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頻頻夜襲

  看到這位副總態度好轉了一些,我和胡宗仁也才跟著坐下,畢竟事情還是要辦的,錢也是要賺的。見我們坐下以後,副總拿起電話打給了他的司機也就是剛才送我們過來的那位,讓他拿來了一個小凳子放在我們跟前,接著拿來了煙灰缸和兩杯水。胡宗仁等到司機關門離開以後就問那位副總說,老師你怎麼稱呼啊?那位副總說他姓張,所以從那以後我們就稱呼他為張總。胡宗仁對張總說,你們現在到底遇到了什麼事,說來聽聽吧。

  張總說,事情是從差不多大半個月之前開始的,事情的起因是因為我們夜間施工過程中被周圍農村的住戶門投訴了,說我們擾民,疏通了各方面的關係也沒有辦法拿到夜間繼續施工的批文,所以被迫在晚上的時候只留下了巡邏的保安,工人們統統都休息了。胡宗仁說,這夜間施工擾民本來你們就應該叫停啊,這有什麼好奇怪的。張總說,就在大半個月之前的一個晚上,我們工地上抓住了一個小偷,他是白天就混到工地裡來,準備呆到晚上就去偷我們堆放在一起的腳手架鋼管等東西,用來賣錢。我們抓到他的時候,發現他已經身受重傷,人事不省。

  張總說,由於從那個小偷隨身的包裡找到的東西證明他是來偷東西的,加上白天的時候也有工地的工人在我們場內看到過他,雖然是受損方但是我們畢竟沒有私下責罰小偷的權利,加上他受傷非常嚴重,所以我們還是派人先把他送去了醫院急救,再才通知了警察來調查。胡宗仁問,是你們場內的設備垮塌了造成的傷勢嗎?張總說,起初他們也是這麼認為的,因為工地嘛,到處比較雜亂是一定的。有時候堆放了很多東西來不及收拾,難免遇到這樣的問題,但是奇怪的是如果是屬於我們堆放的東西因為鬆動垮下來壓倒人的話,在夜晚的環境下,我們的巡邏人員應該是很容易就能察覺到動靜的。能夠把人傷得這麼嚴重,想不那聲音肯定不會小才對。

  張總接著說,當時找到這個小偷的時候他就已經昏迷了,他躺下的地方是我們正在搭設的電梯井,那外頭的確是堆放了不少廢棄的鋼材鐵板腳手架零件等,但是卻沒有發生散落,地上一點痕跡都沒有,不過卻有很多血跡,牆上也有。除了那一個地方之外,我們卻在別的地方找到了這個小偷作案時會留下的新鮮腳印,但是那附近卻絲毫沒有血跡,這就是說,這個傢伙受傷的地方就在最後躺下的那兒,如果是被什麼東西給砸到了,地上不管怎樣都能找到一些蹤跡,這小偷卻好像是突然之間就倒地了,還流了很多血。

  胡宗仁問張總敢說,你能具體說一下,這個小偷當時的傷情是什麼樣的嗎?張總說,他的手臂上有不少一道一道的傷痕,不知道是被什麼東西給刮到了還是怎麼樣,對應這些傷痕,衣服袖子上也有不同程度的破損,臉上有在水泥灰牆壁上摩擦時候出現的一大片掉皮,臉上也有寫抓痕類似手臂上的那種,送醫院後醫生說導致他重傷失血過多的都不是這些,而是位於脖子上的一個傷痕,但是從那個傷痕來看,卻是一個咬痕。所以當時我們分析,這個小偷說不定還有一個同夥,兩人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發生了爭執廝打了起來,然後其中一個人咬了他的脖子。

  我有些不懂的看了胡宗仁一眼後,問張總說,如果是倆毛賊打架,一人重傷這種事,你為什麼要叫我們來?我們也管不了這樣的事啊。張總伸出手指敲打了幾下桌面後說,這只是我們最初的判斷,因為警方在辦案的過程當中,在現場只找到了一個腳印,就是那個小偷的,除此之外沒別的腳印了,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當時現場又只有他一個人在。而你說一個人再怎麼厲害,總沒辦法自己把自己的脖子給咬一口吧。

  張總接著說,於是這個調查到這個地方為止的時候,基本上就卡住了無法繼續下去,於是警方說要我們單位先負責這個小偷的醫療,盡量等人甦醒以後直接盤問得了,醫生既然說只是失血過多造成的昏迷,暫時不會有生命危險,而警方也說至於醫療所產生的費用則需要我們先進行墊付,等到小偷醒過來以後,明確了這個責任關係,再談論賠償的事。而警方也強調,不管這傢伙是不是個小偷,終究是在我們單位的工地上出事的,所以我們也有一定的責任。張總說,過了幾天後那個小偷就醒過來了,但是有些語無倫次,他好像是被什麼東西給嚇到了,在警方問詢的時候,他雖然承認是自己當天是來我們工地偷東西的,但是卻說當天晚上自己偷了一些材料準備下樓趁保安不注意的時候就翻牆逃出去,卻就在底樓的時候,被一個野獸給攻擊了,身上的那些幾道並列的爪痕就是當時留下的,而自己脖子上的那一口,也是被那個野獸所咬到。

