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邏輯思維而言,任何可能掩蓋語句及其所表達的信念之間重要邏輯關係的語言現象都是不受歡迎的。現在我們來分析此類現象:
比喻語言:一個語言表達可以以比喻的方式傳遞與其字面意義不同的含義。
間接使用:一個言語行為可以通過不同的言語行為來執行。
在自然語言中,這類現象很常見,因而使得語言豐富多彩。雖然非形式邏輯不能完全避免這類大多在自然語言中出現的現象,我們還是要遵守以下規則:
研究非形式邏輯時,
1.允許語言的間接使用和/或非字面意義的使用。
2.如果可能的話,
將間接表達轉換為直接表達。
將非字面意義的表達轉換為字面意義的表達。
間接使用
為了理解語言的間接使用,我們需要仔細分析一些特殊的言語行為。用一種類型的言語行為來執行另一種類型的言語行為就是語言的間接使用。我們把例2-14重寫為:
例2-14a 你能把鹽遞給我嗎?
例2-14a所執行的直接言語行為就是提出一個關於聽眾是否有能力把鹽遞給說話者的問題。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個話語不會被解讀為提問題,而是要求把鹽遞給說話者。一個類似的間接言語行為可以由下面這個話語來完成:
例2-18 如果沒有藝術,人類的生命會是怎樣呢?
對於研究人類與藝術關係的心理學家,他們很可能用例2-18來提問題。如果這樣的話,執行的就是直接言語行為。但例2-18也可以用來主張藝術對人類生命的必要性。在這種情況下,執行的就是「聲明」的間接言語行為。這種間接言語行為的可能性使得句型與言語行為類型之間的關係更為複雜。但是,無論是否直接使用語言,圖2-3中的關係都成立。
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虛構語言,包括小說、詩歌、歌詞等使用的語言。正如我們在第1章所看到的,虛構的句子看起來似乎傳達了信息,但是它們卻不能陳述命題。因此,從非形式邏輯的角度看,它們只是體現了語言表達能力。
比喻義
有時候語言表達用來傳遞不同於它們通常所具有的意義。這時候的表達就具有比喻或非字面意義。當一個語言表達的意義由其各個部分的標準意義以常見的方式組合而成時,該表達具有非比喻意義或字面意義。(表達的組合非常重要,看一個簡單的例子:「瑪麗幫助海格力斯」不表示「海格力斯幫助瑪麗」,即使兩個表達的每個部分都是同一個標準意義) 隱喻是比喻義最常見的一個類型。例如:
例2-19 你是一頭驢。
「驢」的字面義包含了與通常作為馱畜的家驢類似的元素。一個人對一頭驢說例2-19就是在使用「驢」的字面義。但例2-19可以用來比喻某個人很頑固,或者對什麼不能理解(如,不能理解一條定理)。這時的「驢」就不是用作字面義,因此例2-19是一句比喻。類似地,在和平對話中,例2-20也是用作比喻義:
例2-20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談判已經進入停滯期(plateau,本義為「高原」)。
在論證重構中,只要可能,就重寫論據和論題,使它們僅描述陳述句、直接言語行為、字面義。假設有人提出:「你目前的投資策略是房地產,你瘋了嗎?如果一個投資連續五年虧損,就不是一個好的投資策略,而房地產在過去五年一直虧損。」這裡的結論(你瘋了嗎?)必須重寫成表達聽眾現有投資策略不好的直接言語行為。質問聽眾是否「瘋了」不能明確表達結論。另外,「瘋了」的比喻說法也應該用可以字面解讀的詞語代替。經過重構之後,這個論證變成下面的樣子:
1.你目前的投資策略是房地產。
2.如果一項投資策略連續五年虧損,就是一個不好的投資策略。
3.房地產在過去的五年都虧損了。
4.你目前的投資策略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