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德為證

  大木筏--第四章有德為證
  第四章有德為證
  逮捕喬阿姆-達哥斯塔的,即喬阿姆-加拉爾的命令是由代理裡貝羅職務的法官簽發的,他將擔任亞馬遜省首席法官這一職務,直至有人接替他為止。
  這位代理法官叫維桑特-雅裡蓋茨。他身材矮小,性情粗暴,四十年的執法生涯沒有使他對罪犯心慈手軟。他審理過許多諸如此類的案件,審判和判決過許多不法之徒,在他看來,不管被告是何許人,都不可能是清白無辜的。當然,他不會昧著良心判決,但是他的良心裹著厚厚的鐵甲,不會輕易地被審訊中的意外事件或辯護證詞割破。像許多刑事法官一樣,他經常對陪審團的寬容表示不滿,當被告在調查訊問、初審之後,被帶到他面前時,他認為所有的推測都十倍地證明了被告的有罪性。
  然而,這位雅裡蓋茨絕不是一個惡人。他有些神經質,好動,說起話來喋喋不休,精明、敏銳,外表非常奇特:碩大的腦袋罩在矮小的身軀上,頭髮蓬亂,如果戴上舊時流行的那種假髮,可能會好看些,目光敏銳,能像螺絲釘那樣把人穿透,高高的鼻子,如果鼻子能動的話,他肯定會舞之蹈之,兩隻招風耳甚至比助聽器還敏銳,兩手經常不停地敲打審判桌,好像一位鋼琴家在默默地練習演奏,上身過長,兩腿有些短,當他威嚴地坐在法官席上時,雙腳會不停地一會兒併攏,一會兒又分開。
  在私生活方面,雅裡蓋茨法官是個冷酷的單身漢,從不忽視飲食,酷愛喝威士忌,精通國際象棋,尤其擅長拼七巧板、猜謎語、拆字謎、猜畫謎、猜顛倒字謎、字母組合謎以及其他的各種文字遊戲,像一些歐洲法官一樣,他喜歡將猜謎當作主要消遣,既是出於愛好也是出於職業習慣,其餘的時間,他用來手不釋卷地閱讀刑法書。
  看得出來,這是一位與眾不同的人,同時也可以看到裡貝羅法官的死對喬阿姆-達哥斯塔是多麼大的損失,因為現在他的案件將由這位嚴厲的法官負責。
  在這個案件中,雅裡蓋茨的任務非常簡單。他不必調查,不必預審,不需要傾聽律師的辯護,不必要求陪審團的裁決,不必引用刑法典的條例,甚至不用宣判。對於不幸的伊基托斯莊園主來說,這些手續是不必要的。早在二十三年前,喬阿姆-達哥斯塔就因參與蒂如卡劫案而被逮捕、被審理、被判決過了,當年的判決仍然有效,不可能提出任何減刑的要求,也不可能上訴,請求特赦。總之,目前要做的僅僅是確認他的身份,等待執行里約熱內盧的行刑命令便可。
  但是,喬阿姆-達哥斯塔無疑會宣稱自己的無辜,當時的判決是不公正的。法官必須傾聽他的申訴,不管他對此持何見解。問題是因犯會提出什麼證據來證明他的申訴。從前,他沒能在法庭上拿出證據,現在他能拿出來嗎?
  審訊所關注的正是這一點。
  然而,必須承認這是一樁奇特的罕見的案件:一個幸運的逃犯,在國外安全地生活著,卻心甘情願放棄一切,向司法機關投案自首,而他過去的經歷已經使他懼怕這類機構了,因此,即使是對司法審判中種種意外事故早已司空見慣的法官,也對此案感起興趣來了。是因為厭倦了厚顏無恥的愚蠢生活,抑或是一時良心衝動,蒂如卡的囚犯才會不惜一切代價要求伸張正義?不可否認,問題很奇怪。
  喬阿姆-達哥斯塔被捕的翌日,雅裡蓋茨法官來到聖子街關押犯人的監獄。
  這座監獄從前是傳教團的一座修道院,位於城內一條主要河流的岸邊上。這座建築和後來的新用場有些不相稱,昔日這裡住的是一批心甘情願與世隔絕的人,如今卻是一些身不由己的囚徒。喬阿姆-達哥斯塔的房間一點也不像那些現代化的感化囚犯的淒慘囚室。從前,這是僧侶住的房間,有一扇窗戶,沒有百葉窗。窗上有護欄,窗外是一片空地,屋角有一張凳子,另一角有一張破床,幾件粗糙的用具,此外,便什麼也沒有了。
  8月25日早上11點左右,喬阿姆-達哥斯塔從這個房間被押解到審訊室(從前,它是修道院的公用大廳)。
  雅裡蓋茨法官坐在辦公桌邊上的高背椅上,背對窗戶,這樣他的臉在暗處,而被告的臉則迎著光在亮處。書記官坐在桌子的另一頭,耳朵上別著筆,帶著一種司法人員特有的冷漠神情,準備記錄審問的內容。
  喬阿姆-達哥斯塔被帶進屋中,法官示意帶他來的看守退下。
  雅裡蓋茨法官打量了被告很久。喬阿姆對他鞠了一躬以示敬意,態度得體,不卑不亢,然後他靜靜地等著提問。
  「您叫什麼名字?」雅裡蓋茨法官問。
  「喬阿姆-達哥斯塔。」
  「您的年齡?」
  「五十二歲。」
  「您的住址?」
  「秘魯,伊基托斯村。」
  「用什麼姓?」
  「加拉爾,這是我母親的姓。」
  「您為什麼用這個姓?」
  「因為二十三年來,我一直想躲避巴西警方的追捕。」
  回答非常明確,顯然,喬阿姆-達哥斯塔決心對過去和現在的事供認不諱,雅裡蓋茨法官不太習慣這種方式,他的鼻子比平時挺得更直了。
  「為什麼,」他接著問,「巴西司法當局要追捕您?」
  「因為在1826年,我因蒂如卡鑽石劫案被判處了死刑。」
