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這個話務員幾乎每天都要接到很多類似我一樣的所謂爆料者,所以她一直在跟我堅持,說新聞需要經過篩選,如果人人都直接想找記者的話,那她們話務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其實我覺得她說得挺對的,但是我這種想要找到當事人的調查的情況,我不能直接跟這個話務員說,這種肯定就算是騷擾了。於是我告訴那個話務員姑娘,我說我是一年多以前你們新聞曾經報道過的那個投河自殺母子的家屬,我的電話改了,需要通知一下冉記者,而且我是真的有重要新聞需要直接跟他說,這是我們很早之前就約定好了的。
話務員妹妹沒有說話,我知道她正在猶豫我這些話到底是真還是假,這個時候的人內心是最容易動搖的,所以我需要給她來個猛的。我用很堅定的語氣告訴她,事情當時發生了以後,冉記者是最早一批到現場的記者,他有我的電話,但是我沒他的。接著我就把剛才從新聞裡看到的那些內容,幾乎原封不動的告訴了這個話務員妹妹,到最後我甚至還強調了一句,你如果不信的話你就自己打電話問問冉記者,看他要不要聯繫我吧。
也許就是因為這句話,我成功的從這個話務員妹妹手裡套取了那位冉姓記者的電話。真希望這件事後來不會給她扣發工資。時間其實已經不早了,這個時候貿然的打電話給一個記者,討論一年多以前的一樁新聞,這樣的情況看起來似乎是有點像是騷擾。不過我相信如果那個冉記者真的秉承新聞工作者的信條的話,那他應該是會幫助我的。不過我感到更幸運的,就是一年多了,他竟然還呆在這個報社,這說明他的工作是認真負責的,由此看來,這個記者相對比較可信。
在心裡組織了一番語言之後,我就按照話務員妹妹提供的號碼給冉記者打了過去。接電話的人聲音略微有些疲態,好像是已經睡下了。我先是問他是不是冉記者,他說是的。我說我是一年多以前你報道過的一個新聞裡的當事人家屬,我現在有些新的調查情況,我需要和另外一個當事人聯繫一下,請問你還能不能回想起當初那個新聞發生的時候,你們是從什麼途徑得知的。
我其實壓根就沒打算從冉記者手裡要到那個男人的照片,他們相互之間基本算是沒有什麼關係,但是既然出了新聞現場,那麼就一定有人打電話通知他,基於那個男人和死掉的那個女人之間是情侶的關係,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是不可能自己打電話讓報社來跟進新聞的。難道是當時路過水邊的一個人?這大江大河裡天天都有人淹死,換成我的話,在河裡看到死屍,第一反應應該是報警才對。而我這輩子報警的次數還挺多,但是大部分情況下我是報假警或者是為了套取警方的內部線索。根據經驗來說的話,110接線員通常會在記錄了報案原因後會告訴你盡快派遣警察前往現場,在此之前希望市民能夠保護現場,也盡量不要引起騷動,這裡的引起騷動,大部分是在說先不要給媒體通風報信之類的。想到這裡的時候,我就立刻聯想到,如果當初真是這個男人因為找不到女人和孩子而報警的話,那麼警方一定留了他的報警電話才對。
冉記者在電話裡有點搞不懂似的問我,你說的是那個新聞呀,我一年跟進的新聞那麼多,我怎麼會記得住。我對冉記者說,你應該還記得,當時你去現場拍了照片,新聞稿也是你寫的,當初找到屍體的地方是在某某地,一大一小兩個人,是母子關係,現場還有個男人是這個女人的男朋友,就是去年情人節那段日子,你還有印象嗎?冉記者並沒有思考很久,就很篤定的告訴我這件事他記得,那麼小的孩子,太可憐了。其實我早就猜到他會這麼說,因為從看他的新聞稿上,措辭比較強烈,代表著他對於這件事也是感到憤憤不平的,只是因為他是一個記者的關係,只有報道的權利,並沒有審判他人的權利。但我也因此而覺得起碼作為記者這個職業來說,這個冉記者還算是比較有正義感的。
我告訴冉記者,我是女方的家屬,當初找到了屍體以後,由於對於責任的劃分一直都還有爭議,所以辦完喪事以後這麼長時間,我們一直都在尋求司法解決的方式。但是現在我們突然沒辦法直接找到那個男的了,所以我想請您告訴我你是怎麼知道這件事的。冉記者說,這件事是我們領導當時直接叫我去的現場,說是警方打來電話說,有兩具屍體被打撈出來了,年年淹死的人那麼多,但是這兩個卻是母子,需要我報道一下,能夠喚起讀者們的同情心之類的。我問冉記者,所以你們的消息渠道其實就是警方對吧?冉記者說是的。我說那好,那打擾您休息了。當我正打算掛上電話的時候,冉記者卻突然對我說,你們家屬這段日子肯定很辛苦,請你們也要節哀。
