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福克先生的錢袋裡又減少了幾千英鎊
福克先生剛要走出車站,一個警察走過來對他說:
「您是斐利亞-福克先生嗎?」
「是的。」
「這一位可是您的僕人?」警察指著路路通說。
「是的。」
「請您兩位跟我走一趟。」
福克先生絲毫沒有露出驚奇的神態。這位警察是代表法律的,法律對於任何英國人來說,都是神聖的。路路通呢,他具有法國人脾氣,他想跟警察講理,但是警察用警棍碰了碰他,同時斐利亞-福克作了一個手勢要他服從。
「這位年輕的夫人可以跟我們一道去嗎?」福克先生問。
「可以。」警察回答。
警察帶著福克先生、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上了一輛四輪四座的馬車,駕著兩匹馬,就這樣拉著他們走了。一路上誰也沒說一句話。
馬車先經過「貧民窟」狹窄的街道,街道兩旁儘是些矮小的土屋。這些屋子裡聚居著很多衣衫襤褸骯髒不堪的「流浪漢」,接著馬車又穿過「歐洲區」,這裡到處是磚瓦結構的住宅,密茂成蔭的椰子樹和高大的杉樹,使人大有清心悅目之感。雖然還是清晨,可是,威武的騎兵和華麗的馬車早已在街頭奔馳了。
四輪馬車在一所房子前面停了下來,這所房子外表雖然很平常,但看起來不像是私人住宅。警察叫他的囚犯們下了車——我們很可以用「囚犯」這個名詞稱呼他們,然後把他們帶進一間有鐵窗的屋子裡,對他們說:
「八點半鐘,歐巴第亞法官將要審訊你們。」
然後,警察把門鎖上走了。
「糟了!我們被押起來了!」路路通叫著說,一面沒精打采地往椅子上一坐。艾娥達夫人立即向福克先生說:
「先生,」她雖然極力保持鎮靜,但說話的語調不能掩飾她內心的激動,「您現在只好別管我了。他們抓您一定是為了我,一定是因為您救了我。」
福克先生只回答說:「不可能是為這件事。為火葬的事抓我們?那絕對不可能!那些僧侶怎敢到這裡告狀?一定是搞錯了。」福克先生接著表示不論如何他也不能丟下艾娥達夫人,他一定要把她送到香港。
「可是十二點鐘船就要開了!」路路通提醒他說。
「我們十二點以前準能上船。」這位紳士毫無表情,簡單地說。
他的話是那樣肯定和乾脆,使路路通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語起來:
「對!這準沒問題!我們十二點鐘以前一定能上船。」可是他自己心裡卻一點把握也沒有。
到了八點半鐘,房門開了。來的還是那個警察。他把犯人帶到隔壁的一個大廳裡。這是一個審判廳,公眾旁聽席上坐著很多歐洲人和本地人。
福克先生、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在法官和書記官席位對面的長凳子上坐了下來。
審判官歐巴第亞出庭了。他後面跟著一個書記官。這位法官是個大胖子,胖得像個大皮球。他把掛在釘子上的假髮取下來,熟練地往頭上一扣,同時宣佈:
「開始第一個案件。」
但是這時他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胖腦袋說:
「咦!這假髮不是我的!」
「對了,歐巴第亞先生,」書記官說,「那是我的。」
「啊,親愛的奧依斯特布夫先生,您叫一位法官戴上書記官的假髮,那怎麼能辦好案子!」
於是他們換了假髮。
在他們演這場換假髮的開場戲時,路路通早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了。他覺得審判廳裡那個大掛鐘上的指針簡直快得像野馬似的在奔跑。
