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六章 俠客行

    我打開資料袋,裡面有幾張照片,第一張是一個女性死者,看穿著應該在二十歲左右,但這具女屍完全乾癟,身體裡面像是被什麼東西給吸乾了一般,只剩下了一張薄薄的皮囊。
    我一眼就可以看出這具屍體絕非是什麼普通的兇殺案,即便是一般的厲鬼妖邪,也不可能把人給吸的只剩下了一張皮,甚至連骨頭渣都沒有剩下。
    繼續往下翻,下面一張照片則是一首用血寫的成的詩,字體大氣磅礡,一看書寫之人就有著極為深厚的筆力。
    這是一首張獻忠所寫的很出名、但殺氣極重的《七殺詩》:
    天生萬物以養民,民無一善可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忠之人曰可殺!
    不孝之人曰可殺!不仁之人曰可殺!
    不義之人曰可殺!不禮不智不信人,
    大西王曰殺殺殺我生不為逐鹿來,
    都門懶築黃金台,狀元百官都如狗,
    總是刀下觳觫材。傳令麾下四王子,
    破城不須封刀匕。山頭代天樹此碑,
    逆天之人立死跪亦死!
    看到這裡,我倒吸了一口涼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什麼死者遺體的附近要留下這麼一首詩?
    而且這首七殺詩並非真是的張獻忠所寫,而是後來有人想要黑化張獻忠,把七個殺字後加進去的。
    最後一張照片,是一掌模糊的監控錄像截圖,正是死者附近的一個探頭所拍下來的。
    畫面中死者的附近有一個白色的影子站在旁邊,這影子並非像人,而是上半身是人身,但下半身卻像是蜈蚣,那一條條數不清的爪子看的我心裡直發毛。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
    “方正,見過這種妖怪嗎?”張文娟看著我問道。
    “從來沒有。”看來這王市最近又要不太平了,這人身蜈蚣究竟是什麼東西,為什麼會在這個時候突然出現,吸人精血,而且還留下了一首偽張獻忠的《七殺詩》?
    這看起來似乎沒有任何的關聯,一切都太過匪夷所思了。“這也正是我們頭疼的事情,關於死者的照片已經被記者給提前一步發到了網上,一下子就傳遍了整個微博,引起了極打的民眾恐慌!這讓我們頭疼的很,上面下了死命令,三天,只給我們三天時間,如果
    破不了這案子,恐怕我和張隊都的打鋪蓋滾蛋!”對面的刑偵隊李隊長無奈地說道。
    “我知道了,張隊,這事兒你怎麼看?”我把手中的照片放回到了資料袋,還給了張文娟。
    張文娟接過資料袋後,長長地吐出了一口氣道:
    “目前為止,我們所掌握的信息就只有這麼一點兒,所有只能用最笨但是最有效的辦法:那就再在死者附近蹲守,等待那妖怪來!”張文娟說完,轉過頭看向了我,她是在徵求我的意見。
    “好,就這麼辦!”目前我還想不出什麼好辦法來,就只能和張文娟一起去附近守株待兔。
    當天晚上,為了張文娟的安全,我讓她和李隊長一同留在局裡,剛準備出發的時候,我突然接到了胖子的電話。
    “喂,方正,你在哪呢?咱們王市出大事了,你看不看微博,都火了,有人被吸成了人干!”胖子在電話裡咋咋呼呼的對我說道。
    “這事我已經知道了,今天晚上我準備和張隊一同去守株待兔,你在店裡好好看著。”我說著就直接掛斷了電話。
    天黑後,我和張文娟還有另外一個警察坐警車朝白天的命案事發地趕去。
    這剛到案發地,我便看到了路邊停著胖子的車。
    警察剛剛把車停好,這時胖子從車子裡走了下來,穿著西裝領帶不斷朝著我們這邊揮手。
    下車後,我看著胖子問道:
    “我說胖子,你這是去參加葬禮了吧?怎麼穿著一身黑?”
    “我呸!方正你懂不懂上流社會?你看胖爺我現在這西裝、領帶、皮鞋、金手錶一帶,像不像上流社會的貴族?”胖子說著還不忘伸出手整理了一下西服。
    我上下打量了一眼胖子道:
    “還貴族呢,你穿這西服就活脫脫一個上門推銷的,還有這西服的扣子系一個就好了,不用全繫上。對了,你來這裡做什麼?”
    “我這不跟你們一塊兒來蹲守那吸人精血的妖怪嗎?沒有胖爺我出馬,就憑你們這些半瓶子醋,辦不成什麼事。”胖子說著伸出手解開了西服下面的一顆扣子。
    我白了他一眼,也懶得聽他繼續吹牛,直接和張文娟說道:
    “張隊,前面不遠的那條街都是酒吧,晚上很多人都在那邊,咱們就先在附近找地方隱蔽起來?”
    “行,走!”張文娟說著便帶著我們快速朝著前面的酒吧一條街走去。
    在這酒吧一條街的胡同裡,我們四人隱蔽了起來,耐心的等待魚兒上鉤。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們耐著性子等了一個又一個小時,一直到凌晨三點多,什麼發現都沒有。
    胖子早就失去了耐性,坐在了地上玩著手機遊戲,又過了約莫半個多小時,張文娟突然接到了一個電話,當她聽到電話裡面那人說的話後,臉色一下就變了。
    等張文娟掛斷電話後,我馬上問道:
    “張隊,怎麼了?”
    “又有一個人死了,在南廣場,和上一個死者一模一樣,正剩下了一張人皮,同樣是年輕女性,而且……”
    “而且什麼?”胖子從地上站了起來,看著張文娟問道。
    “而且在那具屍體附近也發現了一首血詩,正是李白的《俠客行》!”
    我聽後有些迷茫了,不怕妖怪會殺人,就怕妖怪有文化!
    從什麼時候開始,這妖怪殺人變得這麼有文化了?每殺一個人還必須要留下一首古詩,這到底是什麼路子?
    ……
    等我們四人急匆匆的趕到南廣場案發現場後,穿過警戒線,我看到了警察和法醫正圍在死者的附近,而在死者的腳下,那些用血寫出的字體已經凝固發黑:“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這的的確確是李白的《俠客行》。

《陰陽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