老三家。」
二媳婦是屬於那種大嘴巴類型的,她提溜著那燈籠小聲說道:「查道士,你莫要搞那麼嚇人好不好,爹真的會去?」
「去不去,明天早上自己起來看,你們家男人今晚都不會回去了,他們得留在這裡,送出門後,女人們就可以回房休息,不管聽到外面有什麼動靜都別出來。」他掃了一眼那個一臉無所謂的大兒媳說道:「免得遇上什麼髒東西!」
這女人的膽子畢竟還是小,被他這麼一嗆,三個兒媳婦的臉都白了。老三家的那個立刻開始作了,提溜起地上跪著的丈夫衣領子就喝道:「跪在這兒給他燒一晚上紙已經是給他臉了,死了瞪那麼大眼睛嚇唬誰呢!你跟不跟我走?你晚上要真敢在這兒蹲一個晚上,明早就別給我回來了,等著回去收屍吧你!」
老余的小兒子以前是念過點書的,在村辦小學還代過課,自從娶了這門婆娘日夜被慫恿要跟兩個兄弟爭家產。生前,老余最疼愛的就是這個小兒子,不知是他此時還有點良心還是被人圍觀著的情況下被老婆訓面子上掛不住,他站起身來衝到查文斌身邊毫無預兆的就拿起了篾刀往他婆娘的脖子上一架,狠狠的罵道:「再敢頂一句嘴,我現在就讓你躺屍!」
他媳婦兒當時就傻眼了,自從結婚後,這男人就對自己百依百順,平時連個屁都不敢亂放,咋就突然這麼狠了呢。好在超子和卓雄奪下了刀,被嚇傻了的三兒媳也被兩個嫂嫂急忙拉走,混亂中,那女人一口一個「不活了、造反了」的哭喊聲漸行漸遠,想必是照著查文斌的話去辦了。
看熱鬧的人永遠都不閒事兒大,慫恿老三回去收拾他婆娘的有,說他爺們的也有,還有的說他明兒回去就等著罰跪吧。唯獨查文斌,他看到了,老三的話剛才雖然十分凶狠,但是眼神卻是渙散的,沒有光,在他重新下跪燒紙的一瞬間,查文斌看見了一個人影在火盆邊一閃而過,跟著提著燈籠的女人們走了。
三戶人家,每家都事先單獨備了一桌酒菜,七個菜,兩碗倒頭飯,三杯酒,飯上隔著一枚生雞蛋。這桌子飯是有門道的,叫做「三更飯」,也叫「回門飯」。
二七一般都是回魂夜,說這一日死去的鬼魂會被陰差押著回家,主要是帶他回來看看還有什麼心願未了。但是末七這一天,也就是最後一天,據說如果子女足夠孝順,是還可以把鬼魂再喊回來一次的。在這一天的三更時分,子女們打開大門向西連續大喊三聲:"某某回來吧!"然後向靈前痛哭,同時端上事先準備好的酒菜,設奠祭祀,這便叫做"三更夜飯"。
老大家到了之後,大媳婦把燈籠插在自己大門上後便揚長進了屋子,她心想:生前老頭見到自己就跟耗子見到貓一樣,今天就算是我把門開了,你也照樣不敢來我家吃喝。
走到內屋的大門後,這婆娘轉過那肥碩的屁股,朝著西邊用她那破喇叭似的嗓子嗷的一聲喊道:「爹啊!你回來吧!」她這嗓門吼的足夠響,連道場上的人都聽的真真切切,她就是故意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讓人知道她照辦了,為了堵別人的嘴。
老二家的媳婦兒捅了捅還在啜泣的老三家媳婦說道:「弟妹兒,剛我看見那燈籠閃了一下。」
那婆娘立刻停了啜泣,四下張望道:「你可別嚇我!」
的確,她們倆手中的燈籠發出的光是黃色的,而掛在老大家門口那頂燈籠發出的光則是綠油油的,火苗也要小得多,很是黯淡。
此刻,老大家的婆娘正試圖擦著火柴點那柱香,也不知是火柴受潮了還是她緊張,連著擦了三四根都沒點著,她嘀咕了一句:「見鬼了啊……」很快,她的這句話就得到了現世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