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幻和奇幻的邊界
邊界五:科幻和奇幻的邊界
還有一條和你有關係的邊界——科幻和奇幻之間的邊界。這是我想把《補鍋匠》賣給Analog時遇到的邊界。
這是很重要的分界線。很多作者只寫科幻或是只寫奇幻。兩類小說的寫作手法有很重要的區別。甚至科幻和奇幻的讀者也有區別——一般認為男性更喜歡看科幻,而女性更多地看奇幻。其結果是,科幻和奇幻之間的論戰會升級為兩性間的戰爭,這還只是個開始。嚴肅的科幻作者事實上曾經在出版的信件或短文中稱,他們認為奇幻對於「好的」科幻是某種威脅。這部分是由於奇幻小說正在書店中擠占科幻的位置,部分是由於太多的科幻作家跟奇幻作家學得「隨便」或「多愁善感」了。然後嚴肅的奇幻作家們寫出充滿熱情的回應,為自己的領域辯護,同時也譏笑科幻是青春期少年對機器的狂熱愛好的表現。
我覺得這類爭吵滑稽可笑,而又令人傷心,就像是家裡的小孩子們在吵架。「你別碰我!」「你先打我的!」「我恨你!」「白癡!」事實上,排擠好的科幻小說的,只有差的科幻。科幻從奇幻借鑒它的精華時,自身才會進步,奇幻也是如此。我猜這些爭論沒給我們帶來什麼傷害——但它也完全沒有建設性。
我們大多數冒險小說的作者能輕鬆地從奇幻轉到科幻的寫作,反之亦然。我本人寫過科幻,也寫過奇幻,我覺得奇幻不比科幻容易創作,它的要求和科幻一樣嚴格。我也不認為我的科幻比奇幻更少神話的意味,或更少熱烈的戰鬥。
那麼,你又為什麼要考慮其中的區別呢?首先,因為科幻和奇幻是分列的出版類別。大部分出版商出版奇幻和科幻時使用不同的名字,或至少在書脊上作不同的標記。有些甚至有兩套獨立的編輯班子。而雜誌社對科幻和奇幻的區別也非常敏感,因為他們不發表奇幻作品或是必須仔細保持兩者的平衡以吸引其讀者。
但在絕大多數書店裡,奇幻和科幻小說是放在同一個書架上,只按作者姓氏排列而不分科幻奇幻的。書店的做法沒有錯。許多錯誤地想把奇幻和科幻書架分開的書店都發現,在一個書架上有作品的作家通常在另一個書架上也有。這對潛在的購買者而言是非常困擾的。
「最新的《Xanth》在哪裡?」一個十五歲的男孩問。「我看到皮爾斯.安東尼(Piers
Anthony)的小說在科幻書架上,但我沒找到《Xanth》。」
「那是因為《Xanth》是奇幻小說。」書店職員告訴他。
「它們在奇幻書架上呢。」
「你們太傻了,」孩子說,「為什麼不把書放在一起?」
孩子說得對。這的確很傻。科幻和奇幻是文學的一個大家族。很多人只看或寫其中的一種,但更多人兩種都讀。試圖在店裡把它們分開是愚蠢的。無論如何,科幻/奇幻的市場主要是作者導向的。雖然肯定有人像戲裡的丑角那樣,看到一本畫著飛船或精靈的書就買,但大部分人會尋找自己鍾愛的作家,並只買他的書。他們很少碰自己不熟悉的作家。這些讀者希望能在同一個書架上看到作家的所有作品。他們買最新的阿西莫夫、愛丁(DavidEdding)、本福德(GregoryBenford)、唐納森(StephenR.Donaldson)、尼文和普耐爾、西克曼和魏絲時,想要的並不是「一本科幻小說」或是「一本奇幻小說」。
不過,在你寫作小說的時候,科幻和奇幻的邊界是很要緊的。
這裡有個簡單易懂,基本準確的定律:如果你的小說設定在和我們世界有相同物質規律的地方,那麼它是科幻,如果不是,那就是奇幻。
換句話說,可能發生而沒有發生的是科幻;不可能發生的是奇幻。
一般來說,這條定律大體準確。作為有理性的人,我們知道魔法不可能存在,迷信毫無意義。所以如果你的小說裡有魔法,如果祈禱成真,如果出現了異種生物,比如噴火的龍或者會飛的馬,如果魔瓶中跳出了精靈,無聲的詛咒令人病倒,那麼你寫的就是奇幻小說。
你得在故事的開始盡快讓讀者瞭解這是本奇幻還是科幻(誰說的,安伯編年史就讓我很鬱悶——angeleye)。如果你給了讀者「這是科幻」的信號,你就省了自己很多筆墨。讀者會假定你的世界中,除了你所指出的例外,所有物理規律都正常地起著作用。
而奇幻小說中什麼都可能發生。在一切都有可能的時候,誰還關心真正發生了什麼?我是說,如果你的主角被捲進麻煩後,動動念頭就能脫困,那誰會擔心他?誰還在意他?
