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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取出三或四張十元鈔票來,和孩子手中的百元鈔票交換,孩子的雙眼之中,迸射出喜悅,連聲道:「謝謝,叔叔你真好!」
  成年人連禮貌也不顧,就急急走了,這時候,他在想什麼,沒有人知道,也不必追究。但是他必然會想盡快地離開這事發生的地點,那是可以肯定的事。
  於是,他急匆匆地走著,直到忽然有一隻手搭上他的肩頭,一聲斷喝:「站住,別走!」
  成年人是不是轉過頭來,都不重要,因為一個穿著整齊制服的警員,必然會出現在他的面前。
  成年人愕然之後,必然不會第一時間留意站在警員身邊,十分可憐的那個精瘦的孩子。
  他會大聲問:「什麼事?」
  警員指了指孩子:「這小孩說,他爸爸吩咐他拿一張百元鈔票來換零錢,他不小心掉了,被你撿了去,不肯還給他!」
  成年人又驚又怒,瞪著精瘦的孩子,手已揚了起來,可是孩子略向警員的身後躲了躲,成年人就不禁氣餒,但仍然盛怒:「這小鬼胡說!」
  警員沉聲道:「小弟弟,你說!」
  孩子的聲音很低,可是清楚:「我爸爸說,現在壞人多,叫我小心別被人騙了,他把那張錢上的號數,寫在我的手臂上——」
  孩子捲起了衣袖,他極瘦的,兩隻手指一用力,就可以捏斷的手臂上,有著一行號碼,鈔票的號碼。
  警員的目光變得凌厲,盯著成年人。
  成年人在事情發展到這一地步時,會有不同的反應,最糟的反應,竟然有拔腳就逃的,但由於警員早有戒備,都難以逃得脫。
  最通常的反應是成年人驚怒更甚:「那是這小鬼向我換零錢的!」
  警員會望向孩子,孩子在那時,根本不必說話,只消睜大眼搖頭就行。
  警員會聲色懼厲:「快把錢還給孩子!這孩子身上只有六十元錢,你換零錢給他,呸!」
  成年人也不甘示弱,大聲道:「我是——」
  他說了兩個字,就說不下去了,至多說四個字:「我是換了——」必然無法繼續說下去。
  因為他只用了三十或四十元,就換了孩子手中的一百元,那是不能在警員面前說出來的。
  於是,必然的結果是,他把那張百元鈔票拿出來,重歸孩子之手。孩子跳蹦著,連聲「多謝警察叔叔」,走了開去,還趁警員不覺,向成年人做了一個鬼臉——由於他瘦,單靠臉,做不出鬼臉來,所以還要用雙手來搭夠,而他的手中,各捏著鈔票。
  成年人若是看到了孩子的鬼臉,雖是怒上加怒,也無可奈何,不過,大都看不見,因為他正忙於哀求警員別控告他,或正手忙腳亂地把身份證拿出來,給警員檢查。
  精瘦的孩子呢?早走遠了。
  這精瘦的孩子多大?那一年,他五歲。
  他姓馬,五歲那年還沒有名字,只知道人家叫他馬仔,那時他以為那就是他的名字。
  馬仔的這種行為,是他在生活中鍛煉出來的。當然,到後來,他長大了後,有人說他是天才,他倒也不會特別不快。
  雖說人的性格、聰明才智是天生的,但是在什麼樣的環境之中,也就能產生什麼樣的適應行為。
  像馬仔,由於他一出生,就沒有什麼人照料他的緣故,所以不到一歲。已是健步如飛。
  他住在山上的木屋中,那是繁華的大城市中的貧民窟,他又住在最高處,每天上山下山,又練成了腳力,小小年紀,別看他精瘦,可是卻一身好氣力,尤其是腳力,一天上下幾千級石級,不算一回事。
  行山路如履平地,這本領,使得馬仔不但死裡逃生,而且在未來的生命之中,開創出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常言道「上得山多終遇虎」。馬仔「換零錢」把戲,在玩的時候,他已經很小心,每次都揀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對象,也找不同的警察叔叔來投訴,他也不太貪心,每天最多玩兩三次,所得的錢,也足夠給他母親買毒品和食物的了。
  當然,馬仔不會有一個幸福家庭,他不知父親是誰,只知道母親一天到晚,倒在破木屋裡,發出難聞的臭味,一小包一小包白色的粉是她的生命,她是什麼樣子的,馬仔也沒有見到過。
《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