  野獸?這雖然靠近郊區,但是已經是開發了十多年的區域了,因為有機場在附近的關係所以這邊上注定不會有非常高的山和茂密的樹林,哪來的野獸?況且但凡遇到這種野獸攻擊,最有可能的就是野豬,但這附近除了荒地就是新修的小區,怎麼可能有野豬?我向張總表達了我的疑問,張總說,當然不會是野豬,根據那個小偷自己的回憶,當時黑漆漆的他也沒看清楚,就只在黑暗的環境中看到一雙綠幽幽的眼睛,而且從當時自己受傷時會聽到的那些野獸嘶吼聲可以判斷,是一隻狼,或者一隻狗。

  狼自然是不可能的,重慶主城區的範圍內,除了動物園之外,沒別的地方可以見到狼,色狼到是有不少。那麼自然最可能的就是狗了。於是我問張總,那你們工地是不是養狗了?張總說,怪就怪在這個地方,我們工地上根本沒養狗,而能夠把一個成年人傷成這副德行的,想必也是一條大狗,我們工地起初開始建設的時候,就只養過一隻小狗用來拴在進出口的地方用作看門,但是早就沒繼續養了。

  張總說,所以那個小偷的口供其實對案件的偵破絲毫沒有起到作用,反而被大家覺得他是在為了給自己推脫責任而裝瘋賣傻,但是由於人贓並獲,犯罪證據確鑿,但是工地這邊卻說人也受傷了該懲罰的也都懲罰了,就不打算繼續追究了,於是警方只是對這個小偷在出院之後備註了案底,要求他隨時要能夠被警方找到,並且關押了幾天後就不了了之了。

  張總接著說,本來大家都以為這件怪事雖然沒有一個具體的說法,但是過去了就過去了,日子還得照樣過。但是在那之後不久的一天,大約在我和胡宗仁來這個地方之前的一個禮拜,有一個工人在其餘工人第二天早晨上工的時候發現倒在了頭一次發現小偷的位置上,也是昏迷不醒,也是脖子上有傷口,並且嘴唇發烏渾身冒汗,除了傷勢沒有之前那個小偷那麼嚴重之外,受傷的部位幾乎都是一樣的,而從現場遺留下的東西來看,也是因為這個工人半夜潛入樓裡打算進行偷竊,在離開的時候遇到了野獸攻擊。張總強調說,這次我們就能夠非常確切的說是動物攻擊了,因為那個樓道口因為之前打井的關係,留下了不少打樁的小圓坑,為了防止發生跌倒的意外,在我們開始建設樓層的時候就用水泥澆築了,把地面給填平,出事的當天晚上,地面的水泥還沒有干,而我們找到那個受傷工人的時候,發現他是整個人側躺在水泥上,地上還有些雜亂的腳印,就好像在倒下之前出現過明顯的掙扎一樣,而最讓我們得到這個結論的證據則是,現場未乾的水泥地上,有許多凌亂的動物腳印。

  張總說,從腳印的樣子來看,是狗。從大小來推斷的話,這隻狗最起碼都是狼狗的體型。他說完這些我和胡宗仁卻覺得聽上去越來越怪了。張總接著說,由於工地上的人都不承認自己養了狗,況且這種體型的犬隻在這個工友眾多的地方根本就藏不住,一開始大家推測是外頭跑進來的瘋狗,於是還投放了老鼠藥和陷阱,幾天之後陷阱全都合攏了卻沒抓住任何東西,地上角落裡的老鼠藥倒是有用,藥死了不少耗子,但沒人見過狗的蹤跡。

  就在我們來之前的前兩天,這個工地又出了事,是一個負責那棟樓的工人說自己的安全繩還是榔錘什麼的在下工的時候遺忘在某一層了,於是吃完晚飯回想起來以後就打算上樓去拿。之前已經連續兩人在這裡受傷,所以這個工人還是非常小心,在拿了自己的東西下樓回來的時候,他就在樓道口遇到了一個很大的黑影,黑影身體輪廓的邊緣散發著類似黑色煙霧的東西,從樣子上看是一直大狗,但卻有一雙綠幽幽凶狠的眼睛,正在那個黑影撲過來的時候,那個工人就開始大聲叫喊,由於時間並沒有很晚,很多工人都還沒有休息,聽到呼救聲後,就紛紛趕了過去,結果在眾目睽睽之下,他們也看到了這個黑色的巨大的狗。大家起初沒有多想,而是打算一擁而上制服這條惡狗,卻在圍攏過去的時候,這隻狗突然淒厲的咆哮了一聲,然後就好像煙霧散去一般,消失不見了。

  張總又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說,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把你們二位請來的原因。

《怪道胡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