這時法官歐巴第亞又重新宣佈:
「開始第一個案件。」
於是書記官奧依斯特布夫開始點名:
「斐利亞-福克?」
「我在這裡。」福克先生說。
「路路通?」
「有!」路路通回答。
「那好吧,」法官歐巴第亞說,「被告注意,這兩天我們一直在所有從孟買乘火車來的旅客中找你們。」
「可是他們到底憑什麼告我們?」路路通不耐煩地叫著說。
「你馬上就會知道了!」法官說。
「法官先生,」福克說,「我是英國的公民,所以我有權利……」
「有誰對您不禮貌嗎?」歐巴第亞先生問。
「一點沒有。」
「那好吧!把原告帶上來。」
法官命令一下,於是一個小門開了,三個僧侶跟著一個法警走了進來。
「啊,原來真的是為了這檔子事呀!」路路通嘴裡嘟噥著說,「這不就是要燒死艾娥達夫人的那些壞蛋嗎?」
三個僧侶朝著法官站著,書記官開始高聲誦讀控告斐利亞-福克先生和他的僕人褻瀆神靈的訴狀:被告曾經玷污了婆羅門教神聖的寺廟。
「您聽清楚了嗎?」法官問福克先生。
「清楚了,法官先生,」福克一面看著自己的表回答說,「我承認。」
「怎麼?您承認了?……」
「我承認了,但是我也希望這三位原告也承認他們在庇拉吉廟所幹的事。」
三個僧侶面面相覷,被告所說這些話,他們好像一點也不懂。
「那還用說!」路路通氣憤地說,「就是在庇拉吉廟,他們要在廟前把一個人活活燒死!」
這句話把三個僧侶都嚇愣了,法官歐巴第亞也大吃一驚。
「把一個什麼人?」法官問,「燒死誰?就在孟買城裡嗎?」
「孟買?」路路通驚奇地問。
「自然是孟買,不過,不是在庇拉吉廟,而是在孟買瑪勒巴山的寺院。」
「這兒還有物證。喏,這是玷污寺院的犯人穿的鞋子。」書記官接著法官的話說,同時把一雙鞋子放在公案上。
「這是我的鞋!」路路通看到自己的鞋,感到萬分驚奇,不自覺地叫了一聲。
這時可以猜想出他們主僕二人那種狼狽不堪的心情。原來路路通在孟買闖的那個亂子,他們早已忘到九霄雲外去了,怎麼也想不到他們今天竟會為這件事在加爾各答受審。
實際上,密探費克斯早已看到,他可以從路路通碰上的這個倒霉的事件裡得到好處。於是他就把從孟買動身的時間往後推遲了十二小時,跑到瑪勒巴山寺為僧侶們出主意,說他們準能得到一大筆損害賠償費,因為他很清楚英國玫府對於這一類的罪行是十分嚴厲的;這樣他就叫三個僧侶從孟買坐了下一班火車來追蹤他們的犯人。但是斐利亞-福克主僕二人因為援救一個年輕的寡婦,在路上耽擱了一些時間,所以費克斯和這三個印度教的僧侶就在福克主僕二人之前先到達了加爾各答。這時加爾各答的法院也已經接到了電報通知,只等福克他們一下火車,就立即逮捕歸案。費克斯到達加爾各答之後,他發現福克先生根本就沒有來加爾各答,這時他那種失望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認為:這個強盜準是在印度半島鐵路線上的某一個車站下了車,一定是在印度北部哪一個地區躲起來了。費克斯焦急不安地在車站上直等了二十四個小時。今天早上,當他看見福克居然陪著一個不知道從哪兒來的年輕女人從火車上下來的時候,他是多麼高興呵,他馬上叫一個警察過去把他們抓起來了。這就是福克先生、路路通和本德爾汗德土王的寡婦被帶到歐巴第亞法官這兒來的全部經過。
如果路路通不是那樣聚精會神地聽著法官審問自己的案子,他就會發現在旁聽席後邊的角落裡坐著費克斯。費克斯那種特別關心審問和答辯的心情也是容易理解的。因為他在加爾各答和在蘇伊士、孟買一樣,還是沒有接到輪敦寄來的拘票。
