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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命令劉森,送我出去,又匆匆地走了。
  劉森帶著我,走出了這間密室,經過了一條長長的走廊。那走廊高低不平,叫人在感覺上,像是走在石塊上一樣,然後,才從一扇門中,走了出來。那一扇門,通出來之後,便是曠野了,再回頭看那扇門時,那門由外面看來,和石塊一模一樣,門一關上,絕不知道山壁上有這樣的一道暗門。
  我出來之後,便道:「你立即送我到頓士潑道去!」因為我還急於要弄明白羅勃楊的秘密,所以我仍要連夜到那邊去。
  劉森答應了一聲,我們在曠野中步行了大約十分鐘,便到了一輛汽車的旁邊。那一輛汽車,就是將我從頓士潑道載來此處的那輛。
  我上了車,覺得有劉森在身邊,行動反而不方便,因此便揮了揮手,道:「你去吧,明天上午十時,你到我寓所來見我,如果我不在,你可以等。」
  劉森點了點頭。在那一瞬間,他面上忽現出了一絲憂鬱的神色來,嘴唇掀動,像是想對我講些甚麼,但是隨即又苦笑一下,道:「好。」
  我雖然看出他有些話要對我說而未曾說出來,心中疑惑了一下。
  但這時我因為急於要趕到頓士潑道去,所以並沒有在意,見他已答應了,我便駛著車子,向前疾馳了開去。等到我將車子,停在頓士潑道口上時,我看了看手錶,已是清晨兩時了。
  我下了車,一直來到了六十九號的門口,上了電梯,不到五分鐘,我便站在那所空屋的門前了。我心中轉念著,如果我用百合鑰匙,開門進去,那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但是這幢房子,我已經進去過一次了,那是一間空屋子而已。
  我不是需要再去查空屋了,我是要見到羅勃楊其人!因此,我按動了電鈴。
  電鈴不斷地響著,足足響了七八分鐘之久,還沒有人來應門。是沒有人麼?我可以肯定不是,因為,當我一站在門口之際,便看到門縫處有亮光隱隱地透露出來,可知這幢空屋之中有人,雖然那人未必一定是羅勃楊,但總應該有人來應門的。
  我繼續地按著門鈴,又持續了近五分鐘。門內仍是一點反應也沒有。
  我知道一定有了甚麼蹊蹺,貼耳在門上,仔細地聽了一會,裡面一點聲音也沒有,我的百合鑰匙,輕輕地打開了門鎖,慢慢地推了大門。
  然而,我才推開了五六寸,便聽得門內「砰」地一聲響,傳來了一下重物墮地之聲!
  我絕未曾料到忽然間會有這樣的一下聲響傳出,一時之間,也不禁為之嚇了一大跳,定了定神,向內看去。一看之下,我更是呆了半晌。手推門進去,順手便將門關上。
  屋子內仍是空蕩蕩地,沒有家。
  但是,在一幅牆壁上,卻有著一扇半開著的暗門,從那扇暗門中望過去,裡面是一個大客廳。陳設得十分華貴。那一望之間,已將我的疑團,完全消除了,羅勃楊出現又失蹤,自然都是這一扇暗門在作怪。而那扇暗門,卻是通到頓士潑道七十一號去的。六十九號和七十一號,本來就只是一牆之隔!
  由此可見,羅勃楊這個人身份,一定是十分神秘的了,他住在七十一號,但是他卻同時租下了六十九號,以六十九號作為他的通信地址,但如有甚麼人,像我那樣,想偷入六十九號,偵查他的行蹤的話,其結果卻只能看到一幢空屋!
  我心中的一個舊的疑團消除了。
  但是同時,我卻又產生了一個新的疑團。
  羅勃楊在我一跨進屋子之後,就在我的身邊,他本來是伏在門上的,因為我一推門,他才跌倒在地上,而他跌倒在地上之後,便連動也沒有動過,睜著大而無光的眼睛望著我。
  他不是不想動,而是根本不能動了!他的那種面色神情,任何人一看到就可以知道,這個人已經死了!