實際上,好的奇幻小說都小心地限定可能的魔法。在故事中,魔法應當被設定(或至少在作者的頭腦中設定)好一整套規則,使它代替物理定律,令你的世界運作,在你的作品中不應打破這些規則。也就是說,如果在你故事的開頭你設定好你的主角只能許三個願望,你最好別在結局處給他第四個,以免他腦袋落地。這是作弊,你的讀者篤定會把你的書扔到房間的另一頭,從此不再看你寫的任何東西。
所有的冒險小說都必須創建一個奇異的世界,並向讀者介紹這個世界。但好的奇幻小說還得設定所有的自然定律,在作品的開頭說明,並在餘下的部分如實遵守它們。
不過我得指出有無數的例外。比如說,按照這種說法,如果主角時空旅行,回去看過去的自己,或者一艘飛船超過了光速,那就得算是奇幻了,因為這違反了已知的物理定律。而事實上這是不折不扣的科幻小說。
為什麼呢?一種說法是以前作家們寫作這類科幻的時候,那些相關的科學定律還不為人所知。因此按這種古老的分類法,超光速和時光旅行的小說也該算作科幻。另一種說法是直到六十年代才有了奇幻這個出版類別,因此許多奇幻是在科幻的帳篷中呱呱墜地。當奇幻類別出現時,它們就懶得挪過去了。這成了個傳統。
不過兩種說法都是胡扯。時光旅行和超光速飛船代表了科幻和奇幻間真正的邊界:裡面有鋼鐵和塑膠,使用了笨重的機械,因此它們是科幻而不是奇幻。如果你的小說裡有人摸了一下護身符,或者對著棵樹祈禱,從而做到了某些不可思議的事,那麼這是奇幻;如果是通過按了個按鈕或爬進一台機器裡做到了同樣的事,那麼就是科幻。因此,即使科幻也得和奇幻一樣,在作品中規定這個世界的「魔法的規則」。如果超光速飛行在你的小說中是可能的,你就得在作品的開始說明白。如果你要時空穿梭,你要麼讓你的故事就圍繞時光旅行展開,要麼立即聲明在你的世界裡時光旅行是司空見慣的。
區別還是有的:如果一部小說被認為是奇幻,作者應該盡快告訴讀者這個奇幻世界裡的「自然規律」。反之,讀者則會默認現有的物理規律都起作用,直到你給出例外。注意這只在故事的開頭起作用。如果所有看起來樹魔法的東西都能用自然現象解釋,你的「奇幻故事」就結束了。反之如果出現了巫師或者吸血鬼,你的「科幻故事」就結束了。實際上,這正是雪利·泰泊(SheriTepper)在她長達九卷的《真正的遊戲》(TrueGame)中所做的。故事講述一群人生活在一個精心製作的棋類遊戲中,他們在其中找尋並使用自己天生的魔法能力,比如變形。可是到了第三卷,你發現這些人都是地球在這個星球的殖民者的後代。書的結尾雖然把所有看來是魔法的能力都用科學術語解釋,但它看起來像是奇幻小說,因此泰泊不得不在第一卷的開頭便解釋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律,就像奇幻作家必須做的那樣。
而大衛·津德爾(DavidZindell)的絕妙科幻小說《絕不》(Nevertheless)則正好相反。它的結尾有著幾乎跟《伊利亞特》和《奧德賽》加起來一樣多的眾神,但它的開篇給人以科幻的感覺,於是讀者一直認為除了少數例外,物理定律都起著作用,這本書被當作科幻來銷售,也被當作科幻閱讀。
以上就是冒險小說,以及其中科幻和奇幻小說的分界。這裡處處有著高牆,帶電的鐵絲網和裡面游著鱷魚的護城河,但總有路能夠繞過障礙。你必須知道邊界;在靠近邊界時你得小心處理;但你絕不是它們的奴隸。
實際上,你最好別把這些邊界看作是障礙,而是把它們當作護衛科幻/奇幻大海的堤防。它們矗立之處,便讓你能耕種新的土地,當你需要新的空間來培植你的作品,那就在你需要的地方新立一道堤壩吧。如果有足夠多的人喜歡你的作品,這條新的堤壩就會被承認,會有別人到你開闢的空間來栽種出新的果實。這是我們所能給予彼此的最好禮物。我們都是在前輩們——威爾斯,凡爾納,梅裡特,海格,勒弗凱夫特(Lovecraft),雪利,托爾金,等等等等——開墾的田地中耕作者,但我們並未被他們發現的領土所限制。這只是個開始。
如果呆在一成不變的地方,我們怎麼能在小說裡創造出所有那些奇異的世界?
(第一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