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趙金舟實施「剝皮實草」手術的人是一個叫張孟誠的仵作,因為沒有任何實操經驗加之缺乏相關的技術資料,導致此次「剝皮實草」並不算成功,首先是稻草與石灰的比例嚴重失調,過量的石灰令標本表皮脫水嚴重,導致後背、腹部的縫合處開裂、脫線情況嚴重,到最後乾脆連面部都出現了嚴重的開裂,放在公堂之上實在是有礙觀瞻,恰逢此時衙門又傳來消息,說朝廷派來的監察史要親自瞻仰湖北第一「剝皮實草」照顧對像——趙金舟同志的遺容,這可著實愁壞了張孟誠,平心而論,對於趙金舟的「剝皮實草」手術是失敗的,至少也不應該是這個樣子,此時的趙金舟儼然已經面目全非了,甚至說除了有個人的輪廓以外,基本上看不出是個人,萬一要是監察史大人不滿意,自己這飯碗還要不要了?
想到這,這張孟誠乾脆想出了一個愚蠢至極的「貓蓋屎」辦法來解決惱人的「開裂」問題,便是往「屍皮」表面淋水,之後再塗以牛油保濕,希望借此暫時緩解「屍皮」的脫水開裂,先把監察史糊弄過去再說。
「淋水?」聽到這,張國忠隱隱的覺得有些不對勁,茅山術認為,屍身不全乃是導致魂魄怨氣加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古代砍頭斬首,最後肯定是要把罪犯的身首還原再葬,否則就容易鬧出禍患,此乃千百年來劊子手行業不成文的規矩,而這朱元璋一不精陰陽二不通道術,只不過是拍腦門子想出「剝皮」這麼一招,本就容易滋災釀禍,恰巧碰上這個吃涼不管酸的仵作還火上澆油往屍身上淋水,趙金舟慘遭橫禍屍身不全本就怨氣沖天,而水又主陰,以陰化怨,這不是找倒霉麼?
「嗯,當時是沒事,趙金舟的屍首擺在衙門,一擺就是二十年,衙門本就是聚煞之所,以煞鎮怨,故得平安……」晨光道長搖了搖頭,「不過不要忘了,衙門本是資政治事的地方,怎麼可能總把屍體擺在公堂之上呢?」
大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太祖朱元璋駕崩,惠宗朱允炆登基並欽定改元年號為「建文」,一個洪武,一個建文,從年號便不難看出,比起太祖朱元璋「亂世用重典」的一刀切策略,朱允炆的執政方針似乎更偏重於「以德服人」。
果不其然,朱允炆登基後發佈的第一道政令,便是將那些擺在衙門中展覽的「貪官標本」都找地方弄走,原因是其年少時雖曾隨按察使劉影章在民間見過這種源於「剝皮實草」的貪官標本,說實話,實在是太噁心人了,以至於即位後啥都沒干呢便先想著撤掉這些標本,建文麼,顧名思義就是要建立一個斯文的政府、斯文的朝廷,斯文的朝廷怎麼能把這麼噁心的東西到處亂放呢?
在處理趙金舟的「屍皮」時,負責此事的一個推官本是吩咐衙役將其埋回那個「八賊塚」,可是時隔二十多年,加之當初挖「八賊塚」的時候圖省事兒也沒立墳頭,只是立了個木牌子,此時早就尋之不見了,攤上這事的衙役本就嫌晦氣,便就地挖了個坑,隨隨便便把「屍皮」埋在了龍虎崗的外圍,結果當天晚上,埋屍皮的三個衙役連帶負責趕車的車老闆悉數猝死,經仵作驗屍,此四人的死因如出一轍皆為心疼病猝發,按現代的說法就是心肌梗死,一時間街頭巷尾自然是風言風語四起,說是趙金舟冤魂不散惡鬼索命,當時的知府雷鍾禮也曾經請過一幫和尚老道誦經做法,不過說句實話,這種漫無目的的誦經是沒有任何意義的,稍懂道法的人就不難看出,以當時的情形而言,最應當採取的措施應該是盡快找到八墳塚的所在地,挖出趙金舟的屍身去與其屍皮合葬,先行超度後再與之親屬並葬,之後再行超度,以「屍找皮」的順序方可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平息惡鬼的怨氣從而進一步超度做法,但知府雷鍾禮找僧道誦經做法的初衷僅僅是息事寧人穩定民心,至於什麼怨氣不怨氣、惡鬼不惡鬼的,你再能鬧也只不過是在龍虎崗鬧,關我鳥事?
