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往警局方向前行,一抬手腕,手上李魁定制的信號探測器已經被我換了下來,現在手腕上戴著的是從劉麗家翻衣服的時候剛好翻出來的一塊電子錶,還是挺卡通的造型,一看就有些年頭了,我當時在那對了下時間,發現這表竟然還能用,正好我現在沒了手機行動起來多少還是需要看時間的東西,拿到這表,突然有種天助我也的感覺,心道下午的行動說不好能很順利。
順利,這個詞我已經好久沒有聽到了,仔細一想,好像從我懂事之後就在沒聽過。
表上的時間顯示的是4點43分。正常警局下班時間應該是5點,也就是說,還有17分鐘,李魁才可能從裡面走出來,而且想到李魁可能並不會整點下班,我已經做好準備等他到6點,也就是說,這期間我得在警察局門口徘徊一個多小時。
在警察局門口蹲點堵警察,這是一件非常考驗反偵察能力的事,而且考慮到現在應該很多警察都在抓我,我要是在他們門口弄得太明顯的話,可能沒等怎麼樣的,又得再次被這些警察追殺。
無奈,我打算假裝自己在幹點兒什麼事,好邊掩飾自己邊監視警察局,而且這監視的地點也不能離門口太遠,不然我會看不清進裡面進進出出的人。
找點兒什麼事做呢?我的目光在周圍這條街道上徘徊,一眼望去,看到就在離警局很近的地方,有那麼一個不算太小的修鞋店。而且我一看門口還擺著個小板凳,我一看這可妥了,就去這店找個修鞋的理由,在門口坐上一個小時,又低調,事業又好。
這麼一想,我轉身就走進了這店裡。
一進鞋店,撲鼻而來就是一股濃濃的鞋油味,店內看起來比店外更顯老舊,用木板搭乘的鞋架,上門滿滿登登擺滿了三層各式各樣的鞋。一個年紀挺大的老頭,穿著一身破舊的衣服,坐在一個玻璃很舊的櫃檯的後面,弓著身子就在那埋頭苦幹,似乎在和他手上那雙開口大皮鞋在坐著生死決鬥,似乎他是太忙了,明明用餘光看見了我,卻也不跟我這個顧客打招呼。
我知道,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老字號點評的老脾氣。來這店的人多了,不用開口也知道這人不是來修鞋的就是來修鞋的,所以與其浪費口舌去問,不如等顧客自己開口去說。
「咳咳。」我咳嗽了一聲強行吸引了這個老鞋匠的注意力。他抬頭看了我一眼,說道:「修鞋?」我本想回一句:「廢話。」但一心思這人畢竟是老者,所以態度多少端正了點兒的對這老鞋匠回了一句:「不是來修鞋,我還能說來。。。」說道這我低頭一看,一下就說不出話來。
此刻我雙腳空空如也,猛的想起我那雙愛鞋,早就和千面人大戰的時候當武器用掉了,那之後也一直沒去找,現在我還哪有身邊鞋啊。
這老頭見我話說了一半就不說了,也感覺我是有哪不對,他直起身來往我腳下一看,我看到這老頭挺粗的眉毛很明顯的向上挑動了一下。
這老鞋匠見我腳上沒鞋,又抬頭仔細的大量了我一番,他的目光,掃過我頭頂的假髮,掃過我身上從那件不合身的中性襯衫,掃過我那雙久經沙場已經破了好幾個洞的褲子,再度掃過我那雙沾滿了泥灰的大腳丫子。
我見他像是大量一頭奇珍異獸也就是堅持奇葩一般反覆看著我,弄得我臉上有些掛不住。一想自己也是,沒穿鞋還在這待著幹嘛,轉身就要想往門外走。
「小伙,你等等,你等等。」我腳掌已經向外邁出,卻被這老鞋匠連聲叫住。我回頭看去,見他從櫃子裡翻吧翻吧翻出一雙灰突突的運動鞋,他這是要幹嘛?賣鞋?還是白送我鞋?
我心思搞不好這老頭是打算將那雙鞋丟過來,向對待要飯的一樣送給我。
沒想到他竟然自己從櫃子裡走了出來,還讓我坐在椅子上,他用手比量比量手裡的鞋,又看了看我的腳,最後騰的一下,他就蹲了下來,也不問問我願不願意,竟然主動抬起我腳就把鞋給穿了上去。
這一下太過於突然,弄得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我剛想說話,只聽這老鞋匠說道:「小伙啊,我看你也不容易,我跟你說,腳是人的根,沒有鞋,根就不穩,你就是有再大的志向,你也走不遠。所以你記住,再窮,再困難,你也不能沒有一雙鞋。」這老鞋匠說完這話,還重重的用手拍了拍我的腳,說得我這個感動這個慚愧。
我本想告訴他,老人家我兜裡有錢,但是一想,這時候突然說這些有些太煞風景,於是對老鞋匠千恩萬謝,帶著慚愧就走出了鞋店。沒走幾步,一想不對,我是來這等李魁的,不能走遠,於是繼續一臉慚愧的走回鞋店,跟老鞋匠說我沒地方去,想借門口小凳子坐一會兒。
老鞋匠也沒說什麼,點點頭算是應許了。
這世上好人真多,等李魁的時候,我抽空看眼這鞋,雖然挺古老的樣子,但是一看牌子竟然是耐克的,而且的確踩著挺舒服的,一時間覺得這老頭才是真正的天使,比什麼帶著金絲眼鏡的天才禽獸強上不是一點兒半點。
再一看表,時間正好過了5點。我感覺瞪大了眼睛就往警察局門口瞅去。
開始的時候,剛下班,從警察局沒出來幾個人。這些人剛一出門,就被我視線掃過。我一看不是,繼續耐心等待,等過了十分鐘,人群逐漸增多,我也開始緊張起來,目光盯著一個又一個的人,生怕將李魁看漏了。
開始的時候,一次出來4、5個人,我可以沒人臉上一個停留5、6秒。可是很快從警察局下班的人在變得越來越多,我漸漸發現我已經從看不過來,最後每人臉上只能停留一二秒而且到底是顧此失彼,很快就徹底亂了套,等我重新站穩陣腳,那一大撥人,我最少溜掉了一半沒看。
蛋疼了。我心裡想到。最大的一批人湧出之後,下班的人開始稀少起來,我有一些拿不準李魁是否就在那堆被我漏掉的人群裡面,這要是被我看漏了,我今天可就白準備了,但是轉念一想,李魁這人技術員,愛加班,說不定此刻還沒下班,而且之後下班的人少,只要他一出來,我準能看到他。
這麼一想,反正自己也無事可做,我就耐著心來繼續等他。等到6點,看不到他,等到6點半,下班的人裡面依然沒有他,我開始有些慌,等到了7點,這傢伙還沒出來,這時候我發現我已經徹底的失去了耐心,腦子裡很亂,各種想法都有,比如我要不要丟下那小孩,自己亡命天涯,又或者是跑去重水大樓,再去那大鬧一場,把那個文質彬彬的李志鵬再胖揍一頓,不,這回不是胖揍了,我想要他的命。
不過這個想法最後還是被自己搖頭否決。我重新加強注意力看這警察局那人來人往的大門。
7點15分了,7點20分了,md都7點21分了,李魁呢?他人呢?他到底還在不在警察局?我甚至都已經開始懷疑,是不是他今天壓根就沒來過這裡。沉不住氣,我已經打算離開,結果最後象徵性的瞅了一眼,卻看到一個男的從警察大門口走了出來,我定睛一看,這不正是李魁嘛,一激動,剛要站起來,冷不防被身後一人重新按在了椅子上,我想壞了,我被警察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