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道題是本章對思考能力的最大挑戰。根據第1章章末綜合練習的要求,對此做出回應。同時,回顧第2章「道德判斷的基礎」和「應對困境」。
⊙議題簡述:邊境管理
1822年以來,美國的法律就要求控制移民。法律服務於各種目的,包括確保同化,最大限度地減小語言帶來的差異性,並保證民眾地位平等(在不同的年代,中國人、日本人及歐洲中部和南部的人曾被劃歸為低等民族的人)。現在,法律的歧視性成分變少了,它們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恐怖組織進入,以保證國土的安全,以及減少公民為額外的數百萬民眾提供社會福利的負擔。但是北部和南部邊境(尤其是後者)仍有很多人偷渡,這些人生活在美國的願望非常強烈,而執法機構又很懈怠。因此,這種情境讓亞利桑那州的法律變得更為嚴格,而其他邊境各州,尤其是得克薩斯州也呼籲加強對邊境安全的監管。
⊙對比閱讀
歡迎「勞苦大眾」
雷吉娜·弗萊徹
自由女神像上的題詞寫著「歡迎你,受苦受累的人們,擁擠著渴望自由呼吸的大眾。」崇尚理想的日子是美國人最幸福的時光——我們歡迎經歷了大饑荒的愛爾蘭人,歡迎逃出專制領導社會的人們。在當今的社會,當看到絕望貧窮的人四處尋覓機會養家餬口時,我們又不得不再次敞開胸懷。
令人沮喪的是,有一些美國人要求對邊境進行嚴格管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提出大幅增加邊境衛兵和使用國民警衛隊。有些人(尤其是所謂的民兵)甚至自作主張,自行在邊境開展行動。這樣的行為製造了一種極權國家的形象,令我們所有人蒙羞。
反對非法移民的人擔心法治是否能得以維持。但正是這些人的祖輩把這塊土地變成了殖民地,實際上,他們才是非法的(美國土著並沒有對那些抵達他們海岸邊的人發出邀請)。此外就連針對不幸者的慈善法規也比移民法慷慨。
我們生活在一個富有的國度,不只是經濟上,還因為我們廣袤的土地和豐富的自然資源。我們所有人都有能力展現慷慨。基於這個原因,我們不應該糾結於以下這些問題,包括想要居住在這兒的人到底教育程度如何,是否有特殊技能,會說英語還是其他語言,抑或自給自足還是需要依靠公共幫助等。相反,我們應該對有居住意願的人表示歡迎。
維護移民法
保羅·埃爾伯格
很多美國人支持非法移民,這一現象已經不足為奇了。一直以來有一種趨勢,許多人把移民法看成是對人權的傷害。但是事實上這種盛行的觀點,卻並不合理。
移民法的目的是定義公民的概念,同時保護公民的權利。就像一家之主有權力決定誰能夠來訪或是誰能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一樣,公民(國家的主人)也有權決定誰可以來訪和居住在他們的國家內,並為這些人設定適當的條件。任何擅自闖入的人都違反了法律,也不尊重我們。
貧窮和受壓迫的人都想要擺脫這種境遇,這個邏輯合情合理,現在我們的法律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富有同情心的解決方案,也提供了公平有序的程序。但是任何一個國家所能容納的移民數量都是有限的,即使對美國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富裕國家來說也是如此。
我們應該鼓勵外國人來美國讀書或是工作,甚至申請成為美國公民嗎?答案是肯定的。這樣做對雙方都有利。然而,這一過程著實要有移民法來指導實施。
如果我們打著行使公民權利的旗號讓人非法進入自己的國家,那這不僅僅是嘲弄了我們的法律,同時也相當於助長犯罪,侮辱合法申請者。這對我們的孩子和其他國家來說都是可怕的教訓。
⊙課堂討論
阿隆索:我覺得弗萊徹小姐關於民兵的觀點有誤。他們沒有將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他們只不過是巡查墨西哥邊境,當有非法移民時就報告給當局。這樣做應該使他們成為值得讚揚的好公民,而不是受到譴責。
維羅尼卡:我不同意你用「非法移民」這個詞。這很像在說「私生子」——我們用來形容非婚生孩子的詞,忽略了人性。請用「非正式居民」這個詞。
阿隆索:這太荒謬了。「非法移民」這個詞語是完全合法的。移居的人我們就稱他為移民。如果在移居的過程中觸犯了法律,那這個移民就非法了。順便說一句,「私生子」讓我們覺得很難聽是因為它已經作為一種下流話使用,不過從本源上它還是一個可接受的專業詞彙。
克勞德:這些都是小問題。主要問題在於我們是否應該歡迎那些非法進入我們國家的人。我認為這些人不尊重法律,而對法律的尊重是構成我們的社會以及社會秩序的基礎,因此他們應該被視為罪犯。
維羅尼卡:克勞德,看來你忽略了一個事實。很多美國公司僱用了你所說的罪犯做艱難的工作,可是付給他們的薪水卻少之又少,因為這些公司知道這些非法移民根本不敢抱怨或投訴。如果沒有這些工人的話,那麼農田、建築還有酒店行業就沒辦法運營下去了。
克勞德:我不否認公司僱用這些非正式居民的情況,但是我不贊同它們這麼做,我也相信如果它們敢明目張膽地做的話,肯定會受到處罰。
阿隆索:就像我所看到的,非法移民是對所有遵紀守法的移民的一種侮辱,合法移民往往是付出了很大的個人代價才獲得合法身份的。這些人可能包括我們的父母、祖父母或是先祖。為了他們,我們更應該實行移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