  「那麼,您承認您就是喬阿姆-達哥斯塔了?……」
  「我就是喬阿姆-達哥斯塔。」
  他極其平靜極其簡要地回答了這些問題。因此,雅裡蓋茨法官那雙隱藏在眼皮下的小眼睛彷彿在說:「這個案子進行得很順利!」
  可是,馬上要提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所有的被告對這個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即聲稱自己是無罪的。
  雅裡蓋茨法官的手開始輕輕敲打桌面,發出細微的顫音。
  「喬阿姆-達哥斯塔,」他問道,「您在伊基托斯做什麼?」
  「我是莊園主,我管理著一座非常大的農場。」
  「它很繁榮嗎?」
  「極其繁榮。」
  「您什麼時候離開莊園的?」
  「大約九個星期前。」
  「為什麼?」
  「對此,先生,」喬阿姆-達哥斯塔說,「我找了一個借口。但是實際上我有自己的目的。」
  「什麼借口?」
  「將一船浮木和各種各樣的亞馬遜河的土產運到帕拉。」
  「啊!」雅裡蓋茨法官問,「那麼什麼是您離開的真正動機呢?」
  提出這個問題時他暗自想:「終於還是走到否認罪行和扯謊的老路上來了!」
  「真正的動機,」喬阿姆-達哥斯塔堅定地說,「我決心向本國司法機關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法官大聲說,從椅子上跳起來,「投案自首……親自?」
  「是的!」
  「為什麼?」
  「因為我厭倦了這種謊言構築的隱姓埋名的生活;厭倦了不能把我妻兒應得的東西還給他們的痛苦;最後,先生,因為……」
  「因為什麼?……」
  「因為我是無辜的!」
  「我早料到你會這麼說!」雅裡蓋茨法官暗中想。
  他一邊更起勁地用手指敲著桌子,一邊點頭示意喬阿姆-達哥斯塔,那意思很明白:「繼續講下去!把你的故事講出來!我知道它的內容,但我不想阻止你盡情發揮!」
  喬阿姆-達哥斯塔對法官的這個小小的鼓勵的用意一清二楚,但他不願深究。他講述了他的全部經歷,簡單扼要,冷靜如舊,沒有遺漏審判前後任何情況。他既沒有特別強調他在越獄後過著受到尊敬和值得尊敬的生活;也沒有強調作為一家之長,丈夫和父親,他認真地履行著義務。他只強調了一件事,——即沒有人強迫他來馬納奧要求重審案件,為他恢復名譽。
  一向對被告懷有成見的雅裡蓋茨法官沒有打斷他。他只是不斷地一會兒睜眼,一會兒閉眼,彷彿同樣的故事他已聽過九十九遍了;當喬阿姆-達哥斯塔將他的回憶錄放在桌上時,他連碰都沒碰。
  「您講完了嗎?」他問。
  「是的,先生。」
  「您堅持宣稱您離開伊基托斯來到這裡是為了要求重新審理您的案件?」
  「我別無他求。」
  「誰能證明呢?誰能證明如果沒有人告發,從而被捕的話,您會主動投案自首呢?」
  「至少有一樣文件,先生,它不在我手中,但是它的真實性不容懷疑。」
  「什麼文件?」
  「我寫給您的前任裡貝羅法官的信,我在信中通知了他我到達的日期。」
  「啊!您寫過信?……」
  「是的,這封信應該已經送到這兒了,馬上就會轉交給您的!」
  「真的嗎?」雅裡蓋茨法官以懷疑的口吻說,「您曾經給裡貝羅法官寫過信?……」
  「在成為首席法官之前,」喬阿姆-達哥斯塔說,「裡貝羅法官曾是維拉-裡卡的律師。在蒂如卡一案中,他充當我的辯護律師。他堅信我是無罪的。他曾盡力拯救我。二十年後,他成為了馬納奧的首席法官,我告訴了他我是誰,住在哪裡,打算做什麼。他對我的信任一如既往。在他的建議下,我離開了莊園,來到這裡,親自要求伸冤。但是他突然去世了,我也許沒有指望了,如果雅裡蓋茨法官不能像裡貝羅法官那樣對我的話!」
  聽到別人當面對他稱名道姓,法官差點兒一反常態地跳了起來,但是他最終還是控制住了自己,只是喃喃自語:
  「太過分了,真是太過分了!」
  顯然,法官心中疑竇暗生,但是他沒有流露出任何詫異的神情。
  正在這時,一名看守走進屋內,將一封信交給了法官。
  他撕開封口,從信封裡取出一封信。他打開信,讀了起來,皺起眉頭,說道:
  「喬阿姆-達哥斯塔,我不想向您隱瞞這就是您剛才提到的那封您寫給裡貝羅法官的信;它被轉交給了我。因此,沒有任何理由懷疑您在這一點上所說的話。」
  「不光是這一點,」喬阿姆-達哥斯塔說,「剛才我對您講述的所有的事情都是不容懷疑的。」
  「唉!喬阿姆-達哥斯塔,」雅裡蓋茨法官激動地說,「您聲稱自己是無罪的;但是所有的被告都這麼說!歸根到底,您只是提出了一些道德上的證據!您現在有物證嗎?」
  「也許有,先生。」喬阿姆-達哥斯塔說。
  聽到這句話,雅裡蓋茨法官站了起來。對他說,這太意外了,他在屋裡走了兩三圈才平靜下來。
  
《大木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