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篇《發條橙》於一九六二年初版,現在時間已過去很久了,久得足以為世界文學界所忘卻了。然而,它拒絕被忘卻,這主要歸功於斯但利·庫勃裡克的同名電影。我自己非常樂意與它斷絕關係,理由有許多,可惜做不到。我收到過學生的來信,說要寫論文討論它,日本的戲劇界也要求將它改編成能劇1。這部作品似乎可以天長地久,而我看重的其他作品卻在堆灰。對於藝術家,這不是異乎尋常的經歷。拉赫瑪尼諾夫就常常抱怨,他的成名主要靠孩提時寫的升C小調前奏曲,而成熟期的作品卻從不進入節目表。貝多芬創作G調小步舞曲是為了鄙視它,但孩童們卻用它來上鋼琴啟蒙課。我不得不繼續忍受《發條橙》的流傳,這意味著我對這本書擁有某種著作者責任。在美國我對它擁有一種特殊的責任,專此加以說明。
【1從中國引進的一種戲劇。】
還是開門見山吧,《發條橙》在美國從未全文發表過。原書分為三部,各七章。取出計算器一算便知,共計二十一章,而二十一是人類成熟的標記,至少過去曾經是,因為人到二十一歲擁有選舉權,開始承擔成年人的責任,不管二十一具有什麼樣的象徵意義,我起先就是使用這個數字的。像我這種小說作者,都對所謂的算學感興趣,也就是在處理數字的時候,要使之對人類有所意味。章節的數目從來都不是完全任意的。正如作曲家寫譜的時候擁有一個含糊的總體和持續度概念,小說家也擁有長度的概念,它通過作品所分章節的數目表達出來,故二十一章對我很重要。
但對於紐約出版商來說,它們是無關緊要的。他出版的小說只有二十章,執意要砍掉第二十一章。當然,我是可以提抗議的,把書稿拿到其他地方出版,但考慮到他接受此書本身就表現出樂善好施,而紐約、波士頓的其他出版商說不定會將書稿一腳踢出的。我在一九六一年的時候缺錢花,連給我的一丁點預付款也不無小補,如果出版此書的條件就是刪節,那就刪吧。所以,英國的《發條橙》和美國的同名薄書也就相去甚遠了。
更有甚者,世界其他地方是從英國訂購此書的,所以大多數外文版,當然包括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加泰羅尼亞文、俄文、希伯來文、羅馬尼亞文、德文版,都擁有原來的二十一章。斯但利·庫勃裡克拍電影的時候,儘管是在英國拍的,卻取法美國版本;對於其他國家的觀眾來說,似乎故事提前結束了。觀眾倒沒有嚷嚷著要求退票,只是納悶庫勃裡克為什麼把大團圓排除在電影之外,人們便給我寫信,我的後半生確實有大量時間在複印關於創作意圖和意圖落空的聲明,而庫勃裡克和紐約出版商卻在恬不知恥地享受肆意歪曲帶來的回報。當然,人生不如意啊。
第二十一章裡發生了什麼呢?讀者現在有機會一睹真面目了。簡單說,我的惡棍小主人公長大了,遂厭倦了暴力,承認人的能量用於創造勝過用於破壞。無謂的暴力是青春的特權,因為青少年能量充沛,卻沒有從事建設性活動的才能。其精力必須通過砸電話亭、撬火車鐵軌、偷竊並破壞汽車來發洩,當然,摧毀人命是更令人滿意的活動啦。然而,總有一天,暴力要被看做年少氣盛的產物,令人生厭,是愚昧先知者的急智。小說中的小流氓幡然醒悟,人生應該有所為……結婚生子、使世界這甜橙在上帝的手中轉動,甚至有所建樹……比如說作曲。畢竟,莫扎特和門德爾松在十幾歲的納查奇,即青少年時代就創作了不朽的樂曲,而我的所有人物卻在衝殺和抽送中取樂。這位長大的青年頗為羞愧地回頃著自己肆意破壞的過去,他需要有迥然不同的未來。
第二十章裡面並沒有暗示這種意圖變化。孩子的心理狀況被硬性調整,接著再作恢復調整,他還愉快地預見到自由暴力意志的恢復,「我真的痊癒了,」他說,美國的版本就這樣收尾了。電影也是這樣結束的。第二十一章使全書產生了真正虛構小說的品質,小說是建立在人生變遷的原則之上的藝術。除非能夠表明主角或人物有道德改造、智慧增長的可能性,創作小說其實是意義不大的。連垃圾暢銷書都能說明人們在變。如果小說不能表明變化,只是說明人物性格是固定的,僵硬的、不可洗心革面的,那就離開了小說的領域,而步入了寓言或諷喻的範疇了。美國版本或電影版本的《發條橙》是寓言,而英國或世界性版本是小說。