當時也曾有過幾個做法的道士提醒雷鍾禮,光這麼唸經等同於浪費納稅人的錢,想除根治本必須要尋屍超度,但卻被雷鍾禮誤會為這幾個道士想誇大事實多掙錢,還差點因此動刑,其他僧道一見這陣勢,便也只好象徵性的做完了這場毫無意義的法事拿錢走人,以至於錯過了最佳的超度時期,為後世的禍患埋下了伏筆。
光陰似箭,四年的時間轉瞬即逝,建文三年(1402年),朱棣率兵攻入應天府,惠宗皇帝朱允炆失蹤的消息一時間傳遍了大江南北,對於這件事,老百姓聽說歸聽說,感覺上卻是麻木的很,大部分人都認為這和鄉下人家兄弟鬧分家打架沒什麼區別,都是你老朱家的江山,誰當皇帝關我鳥事?一時間除了幾個賢臣貞官曾為朱允炆鳴過幾聲不平,還都被打成現行反革命悉數處置之外,便沒再掀起什麼波瀾。
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任新官換一群。這一年,知府雷鍾禮告病還鄉,新任知府張文庸到任襄陽,有意換掉通判*李光,本來新官上任,提拔親信、收招舊部這些動作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換做旁人,換了也就換了,胳膊畢竟拗不過大腿,但作為李光而言卻決不能被換掉,首先,通判是個肥差,油水足的很,其次,在任多年間,由其是自朱允炆繼位實行寬鬆政策、朝廷反貪力度大幅削減之後,這李光連貪污帶受賄正經撈了不少,受賄的錢也便罷了,但貪污的銀錢早已是冰凍三尺,好幾年的聚沙成塔,這個大窟窿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堵上的,一旦自己被換掉,這天大的虧空瞬間便會大白天下,雖說此時的律法比起洪武年已經寬鬆了不少,但砍兩次腦袋基本上也夠了,屢次向張文庸獻媚未果後,這李光便起了殺心,想趁著張文庸尚未對自己動手之際想辦法將其除掉。
說實在的,對於手無縛雞之力的李光來說,定一個殺人的目標並不難,關鍵在於實施,張文庸可是朝廷命官,想僱傭一般的強盜響馬去行刺吧,風險實在太大,一旦刺客被抓住把自己咬出來可就是誅九族刨祖墳的罪過,想自己動手下個毒吧,這張文庸卻又時時的疏遠自己,壓根就沒有機會,就在這李光一籌莫展的時候,襄陽城忽然出了一起離奇的連環命案,整個案件的前因後果只能以「匪夷所思」四個字來形容,命案的發生,讓原本只能坐以待斃的李光陡然燃起了希望之火。
襄陽城內有一個靠販私鹽起家的暴發戶叫張聰,倒退十年也是個三頓飯兩頓啃玉米棒子的主兒,近幾年手頭有了倆錢,便尋思著遷祖墳修新墓光宗耀祖,張聰的祖上三代都是貧下中農,以前都葬在龍虎崗,結果等墳遷完沒多久,張聰家裡便出了命案。
遷墳之前,這張聰曾納了一房小妾叫曾善兒,與張聰的原配妻子梁氏素來不和,梁氏有個弟弟叫梁鍾寶,是個混混,一天到晚琢磨著報復曾善兒,而就在張聰遷墳之後不久,曾善兒便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屋門口,而就在暴斃的前一天晚上,還曾與張聰行房,這張聰早晨一出門發現小妾死在了門口,嚇得差點尿在當場,經仵作驗屍,曾善兒系死於鎖頸,說白了就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新任知府張文庸是個不信邪的人,壓根就沒往什麼歪門邪道上想,對張聰的家庭關係大略瞭解了一下便斷定是梁氏慫恿其弟殺死了曾善兒,二話不說便將梁氏姐弟押到大堂施以重刑,拷打無果後便暫時打入了大牢,結果剛過了一天,張聰本人也死了,死因與曾善兒大致相仿,這張文庸便又把張聰家的所有家丁傭人一併押到了大堂挨著個的嚴刑拷打,但打到最後也沒打出什麼結果。
就在張聰家的傭人在前堂受審的時候,李光來到了大牢,見到李光,這梁氏可以說就跟見到了救星一樣,說實話,販私鹽放在歷朝歷代都是死罪,張聰之所以能大搖大擺的販賣私鹽長達數年,完全是托了這個李光的福,兩家人之間那些不乾不淨的事兒多了去了,而李光則假借幫梁氏伸冤的名義打聽到了張聰遷祖墳的事。
