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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在離開約翰尼斯堡之後,的確到了肯雅,只不過他一下機,就擺脫了監視他的人,然後,他偷上了一艘開往角城的貨船,在悶熱的貨艙中過了四天,當他再偷出那艘貨船之時,他頭髮凌亂,神情疲倦,雙目無神,鬍子很長,已經十足是一個落魄和混跡天涯的水手了。
年輕人就住在一間這樣低級酒吧上的一間低級酒店之中,當他打發了三個想來自薦的妓女之後,開始化裝,在天還沒有十分亮之時,他就離開了那酒店。
那種酒店也是最安全的,出入的人,完全沒人過問,只要進門的時候,交出當天的房租就行了。
年輕人在離開酒店之前,經過精妙的化裝,使他看來更像是一個水手,他在角城的碼頭上,走了一個小時,來考驗他自己的化裝。
要是在那一小時之中,有人向他額外地多望一眼的話,那麼他一定會考慮更換化裝的,但是完全沒有,他普通得沒有人肯多望他一眼。
年輕人在將近中午時分,離開了角城,他採用了最廉價的旅行方法,乘搭貨車,三等火車,有時候在一起,有時侯和貨物作伴侶。
兩天之後,他又來到了約翰尼斯堡,他離開了足足一個星期。在這一個星期之中,他所做到的只是一點:當他再進入約翰尼斯堡時,可以肯定的是,弗烈警官絕對不知道他已經來了。
不過他還須要克服一點:他的到達,連印度老虎都不能知道。
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他一定要先去檢視那批黃金,而印度老虎的得力手下,一定在守護著那批黃金。
印度老虎給他的那公事包中,有著詳細的指示,他知道黃金是藏在市內一幢大廈的地窖中。
他早已詳細地研究了那幢大廈所在的地址,所以他有辦法,不讓印度老虎知道他的到達。
他住在黑人區的下級旅店中,一連兩天,忙著購買或者偷竊他需要的東西,例如一具強力風鎬,就是偷來的。
另外一樣,他根本不能買得到,只好偷到手的東西,是一份那幢存放金子的大廈附近的地下下水道系統圖,那花了他不少時間,在工務局的檔案室中,進出了兩次,才算弄到手。
第三天開始,他就一直在下水道中,與污水為伴,他弄了一條直徑三十公分的地道,僅僅可供一個人爬過去,直達那幢大廈的地窖。由於地窖的水泥牆十分厚,最後的一,他需要使用炸藥,然後,他進入了那個地窖,這已經是又一個星期天後的事了。
當他進入了那個藏金的地窖之後,他實在忍不住想笑起來,地窖很大,五萬公斤的黃金,或者說,兩百八十二隻黃金鑄成的足球,並沒有佔據多少空間。
他在一隻金足球上,坐了下來,腳踢著另一隻足球,那只「足球」只是微移動了一下。
他才一見那麼多黃金鑄成的足球之際,心中只想笑,笑印度老虎的愚蠢,但當他坐下之後,笑不出來了,這批黃金,他能用什麼方法運出去?
他甚至無法改變這些黃金現有的形狀,因為這麼多黃金一離開這裡,弗烈警官立即就可以知道的,他不待有任何行動,就會琅當入獄了。
地窖中極度黑暗,年輕人仍然坐在金足球之上,燃著了一支香煙,地窖中也很靜,他可以聽到地道外面,下水道中,污水流過的聲響。
在打通那條地道之際,他已經有過計劃,所以他那條地這是斜的,斜向上。而且,地道也可以供金球滾過去,他也帶備了小型起重機,可以將金球吊起來,從地道中滑到下水道去。
當然,他也查過這一系統的下水道最近的出海口,下水道中,污水的流動,可以減輕黃金的重量,他考慮過,將兩百八十二顆金球,運到下水道的出口,以他一個人的力量,日夜不停地工作,至少也要五天。
他再吸了一口煙,然後怎麼辦呢?那絕不是他一個人的力量,所能夠負擔得了的。
他吸了一口氣,他的叔叔,在約翰尼斯堡的,他的叔叔,應該能幫他解決再下去的困難。
他又爬出了地窖,離開了地下水道,回到低級酒店,打了一個電話,半小時之後,在路邊,他和他的叔叔見面,年輕人先將這些日子來的經過,講了一遍,他的叔叔咬著煙斗,用心聽著,在年輕人講述的過程之中,他一點也沒有表示他的意見。
年輕人講完,他的叔叔仍然不出聲,年輕人道:「我要一艘貨船,和靠得住的水手。」
年輕人的叔叔,敲了敲煙斗,將煙斗裡的煙灰敲了出來,又吹通煙斗的管子,道:「貨船?我看你弄錯了!」
年輕人瞪大了眼睛,道:「我已經計算過了,我將這些金球,全由下水道,一直推到水道的出口處,是在海邊,如果有一艘船的話,我可以將這些金製的足球,用起重機吊起來。」
年輕人的叔叔在煙斗中塞上煙絲,慢條斯理地道:「你想過沒有,用起重機將金球吊起來,難道不會有人看到,看到的人又不會紀疑?」
年輕人怔了一征,可是他隨即笑了起來,道:「叔叔,你別忘了,那些球,外面上看來,完全和足球一樣,人家就算看到了也不會起疑的。」
年輕人的叔叔望著年輕人,年輕人知道他叔叔這樣望著他,一定是他的想法,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了,可是一時之間,他卻又想不出來。
他叔叔在望了他近一分鐘之後,歎了一聲,道:「你太疲倦了,這不能怪你。你想,要是你看到有人用起重機,在水底將足球吊起來,你會怎麼想?」
年輕人「啊」地一聲,伸手在自己的額頭上,拍了一下,道:「真的,我怎麼沒有想到這一點,看來,我不應該要一艘貨船,應該要一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