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麥從回憶中醒來,恍然若失許久,才確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陣撕心裂肺的痛。

    打開暈黃的檯燈,看著鏡中自己的臉,二十八歲的臉,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頭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亞鑽戒。

    一點一滴,一分一毫,從墳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遺忘的記憶,挖掘出十八歲芳心破裂後的碎片,這才明白這麼多年來痛苦的源頭,也明白了難以治癒的抑鬱症的病根——還有,那個站在深溝前的夢的緣起。

    也許,曾經發生過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棄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個少年私奔,本可以遠遠逃離學校和父親——可是,身為高三學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這是命運注定的。

    她不敢面對那道深深的傷痕,害怕一想起來就再也無法自拔,更不敢面對自己曾經的怯懦,擔心一想起來就再也無法寬恕自己。

    所以,她選擇了遺忘。

    她不是不能回憶,也不是不願回憶,而是不敢回憶。

    在十年漫長的無意識中,她抹去了記憶中關於秋收的一切,似乎這個身世淒涼的少年,從未來到這個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個夢卻永遠都遺忘不了,就像一個無法刪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啟動。

    這輩子再也走不出這個噩夢了。

    凌晨三點,小麥再也無法入眠,聽著窗外澱山湖的波濤聲,她穿戴整齊,想要出門走一走。

    因為,她有些後悔。為什麼要回憶起來?發生過的這一切,還是徹底遺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樓梯,屏住呼吸打開大門,來到寒冷的月光下,別墅大門正對著湖岸,不時吹來寒冷刺骨的風,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條圍巾,瑟瑟發抖地來到湖邊小徑。

    雖是凌晨,湖邊卻亮著一排路燈,不知是給人用還是給鬼用得。

    小麥一身白色大衣,孤獨得像個幽靈走過。湖水就在腳邊拍打,她渴望這樣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凍心底的記憶,不要再跳出來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燈底下,躺著一雙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斷打到鞋尖上,兩隻鞋差不多都已濕了,再看四周並無半個人影——難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這麼寒冷的水裡游泳不是自殺嗎?

    小麥越想越奇怪,蹲下來仔細看那雙鞋子,若是正品起碼得上萬元。皮鞋尺碼也比普通人大一些,應該是個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風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錢人的——

    她想到了盛讚的爸爸。

    雖然,小麥從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確實是一雙黑皮鞋。

    又一陣寒風帶著潮水撲上來,幾乎打濕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著湖邊跑回別墅,拍打三樓男朋友的房間。

    盛讚打開門,揉著惺忪的雙眼,突然興奮地抱住她說:「你終於來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掙脫,「快去看看你爸爸還在不在」

    「什麼?你什麼意思?」

    「快啊!」

    小麥拖著他來到二樓,敲響他的父母的房門。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開了門,盛讚面色尷尬地問:「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頭喊了一聲,「喂,老盛!」

    房間裡什麼聲音都沒傳來,盛太太打開所有的燈,回頭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見了。」

《謀殺似水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