聽梁氏一說張聰遷墳的事,李光立即聯想到了前幾年三個衙役因為埋趙金舟屍皮而慘死的事,對於街頭巷尾那些鬼鬼神神的傳說,李光向來是將信將疑,但這兩件事未免也太古怪了吧?從大牢出來後,李光又拜訪了負責驗屍的二百五仵作張孟誠,按張孟誠的分析,曾善兒與李光死時頸骨寸斷,力道之大可以說是前所未見,行兇者肯定是功夫了得,至少也得練過「鷹爪功」、「鐵砂掌」之類的功夫,像梁鍾寶這種街頭混混應該不會有這麼大的力氣,聽到這,這李光覺心理便猜的差不多了,縱使張聰有仇家,其小妾曾善兒也不會與那些江湖大俠有什麼瓜葛,之所以能讓人把頸骨掐斷,唯一的解釋便是行兇者被鬼神附體,看來那些在襄陽府傳了幾十年的謠言似乎是真的,趙金舟的冤魂果然沒散……
其實,作為李光而言,但凡還有什麼別的辦法能殺張文庸,便絕對不會打這些鬼鬼神神的主意,但眼下確實已經到了走投無路的地步了,眼看著自己就要下台,一旦新任通判審查以前的公文,自己的死期可就到了,事到如今也只能死馬當活馬醫,把寶壓在這些鬼鬼神神上,倘若真能把鬼神招來天衣無縫的幹掉這個張文庸,再上任新知府再替換手下,這一整套流程走下來至少也得一年,這麼長的時間就算不夠堵窟窿,至少也夠遠走高飛隱姓埋名的。而就在李光因想出辦法而沾沾自喜的時候,問題又來了,要怎麼弄才能讓鬼神去害張文庸呢?難不成去把趙金舟的屍皮挖出來埋到張文庸家院裡,別說自己壓根就不知道趙金舟的標本埋在哪,就算知道,這麼干恐怕先死的人也是自己啊。
說來也巧,就在李光由喜轉憂,硬著頭皮去張聰家附近勘察線索的時候,一個遊方道人的舉動引起了李光的注意,此人先是在張聰家左右轉了半天,見得鐵鎖高懸後便一個勁的與鄰居打聽此戶人家的去向,見此情形,李光趕忙上前施禮,並將張聰遷墳之後的遭遇悉數告訴了這個遊方道人,聽李光說完,老道也是一陣歎氣,說此宅妖氣瀰漫必有惡鬼作祟,本想替其除妖鎮鬼掙點辛苦錢的,沒想到人都被官府拿了。
聽道士這麼一說,李光自然大喜過望,趕忙把老道請到了自己家裡並擺了一桌上等酒菜,藉著酒勁,李光把前幾年由趙金舟的標本所引發的一系列死亡案例全都告訴了老道,並表明了自己此時的處境與自己打算殺張文庸的想法。
一聽要殺人而且還是朝廷命官,這道士也是一陣猶豫,最後這李光一咬牙,乾脆吐血開出了紋銀三千兩的天價酬金,明晃晃的銀票擺在桌子上簡直就是霞光萬道瑞彩千條,要說這個數目在當時而言可絕對是一筆巨款*,新建一個與少林寺同等規模的道觀都夠了,你丫不是老惦記掙辛苦錢麼?我讓你一次性把八輩子的辛苦錢都掙出來,有道是有錢能使鬼推磨,一個遊方道人哪見過三千兩銀子?看在銀票的份上,這老道半推半就的也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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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通判:官職名,在知府之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事項。
明朝時銀子的價值概念:三千兩銀子在明朝價值幾何?網絡上流行的核算方式為以古今的米價為換算標準,明永樂年五兩銀子就可以買到約一噸大米,以現在每噸大米3500塊左右的批發價折算,一兩銀子在明永樂年的價值約為人民幣七百元,三千兩就是210萬人民幣,但事實卻未必如此,古代沒有化肥農藥,沒有聯合收割機更沒有袁隆平這類超級水稻專家去發明高產品種,所以那時的大米應該比現在更具含金量,而且現在的米價是歸國家調控的,並不能完全體現大米的客觀價值,所以說一兩銀子七百塊的「匯率」僅為非常保守的參考對比,其實際價值要遠高於這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