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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可稱「白布條下的怪物」,以增懸疑)
胡說推了推溫寶裕,溫寶裕又推了推胡說,胡說道:「我有點口吃,不像你那樣靈牙俐齒,還是由你來說的好。」
溫寶裕苦笑,點了點頭,又嚥著口水,搔著頭,咳嗽了幾下,看來是盡量在拖延時間,不敢把事情的經過,痛快說出來。
我看得他這種情況,真是又好氣又好笑,道:「小寶,有一句老話,你聽說過沒有?」
溫寶裕道:「我知道,你一定想說,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
我大聲道:「對了。」
這小子,又長歎了一聲,才道:「車子開到了陳家大屋後面,在屋子門前還停了停,天色黑,我進去拿一隻電筒——」
電簡是在陳家大屋還未曾裝上電燈之前,溫寶裕和胡說探索屋子用的,十分強力,他拿了電筒再上車,胡說這時鎮定了許多,因為這一帶,可以說是他們的「勢力範圍」,不必怕被人發現了。
在略為鎮定了一些之後,他們反倒感到了相當程度的刺激,兩個人互相吹起牛來,胡說道:「哼,想把我們嚇倒,也不是容易的事,她們沒有在屋子裡?」
溫寶裕道:「誰知道,或許正躲在什麼角落看我們,哼,看到我們處變不驚,做事於淨利落,只怕她們心中也不得不佩服。」
兩人互相吹著牛,又想到良辰美景可能正在暗中窺伺,可不能把膽小狼狽的窩襄相落在她們的眼中,所以行動也格外精神。
車子在屋子後面的山坡地停下,他們下了車,自車廂中把那「木乃伊」抬了出來。
在抬出來的時候,「木乃伊」又劇烈地掙扎了一幾下。天色很黑,星月微光之下,白布有一種異樣的慘白色,看起來怪異得很。
兩人把「木乃伊」放到了草地上,溫寶裕自身邊取出了一柄鋒利的小把刀來,打開,就劃開了「木乃伊」頭部的布條,胡說在一旁,用電筒照著。
胡說看溫室格從頭部劃起,忙道:「不好,這樣,會叫他看到我們。」
溫寶裕道:「哪怎麼辦?先從腳解起?」
胡說想了一想:「我看,把裹住他雙手的布條全都割斷就可以了,餘下的布條,他雙手鬆了綁,自己會解開,我們也可以趁機離開。」
溫寶裕心想有理,就用小刀,去割應該是綁著雙臂的部分,他那柄隨身帶來的小刀,用途甚多,諸如挖掘植物標本、解剖隨手捉到的小動物或昆蟲,等等,平時一直保持著十分鋒利的狀態,這時要來割割布條,頗有點大材小用,布條一碰到刀鋒,自然摧枯拉朽也似,紛紛斷裂,溫寶裕隨手把斷布條拉開,胡說一直用電筒照著。
約莫不到十分鐘之後,胡說忽然低呼了一聲,聲音有點變調:「這個人……這個人……。」
溫寶裕還在埋頭苦幹,一時之間,亦未曾覺出有什麼不對,還頗有點責怪胡說大驚小怪,轉過頭來,道:「這人怎麼啦?」
胡說的臉,隱在電筒光芒之後,看起來朦朦朧朧,就有點怪異,再加他的聲音也十分尖銳,聽來更叫人有陰風慘慘之感。他道:「這個人……好像根本沒有手臂。」
胡說這樣一叫,溫寶裕不禁陡然一怔,轉回頭去,看被割開了的布條,下面露出來的情形。一看之下,他也不禁呆住了作聲不得。
他看到的情形,自然全是在電筒光芒照射之下顯示出來的,由於胡說的手把不住在發抖,所以光芒也搖擺不定,令他著到了布條下那個「人」的身體之際,並沒有感到什麼特別,因為他看到的,的確是人的肌膚,他也沒有奇怪何以那個「人」沒有穿衣服,因為在潛意識之中,木乃伊的「衣服」應該就是白布條,白布條之下,就是皮膚,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而這時,經胡說一提醒,溫寶裕再轉回頭來看時,卻覺得大大不對頭了。
他割開的布條已經相當多,露出來的地方也很多,那是在一個人的雙臂的生長的地方。也就是說,現在,應該可以看到那「人」的手臂了。
可是卻看不到手臂,看到的,只是皮膚。皮膚十分白,白得異樣,甚至有點膩的感覺,看來十分像是女性的皮膚,可是又不像,總之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怪異,露出來的皮膚,像是微微顫動,還有一部分,應該是胸口部位,正在起伏著,像是在呼吸——正是這個動作,吸引了胡說的注意,感到這個木乃伊是活了的。
眼前所看到的是如此怪異,溫寶裕在一怔之下,恐懼感還來曾展佈全身之際,竟然還大起膽子,伸手向那白膩的皮膚上,去捺了一下。
他手指所捺下去處,十分柔軟,柔軟得出乎意料之外,總之,決不曾有什麼人的皮肉,曾這樣柔軟就是,所以,在他的手指所捺處,立時出現了一個凹痕。但是那白膩的皮肉,卻又十分富於彈性,被捺出來的凹痕,一下子就恢得了原狀,而且還出現了上個小小的紅印。
溫寶裕這時才知道害怕,怪叫了一聲,站起身來,卻又站不穩,在後跌之際,撞在胡說的身上,兩人在草叢中,滾作了一團,掙扎了一會,才站起身來,胡說急問道:「那……那是什麼?」
溫寶裕道:「不……不知道」
胡說一面揀拾起電筒來,一面道:「像話嗎?你離得近,又摸過,是什麼都不知道。」
溫寶裕又驚又急:「真不知道,你也不是離得遠,也可以去看去摸。」
胡說手中拿著電筒,可是連射向那「木乃伊」也有點不敢,他道:「至少……看起來像什麼?」
溫寶裕聲音乾澀:「像是……一大堆肉一大堆活的肉……」
胡說起了一陣想嘔吐的感覺,埋怨著:「你不能用好聽一點的形容詞。」
溫寶裕歎著氣:「你去看看,看可有什麼優美的一形容詞可以形容那一堆……活的肉。」
胡說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鼓足了勇氣,把電筒光芒,射向目標——那時,他們離目標,約有三公尺左右的距離,電筒光一射上去,目標對強烈的光線有反應,在光照之下,又扭動起來。
這一扭動,令得斷裂的布條,又散開來不少。那……東西(不能稱之為「木乃伊」了,也不能稱之為人,只好稱之為「那東西」)沒有翻身的能力,看來只有扭動的能力,當布條散落多時,可以看到它的部分自然也更加多了(由於稱這為「那東西」,所以代名詞方面,也只好用了「它」。本來,那東西會扭動,自然是活的,有生命的,那至少該用「他」字。可是,又實在不知道那東西是什麼東西,所以還是用了「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