這時,法官歐巴第亞已經把路路通剛才脫口而出的那句話「這是我的鞋!」作成紀錄。路路通對自己的失言非常後悔。他恨不得拿出自己所有的財富,去贖回這句一不小心滑出來的話。
「這些事情都承認了嗎?」法官問。
「都承認了。」福克冷冰冰地說。
「根據——」法官於是宣判,「根據大英帝國對印度居民的各種宗教一視同仁,嚴格保護的法律,以及被告路路通先生已經承認曾於本年10月20日玷污孟買瑪勒巴山寺神殿的事實,本庭判決:上述被告路路通禁閉十五日並罰款三百英鎊(合七千五百金法郎)。」
「三百英鎊?」路路通嚷著問,他就是對罰款數目特別敏感。
「別說話!」法警尖叫了一聲。
「此外,」法官歐巴第亞接著宣判,「根據福克先生,不能提出主僕二人並非同謀的有力證據,無論如何福克先生對於自己僕人的一切行為應負責任。據此,本庭判決福克禁閉八天,並罰款一百五十英鎊。書記官,現在開始審理第二個案件。」
坐在角落裡的費克斯這時心裡有說不出來的高興。斐利亞-福克要在加爾各答坐八天禁閉,輪敦的拘票寄到這兒再慢也要不了八天。
路路通早給嚇傻了。這個判決可把他的主人給坑死了。兩萬英鎊的賭注輸定了。這都是因為他去亂游瞎逛,都怪自己要跑到那個該死的破廟裡去看稀罕。
斐利亞-福克先生依然不動聲色,就像是這個判決與他毫無關係似的,甚至連眉頭也沒有皺一下。當書記官宣佈開始審理另一個案件的時候,福克先生站起來說:
「我交保。」
「那是您的權利。」法官說。
費克斯像是脊樑上突然給潑了一盆涼水,但是當他聽見法官說出下面一段話,他又安心了。
法官「根據福克先生和他僕人的外籍身份」,決定要被告各繳巨額保證金一千英鎊(合二萬五千金法郎)。
這樣一來,福克先生要是不願意服刑,就得繳兩千英鎊。
「我照付。」這位紳士說。
他從路路通背著的袋子裡拿出了一包鈔票放在書記官的桌子上。
「現在您就算繳保獲釋了,」法官說,「這筆錢等您什麼時候來服刑,期滿出獄時就還給您。」
「走!」福克先生對他的僕人說。
「可是至少他們得把鞋還給我啊!」路路通憤怒地喊著說。
書記官把鞋還給了他。
「喏,這雙鞋價錢可真貴!」他嘟噥著說,「一千多英鎊一隻!還不說它們使我多麼傷腦筋。」
福克先生讓艾娥達夫人挽著自己的手臂一同走出了法庭,後面跟著垂頭喪氣的路路通。費克斯還在死心眼地希望著這個大竊犯一定寧願坐八天禁閉而決不肯丟掉這兩千英鎊呢,所以他就繼續跟蹤斐利亞-福克。
福克先生叫來一輛馬車,立即帶著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上車走了。費克斯跟在車後面跑,不一會兒,車子就停在加爾各答的一個碼頭上了。
仰光號泊在離碼頭半海里的海灣裡,大桅頂上已經升起了開船的信號旗。鍾敲了十一點。福克先生早到了一小時。
費克斯眼睜睜地看著福克帶著艾娥達夫人和僕人下了車,上了一條小駁船,他氣得在岸上直跺腳。
「這個流氓,」費克斯喊著說,「他真的走了!兩千英鎊就這樣扔了!真是象強盜一樣揮金如土!哼!你就是跑到天邊,我也得盯著你!可是,照他這樣搞下去,偷來的錢很快就會給他全部花光了!」
警察廳密探費克斯考慮到贓款的問題那是很自然的,實際上福克先生自從離開輪敦以後,旅費、獎金、買象、保釋金和罰款,已經揮霍了五千多英鎊了(合十二萬五千金法郎),這樣按追回贓款總數比例發給密探的獎金也就越弄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