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逛街(2)
出了店門,就在旁邊的移動中心用我的身份證給他開了張卡。
我倆便坐在過道上的休息處,他已經比我研究的更會用這部手機了——剛剛賣手機的那個美妞給他把字體調成了繁體,這會子,我更加發現他的智商豈止是超人,簡直就是超人!好歹我也是個一直沒有停止過學習的研究生,而且生活在現代社會這麼久,我簡直還沒他適應的快。
然後我很快就又發現了一件比領帶還要詭異的事。
「你的號碼?」他已經在捯飭通訊錄了。
「138********」我不情願的報了出來,伸頭一看,只見他在聯繫人一欄輸入姓名是「小妹妹」。
「哎哎!我年紀不小了,是你自己說的,而且在我們這年代,我也算得上剩女了,你別叫我小妹妹,怪寒磣人的。」
「你雖然不小了,但是不是比我要小點嗎?」他並沒有理會我,已經撥了過來。我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你接啊!我試試什麼效果。」他看我不接電話,便催促道。
我只得接通了電話,在心裡暗想,這廝活著的時候肯定是個二世祖,家裡有錢的。要不怎麼這麼會費錢!這才出來半天不到,已經被他折騰掉兩萬多了。租房是現金,身上還剩的一萬還沒用,我們買手機都是刷卡的。
對了!他剛剛存了我的號碼!!對啊,這就是那件我發現的詭異的事,我沒有教他阿拉伯數字,那他為什麼會輸入我的號碼,並且沒有來詢問我?他會這些數字!我正想詢問他這個問題,他就打斷了我。
「對了,男朋友什麼意思?已經有好幾個人說我是你男朋友了。」他掛了電話,把手機揣進了褲子口袋,對我問道。
我面上一紅,別人這麼說的時候,肯定都在心裡罵我,這個普普通通,戴著厚厚酒瓶底的女人,怎麼能釣上這樣優秀帥氣的男朋友?肯定是這樣的,不過她們誤會,我也沒有解釋,就這樣了,反正以後有不再見,但是沒想到這個何勁夫竟然聽到了,還記在心裡,這會子來問我。
我只得細細的跟他解釋了一下,現在的婚姻制度不像他們那個年代,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由年輕男女,自由戀愛,法定結合——當然啦,父母還是在很大程度上做主的,甚至也會出現爹娘棒打鴛鴦的事情,不過總體來說,除了結婚,之前的單身時期,只要瞞住了父母,談戀愛都是由自己做主的。還有很多年輕情侶會在一起同居,其實和結婚也是一樣的,只不過沒有國家承認罷了。
「這樣子,好像很說得通,既然你要跟我住在一起同居,那我就當你男朋友吧,以免被人追根究底。」他淡淡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