紐約出版商認為,我的第二十一章是見利忘義。它是地地道道的英國方式,知不知道?它溫和乏味,活像主張性本善和自由意志的貝拉基主義,不願意承認人可以成為估惡不俊的典型。他的意思是說,美國人比英國人更堅強,更能夠面對現實。他們很快就在越南面對現實了。我的書屬於肯尼迪主義,接受道德進步的概念;而實際所需要的是一部尼克松主義的書,絲毫不容納樂觀主義。讓我們由著邪惡在字裡行問活躍吧;直到最後一行,都嘲笑著一切傳統的信念,猶大的、基督教的、穆斯林的和搖喊教的,還侈談什麼人能夠改善自己呢。這種書會轟動世界的,果然如此。但我認為,這並不是對人生的公正描繪。
我這樣認為,是由於人在定義中就被賦予了自由意志,可以由此來選擇善惡。只能行善,或者只能行惡的人,就成了發條橙……也就是說,他的外表是有機物,似乎具有可愛的色彩和汁水,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由著上帝、魔鬼或無所不能的國家(它日益取代了前兩者)來擺弄,徹底善與徹底惡一樣沒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惡必須與善共存,以便道德選擇權的行使,人生是由道德實體的尖銳對立所維持的。電視新聞講的全是這些,不幸的是,我們身上原罪深重,反而認為惡很誘人,破壞比創造更加容易,更加壯觀。我們喜歡看宇宙分崩離析的幻象,哪怕嚇得褲子拖地。在無聊的房間裡坐下來創作《莊嚴彌撒曲》、《抑鬱剖析》,就無法上頭條新聞,無法成為電視的插播新聞。不幸的是,我的譏諷小書竟吸引了許多人,因為它就像一筐壞蛋,散發著原罪般的臭氣。
否認寫作此書的意圖是刺激讀者的窺惡癖好,似乎有點自命不凡或盲目樂觀。我自己繼承的原罪是健康的,這在書中體現出來了,我喜歡看別人燒殺姦淫,由於小說家與生俱來的怯懦,他才把自己不敢犯的罪惡假托到虛構人物身上。不過此書也有道德教訓在內,這就是強調道德選擇的根本重要性這一有氣無力的傳統觀念。這個教訓顯得不合時宜,為此我傾向於貶低《發條橙》,這麼充滿說教的作品是不可能富有藝術性的。小說家的任務不是說教,而是要展示。我展示得足夠多了,但新創外語詞的屏障非常礙手礙腳,這又是我怯懦的表現,我使用了帶俄語意味的英語……納查奇語,藉以緩和色情描寫可能引起的露骨反應,它把此書變成了一場語言冒險。人們更喜歡看電影,是因為他們對小說語言望而生畏,這是正常現象。
我想沒有必要提醒讀者,書名的意義是什麼。發條橙本身是不存在的,但老倫敦人用它作比喻。其寓意比較怪異,總是用來形容奇怪的東西。「Heissasqueerasaclockworkorange他像發條橙一樣怪」,就是指他怪異得無以復加。儘管queer一詞在限制性立法出台以前的英語裡有同性戀的涵義,此處主要不是指這個,意大利語譯作AranciaaOrologeria(時鐘橙子),法語譯作OrangeMecanique(機械橙子),所以歐洲大陸人不會理解倫敦土語中可能有的共鳴,還以為這是定時手榴彈,是廉價的椰子手雷。我的原意是,它標誌著把機械論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汁的活的機體上去。
第二十一章的讀者必須自己確定,它是增強了他們或許熟悉的小說的感染力,還是可以截去的肢體,我的本意是讓全書這樣結束,不過我的審美判斷不一定正確,作家很少能正確對待自己的作品,但批評家也是如此。彼拉多任命那穌為猶太人國王的時候說過,「我寫下的東西是改不動的。」
我們可以毀棄已經寫下的東西,但不能推倒重寫。我漠不關心地(英國作家約翰遜博士採取此策略)把寫下的東西留給美國人口中對此在乎的億分之一的人去評判吧,可以吃掉這瓤甜甜的橙子,也可以吐出來嘛。悉聽尊便。
安東尼·伯吉斯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