我想我得說,雖然我並不是家屬,雖然我只是以欺騙的方式套取我想要的信息而已,但是冉記者這番對陌生人的安慰,卻讓我覺得心裡挺溫暖的。於是我又跟他多說了幾句,我問他,當時在現場的時候,你曾經給那個男人拍過照片,你能不能告訴我一下,那個男人當時是一個什麼樣的精神狀態?冉記者回想了一下後告訴我,他是挺崩潰的,看得出好幾天都沒休息好了。而且似乎是很後悔,後悔自己不該在情人節當天和女朋友吵架,但是現在後悔還有什麼用呢,你的悔意究竟還能不能找到你需要懺悔的人呢。冉記者說到這裡的時候竟然歎了口氣說,這種關係的情侶,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感情本身雖然是真摯的,沒什麼不對,但是作為一個男人來說,能負責的時候選擇了逃避,到後來卻變相害死了兩個人,甚至還有一個小孩,他自己的小孩。
我很慶幸我跟冉記者多聊了幾句,從他最後這句話來看,似乎信息量還有點大。因為我冒充的是死者家屬,家屬對於這些事情應當是瞭解的,我如果發問的話就等於是露餡了。於是在謝謝了冉記者的關心之後,我掛上了電話。開始琢磨他的這句話。
此刻如果我要找到那個男人的話其實是很容易的,我只需要明天一早老馮上班以後給他打個電話,讓他幫忙調取一下我目前所在的這個區,精確到某一天的報警電話,再篩查下報警的內容記錄,很快就能夠找到那個男人的電話。因為在警局有人命案子的相關人,是被警方要求三年內隨時要配合調查的,就算是換了號碼,也必須要告訴警方。所以掌握了號碼,怎麼把那個男人約出來,方式大概就有一萬多種了。
不過我分析冉記者的那番話,他說「這種關係的情侶,本身是個錯誤」,那意思好像是在說他們的情侶關係其實不是常態的,於是我推測大概是這對男女某一方是有家庭的。目前看來應該是那個男人有家才對。女人抱著孩子一起死,本來不關孩子什麼事,她大可以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者哪兒都行,完全不必拉著孩子一起送死,冉記者說那個孩子是那個男人的,這才讓我解開了疑惑,女人決定自殺的時候一定是滿懷憤恨,她能夠想到的任何一種讓這個男人痛苦的方式都不會放過,其中肯定就包括了奪走他的孩子。
我在想大概憤怒真的會讓一個人喪失理智,簡單梳理了一下,得到一個基本的關係圖:男人在外邊偷腥,這個女人卻愛上了這個男人,若非如此的話,不會為了他生孩子,為了他去自殺的。兩人有一個孩子,男人大概對女人也是有愛的,不過沒那麼深罷了。
正如冉記者說的那樣,這樣的感情原本是一段畸形的感情,但是我們無論誰都沒有資格去以道德的角度審判別人,即便我自己本身很鄙視這樣的人。看了看時間,我決定還是現在就給老馮打電話,他們當警察的,有時候日夜顛倒,而且老馮一向也沒有睡覺關手機的習慣。打給老馮後,他果然已經準備睡覺了,我把我需要從他那裡得到的幫助簡略的給他說了一下,讓他明天一早就幫我查查,老馮卻說不用了,這就可以馬上查,只要登錄它們自己的內網即可。如果現在查當然是最好,不過查了我今天也幹不了什麼,過了一會兒後老馮發來了信息,信息上有兩個電話號碼,老馮說其中一個是當初報警的時候打的,後來換過,你都打打試試就知道了。給老馮回了謝謝的信息後,我和胡宗仁就站起身來帶著李先生一起走了出去,臨走前我們吹滅了放映廳門口的蠟燭,並且由胡宗仁親自貼上一張符作為封條,以確保這一夜屋裡的兩個鬼魂不會跑出來。
我們告訴李先生,明天一早先去找到那個男人後再過來。胡宗仁安慰他說反正你們也關門這麼長時間了,不差這一天兩天。李先生有些尷尬的笑笑,於是當晚,我們各自回去休息。胡宗仁隔得近,我也懶得在他身上浪費汽油,於是獨自開車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的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我拿起一看,竟然是冉記者給我回撥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