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倫忌憚林沖武藝高強,一旦識破了他的「廬山真面目」,這梁山上第一把交椅恐怕就難以坐下去了。所以,他想方設法要送走林沖。後來楊志來了,王倫雖然動了一點兒小心思,想留下楊志來限制林沖,可是楊志沒有留下也從來沒有答應留下,一切條件沒變,林沖竟然被留了下來。這事情傳得沸沸揚揚,不用說就在水泊裡打魚的阮氏兄弟想去「哪怕是過一天這樣的日子」而不敢想,就是遠在二龍山的林沖徒弟曹正也知道這件事情。是什麼原因讓王倫改變了主意,最後留下林沖了呢?
林衝上梁山,先來到了朱貴的酒店。他這個人是在京城裡長大,到滄州服刑時間不長,可以說是根本就沒有江湖經驗,所以就一個勁兒地打聽梁山泊,喝多了酒,又寫下了詩,把自己的身份意圖暴露了個明白。虧得這個朱貴是梁山上的情報官,聽說過林沖的事情,又知道了是柴大官人介紹,就發了一隻響箭,要了一隻船,上岸後引林衝來到聚義廳上。
林沖是拿著柴進書信來的,這個柴大官人可不是一般人,王倫應舉落第不得意的時候,柴進資助過他。這可是王倫人生最低沉的時候,所以說,這柴進對王倫有恩。因為這層關係,王倫是一邊看著信,一邊問著柴進的近況。就在這問答之間,王倫猛然間尋思道:「我卻是一個不及第的秀才,……又沒十分本事,……他是東京禁軍教頭,必然好武藝。倘若被他識破我們手段,他須強佔,我們如何迎敵?」因此打定主意,不收留林沖。至於柴進臉面上好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顧他不得。」於是借口山寨小、糧食缺少、還沒有房屋,就要把林沖打發走。林沖趕緊搬出柴進,再表忠心,結果是毫無用處。朱貴不知道王倫是什麼心思,人是他送上來的,趕緊的給林沖講情。山寨糧食少,可以借;房子少,可以蓋;至於說山寨小,林沖是來出力的,不是白吃飯的。杜遷、宋萬也跟著一起說。手下一共三個頭領,全都給林沖講情,王倫沒有了理由,只好說不知林沖的底細,假如他是來探虛實的,我們怎麼辦?也難怪王倫名落孫山,找了這麼一個蹩腳的理由拒絕人家,實在是既沒有水平又不合常理。林沖便說,我都是一個犯了死罪的人了,還有什麼相懷疑的。王倫沒有了招數,只好搬出梁山的「山規」,要林沖把一個「投名狀」來。時間限定三天。
投名狀就是殺一個人,表明你是真心入伙,從此以山寨為家,再也不會三心二意。林沖已經沒有了去處,答應下來。俗話說,人要是倒霉,喝口涼水也塞牙,林沖兩天竟然沒有遇到過一個單身客人。王倫這回有了理由:「若明日再無,不必相見了,便請挪步下山,投別處去。」第三天,好不容易遇見了一個人,還沒有等到林衝下手,那個人扔下擔子,一溜煙兒跑了個無影無蹤。接下來引出了楊志,兩人打鬥了三十個回合不分勝敗。本來這事是要分出一個勝負的,可是王倫看到,把他倆止住了。這是王倫動了心思,他要留下楊志,與林沖作敵。
楊志一門心思要回東京一趟,用這擔子不知道是怎麼弄來的財物去走門子打點,好使自己官復原職,於是堅持要走。楊志最終並沒有留下來,林沖所截財物也還給了他。也就是說,林沖並沒有拿到投名狀,也沒有這一擔財物的見面禮,作敵的人還是沒有,一切條件和他剛上山的時候並沒有變化,王倫為什麼會留下林沖呢?根據王倫對高俅的瞭解,他知道楊志不會官復原職,混不下去了,還會來找他。
王倫曾經到京城趕考應舉,近距離地聽說過高俅的為人。他清楚地知道,「高俅這廝安得不是好人」,現在又掌握著兵權,如何肯容楊志?因此得出一個結論:憑楊志這點兒財物,能不被追究責任就不錯了,想恢復原職,不可能。假如真是這樣,楊志一旦混不下去,財物又沒有了,楊志會回來的。他自信,憑他發還楊志財物這般「大方義氣」,置酒款待相迎相送這般熱情,混不下去的楊志沒道理不回來。後來事情的發展也正是如此,高俅果然不用楊志,楊志也只有變賣祖傳的寶刀作為盤纏尋找出路。後來,楊志失了生辰綱,也曾經想到過上梁山,只是覺得有失面子,才沒好意思來。像王倫這種讀過幾天書的人,雖說是讀得不精,沒有什麼大見識,但也不是什麼白癡,對於楊志回東京的結局是能夠料到的。他的根本問題,不在於見識,而在於器量,這是他不能容人,最終為人所不容的原因所在。