  我呆了半晌,不聽得有甚麼特別的動靜,但是我仍不能肯定這兩層房子中。除了我以外,便沒有他人了。所以,我由暗門中向七十一號走去,化了三分鐘的時間,搜索了那三間房間,確定了沒有人之後,我才又回到了羅勃楊的身邊。
  羅勃楊仍然穿著那件睡袍,從他屍體的柔軟度來看,他的死亡,只不過是半小時之內的事情,我很快地便發現了他的死因:在他右手的手腕上,釘著幾枚尖刺,其中有一枚,恰好刺進了他的靜脈。
  那種尖刺,正是我在張小龍的實驗室前,曾經撿到過,交給老蔡,又給人偷去的那種。我又小心地將這幾枚尖刺,拔了下來。羅勃楊當然是在一開門時,便被人以尖刺射死的,所以他的屍體,才會壓在門上。
  接下來,我便想在羅勃楊的身上,和他的房間中發現些甚麼,但是卻一無所獲。
  我不知道害死羅勃楊的人是誰,但是我卻可以肯定,害死羅勃楊的人,和張小龍的失蹤,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
  從傑加、羅勃楊這一條路,追尋張小龍下落的線索,已經斷了,但是我卻並不感到灰心,因為我還有劉森,他可以供給我更多的線索。
  我想就此退出,但是一轉念間,我便改變了主意。我至少要讓殺死羅勃楊的兇手,吃上一驚才行!
  因此,我拖著羅勃楊的屍體,走進了暗門,又將暗門小心合上,一直將羅勃楊拖到了廚房,將他的面部,壓在煤氣灶上面,打開了煤氣,關上了廚房門,這才由大門退了出去,上了車,回到了家中。
  我知道,明天或者後天,當兇手由報上看到羅勃楊死在廚房中,而且是由於煤氣中毒而死,那麼兇手一定會大大地吃上一驚的!
  雖然,這可能對我,沒有甚麼好處,但能夠擾亂一下敵人的心神,總是不錯的。
  我到了家中,已經五點多了,忙了將近一夜,仍然說不上有甚麼收穫來。我專心一意,等著劉森來到之後再說,可是,第二天早上,當我看到早報上的消息之際,我不禁呆了。
  羅勃楊的死訊,還未曾登出來。但是,劉森的死訊,卻已在報上了,劉森的身份「
  行高級職員」,這家「行」,就是那位走私專家的大本營,他是死於「被人狙擊」,「警方正嚴密注視」云云。
  我頹然地放下了早報,又死了一個!
  我想起,如果昨天,我和劉森一起到頓士潑道去的話,那麼劉森可能不會死了,我又想起,如果昨晚,我能及早發現那扇暗門的話,那麼,羅勃楊也可能不會死了!
  羅勃楊和劉森之死,自然不會給我以甚麼負疚,但是,剛有了一點頭緒的事,又墮入五里霧中,陷於一片黑暗的境地之中了!
  我放下報紙,呆了許久,才又拿起了報紙來,細細地讀著那段新聞。
  報上的記載,非常空泛,但是有一點,卻引起了我的懷疑,那便是劉森死亡的地點。
  劉森死在一家著名的大酒店旁邊的一條冷巷之中,死亡的時間,是在和我分手後的半小時,而劉森必曾在和我分手之後,一刻不停,還要以極快的速度,方始能趕到那地方去。由此可知,他到那地方去,一定是有目的的。因為劉森之死,曾有人目擊,兇手在逃,屍體並沒有被移動過。由此,更可知道兇手知道劉森一定會到那地方去的。
  我憑著這一點,想了半晌,忽然跳了起來!那間著名的大酒店——那是國際富豪遊客的憩息之地,我想起了大蘋古對胖子覺度士的評價,覺度士已成富豪,他會不會住在那家酒店中呢?劉森又會不會是趕去會他,而覺度士因為劉森知道得太多,所以才殺他滅口呢?
  我一躍而起,匆匆地洗了臉,喝了一杯牛奶,便衝出門去。
  但是,我剛一出門,一輛跑車,便在我家的門口,停了下來。車中下來了一個穿著織錦棉襖的女郎,正是張小娟。
  張小娟見了我,秀眉一揚,道:「要出門麼?」
  我連忙道:「正是,你可以和我一起去,我們一面走,一面說,本來,我已經很有了一點頭緒,但是如今,卻又斷去了線索,我正在努力想續回斷去的線索!」
《妖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